乐伽与房东签的托管合同,与租客签的租赁合同,房东是否有权利赶租客走?

Kiddo开豆


乐伽正式发布公告破产,并在公告中表示不再履行与房东和租客签订的合同,简介明了,房东属于甲方,乐伽属于乙方,租客属于丙方,甲乙相关,乙丙相关,现在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丙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联系乙方并处理此时。毕竟,房东是有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极端的直接停水停电,换锁,你怎么住?

个人介意,租客方先与房东方协商处理此事,避免做出过激举动,以免造成更大损失。房东方考虑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尽量给租客一段时间处理好此事,毕竟租客本身损失很大。

南京住建局也已发布了相关公告,并联合五大公寓设立相关办事处,大家要本着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去处理此事,尽量减少损失,建议去各大办事处了解一下




不诺丶小白猫


这里面既有法律层面关系,也有双方可接受道理可以讨论。德先生讲一个不同的道理。

当然这一切事情的始作俑者,乐伽公寓的老板和管理者,其实更应该比照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案件来进行处理,不能轻易以破产而溜掉。

1.从法律层面:

房东同乐伽公寓签的应该属于包租协议。现在乐嘉不能履约,按照协议房东可以收回房产,进行自由处置。但是:

租客同乐伽公寓签的是房屋租赁协议。即使目前乐伽公寓出了事情,但是租客已经履行了付款责任,那么他就有继续居住的权力。这其中的矛盾在于哪里呢?

房东是收回了房屋的处置权,但是其使用权是让渡出去,没有收回。他不能因为乐伽公寓的违约,而去对抗守约第三人。

所以从法理上,房东是不能赶走租客的。那应该怎么办呢?

2.从道理层面和实务操作方面。

房东和租客应该坐下协商,商定一个过渡期,双方都各让一步,各自承担一部分损失。租客也不可能住满时间,房东也不可能马上收回。

或者双方直接签订租赁协议,形成租赁关系,在房屋租赁价格上做一定调整。

结果双方都吃一点亏,有可能达成合解和和谐。

3.针对乐伽公寓方面:

双方都共同向乐伽公寓追索损失。双方所受的损失都可以让乐伽公寓进行赔偿,并加以惩罚。

我看到乐伽公寓的声明,我认为其不是经营不善,应该是涉及违法和违规。其不可能破产就了结,还应该背负赔偿责任和刑事处罚。

那么乐伽公寓的股东是否按照注册资金出资到位?高管和市场营销人员是不是比照非法集资进行退赔?这些才是后续追索的财产来源。不要轻易放过这些打着所谓创业旗号的投机者,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虽然看起来他们做的是一个长租公寓的实业,但其实他们同网贷平台一样,干的都是非法集资的金融事情。所以应该比照网贷平台的处置方法来进行后续处置。而租客和房东都是受害者等待赔偿。

德先生讲金融和理财,由专业变得通俗,如果觉得好,关注我,再多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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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微言轻,讲个故事吧。

"老爷老爷,管家带着卖地的钱跑啦!"

“慌什么,地不还在我们手里吗?”(斜眼)

“可……可这地已经被管家便宜卖给佃户了啊。”

“那就限他们三天之内滚蛋,要不然就把地里的庄稼拔了!”(摔杯子)

“这怕是不妥吧,万一惊动了县太爷……”

“唔……倒也是,县太爷日理万机,咱不能给人添堵。这样吧,你带几个人守住河堤,等庄稼都饿死了,那他们自然就会求上门来了。”

“还有啊,去联络一下李家、王家,他们的管家不也都跑了吗,我们拧成一股绳,肯定不会亏的。”

“你要知道,有些佃户啊,他根本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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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跟乐伽方签的委托代理合同上写明了一条:遇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现在乐伽发公告说自己无法履行合同,表示合同自行解除了,也就是说乐伽已经没有出租代理权了。房东自然有权收回房子。

租客签的租赁合同,因乐伽方的原因自动解除,乐伽方属于违约方,可以按照合同上写的向乐伽方要求退回多预付的租金及违约金。要不要得到看租客的本事了,租客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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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房东无权赶走租客。为什么呢?

1.房东与乐伽签订的是托管合同,授权乐伽对外租房。那么,乐伽对外租房,相当于有了房东的授权,乐伽的行为,视为房东的行为,乐伽行为的后果,由房东承担。这个是从委托代理角度来谈的。

2.房东与乐伽签订了托管合同,虽然是债权合同,但乐伽在房东的授意之下,可以对外出租房东的房子,那么,第三人与乐伽签订的房租租赁协议占有了房东的房子,第三人对房子的占有就是有权占有。

3.房东对自己的房子占有叫本权占有,房东是房子的所有人,但是,本权占有无权对方有权占有。

4.房东有损失,房东可以起诉乐伽解决。

5.租客可以住到房屋租赁期间结束。

6.对于乐伽,涉嫌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

有人可能说,房东亏了,房子是房东的,自己的房子没有收到租金,还不能要回来吗?这太不公平了。是的,按照老百姓的想法,肯定不公平啊,但是,如果你觉得房东公平了,对租房的人就公平吗?如果纯按照法律关系来解决这个问题,大家都讲诚信,实际上房东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因为不能随便与人签订授权委托合同,类似这样的托管协议就属于这样的合同,你对外授权,你就要承担授权的结果,这是契约的要求。不要以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收不到房租,就可以把租客赶出去,法律不支持。

但是实际中,房东不懂法,房东也冤枉啊,那怎么办呢?协商吧,房东和房客各让一步,都不要把对方逼的太死。毕竟,走法律程序,成本很高,时间很长,对于大家都不是合算的侍寝。另外,租客也不要以为有法律支持,就可以一定不会搬出去,房东虽然在法律上可能输了,但实际中可以分分钟钟教租客怎么搬出去。

最重要的,不要放过乐伽这样的公司,这样的公司应该按照集资诈骗判刑、判刑,这不是简单的破产案件。


石家庄律师


很多人认为房东无权赶房客,其实这是错误的,买卖不破租约是建立在租约是和房屋所有者签订合同基础上的,房东和乐伽签订了托管合同,乐伽不支付租金,违反合同,房东按合同收回房子是有法律保障的,房客支付的租金给的是乐伽,所以房客和乐伽的合同也是有保障的,房东赶走房客给房客造成的损失,房客可以起诉乐伽获得补偿,房东的损失也只能起诉乐伽而不能找房客,房东没有义务因为乐伽的过失承担房客的损失,道理很简单。


淡定加蛋定


打个比方。房东就像工厂,房子的使用权就是工厂生产的产品,乐伽相当于分销商,租客相当于消费者。 如果你买了一部手机,商铺欠了供货商的钱跑路了,那么供货商可以收回你买的手机吗? 租客的行为就是从乐伽买了房子一年的使用权。 在这个事件中如果房东和中介签的是托管合同的话租客和任何人都不产生争议,有争议的是房东和中介。

如果我是租客的话肯定不会搬出去,也不接受任何调解,除非他们双方有人退房租加违约金。如果强行把我赶出去的话我会撬锁继续住,反正不犯法。房子归属权是房东的,但是这一年的使用权是我的,房东也没有权利在他的房子里为所欲为,押金是付给中介的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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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属于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与第三方无关。也就是说中介与房东签的合同,中介与租户签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租户按照合同要求住房并完成一年房租的交纳,即履行完成与中介间的合同约定,合法占有房东的房屋有效期为1年。中介与房东的合同具有排他性,以什么方式支付房租为此双方的合同约定,且该合同内容不会向第三方随意公布。中介因资金链断裂跑路,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可以起诉中介,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在租户合法占有房屋的情况下,房东无权赶走租户,可以与租户协商以补偿方式收回房屋剩余时间的所有权。


皮皮201302


A将房子卖给B之前一个月将房子出售给了C20年,A,B对此均不知情,按照物权法,租大于售,B想住进去房子必须等20年以后,这个应该怎么理解?

针对乐伽事件,租客与房东并没有产生直接的联系,价格方面自然选性价比最高的,无可厚非,谁都没错,但是在国内,一旦一方受了损失就强行将损失转移的情况太普遍,这个时候以物权法为由,强行驱逐租客肯定不合适,我本身就是租客,和房东坐下来协商,双方按比例进行承担,房东也爽快答应,这事完美解决,如果房东执意将责任推给租客,那就扯犊子,绝对不搬家! 国内的消费陷阱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现实情况有的更复杂,房东委托中介将房子出租,乐伽通过中介和房东签订托管协议,租客又通过另外一个中介租到了房东这套房子,中间经历了两个中介,租客及房东也找了中介去理论,但无果而返,都是耍流氓,推责任,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还是推给租客及房东两人协商解决,最后都会假惺惺的善意提醒,去报案,殊不知,大部分人还是不懂法。


流浪的拖鞋50699216


我觉得房东没有权利赶租客,你自己托管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风险的,但是现实情况是各个相关部门这也不管那也不管,导致租客成了弱势群体,交了钱确还要被赶出来。

相反房东往出租房的时候,要多想想,你自己要价2000,托管公司就敢给你2100,还不用你交中介费,唯一就是房租季付,这一切是为什么,要多想想。一般都是高价收来的房低价出租,租金是要求年付的,中间有个时间差,等到真正出问题的时候,你能找到的只是一个业务员,他也是为了业绩而已,或已离职,他能承担责任吗?不会的!

租客租房的时候也要多想想,相同的位置别人的都租2000多了,你租的1800,只不过要你年付,或几年付,不是跟房东直接租的,你就要想想为什么便宜这么多,中间的风险点在哪。

在说中介公司,房东把房挂网上或者放到中介公司,中介为了业绩想尽快出租,他才不管租给谁,只要有中介费就ok了,所以好多托管公司会跟中介合作,从房主那收房通过中介公司,收好房出租的时候也是通过中介公司,中介两头赚钱,确往往不承担风险。

最应该相关部门来制定规则,来规避风险的,确没有人做,只能是大家擦亮眼睛,自己认清形势,规避风险,避免自己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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