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劃出一塊草地為遛狗區,請專人打掃,費用由小區養狗用戶平攤大家覺得如何?

超級奶爸醬


小型狗栓繩子,清理排洩物就可以的,稍微有點道德的就能做到。沒有道德底線的人,你就真給他劃塊地方,他也不會去的,更不用跟他談錢。還有就是養狗的怎麼那麼牛呢?有多大貢獻啊?公共區域住人的地方,憑什麼專門劃給養狗的?養貓的要不要劃一塊?養兔子的也來一塊?看下圖,法律規定栓繩,你看有效嗎?養狗的人已經超越道德凌駕於法律之上了。




平凡快樂


有遛狗區是很好,但是不應該侵佔業主們的公共區域!

養狗本沒有錯,我以前也養過一隻泰迪,出門的時候,都會牽上狗繩,再帶上一些衛生紙,狗拉的時候,趕快清理,放進垃圾桶!除非真的沒人的時候,會放開狗繩,讓它撒會歡,自己跑一跑!

但是有些人就不一樣了,小區還有晚上散步的公園經常會碰到人遛狗不牽狗繩的,有的還是大型狗,看起來都很可怕的那種狗!不管狗主人怎麼認為他的狗不會咬人,但是怕狗的人,看到了還是會很害怕,躲的遠遠的。我六歲半的外甥女就是特別怕狗的,出去散步見了狗,外甥女就會讓抱起她,身上還會瑟瑟發抖,等狗走遠了,才敢下地繼續散步!


所以非常理解怕狗人的心情,也非常支持建設專門遛狗的區域,人遛狗就到專門的區域去,其它地方不得遛狗。但是小區綠地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地方,是不應該劃成為遛狗區的,那樣對不養狗的業主就太不公平了!即便是養狗人願意付出一定的費用,我們有些業主也不願意大家的綠化面積被侵佔的!如果要劃遛狗區,就應該由政府在不影響大家的地方劃出一塊地方,讓養狗的人都過去遛狗!

估計即便有專門的遛狗區,養狗人也不會去遛狗的,他們大部分還是會想怎麼遛狗就怎麼遛狗的!覺得管用一點的還是,成立專門的巡邏隊,要養狗人規範遛狗,辦狗證、牽狗繩、清狗便,如不遵守就重罰養狗人;如果狗咬傷了人,狗主人付連帶責任,傷情嚴重的,狗主人以“監護人”的身份賠償加拘留,特別嚴重的可以入刑!


不反對養狗、遛狗,但請養狗的朋友一定要尊重他人,不要讓狗影響到他人的生活,更不能傷害到別人!


宇麗盛感悟人生


愛狗人士,如果全國每人都喜歡狗,每家養個幾條,你們小區,你們樓層家家戶戶都有幾隻狗,然後晚上有點動靜,然後整棟樓都是狗叫聲,然後整個小區都是狗叫聲,電梯門一開,一群狗衝出來,然後一群狗衝進去,你家小孩被狗咬了,你家狗咬別人家小孩了,有可能,你家人天天都被狗咬,你一出去發現到處都是遛狗的,地上到處都是狗屎,大家都在說,要有愛心狗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地球不只是人類的,你是什麼想法?是不養狗的人,為你們養狗的人環境買單,你們不文明,素質低下,還喜歡指責別人,引起大家的不滿,要滅狗,你們養狗的因為一己私利,把無辜的狗狗推向了滅亡,你們是惡魔,你們是劊子手,你們都應該下十八層地獄


樹上的雷電


這樣好。昨天出去遛小孩,一隻沒有栓繩的狗,突然撲過來對孩子大叫,小孩子嚇的大哭。說狗主人兩句,她比我硬氣,公園是大家的。很無奈。其實,有很多年輕的狗主人,做的真比中老年狗主人要好,很多人狗拉了屎。掏出塑料袋立即清理。這樣的小狗和主人,我們也都非常喜歡。如果能簽訂一定的區域遛狗,這樣可以讓小狗撒歡,糞便集中也好清理,非常同意,這樣做。


梨花白雪


我說一下個人觀點,對‘愛狗人士’有看法。大部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而養狗,卻不顧是否損害了別人的權益。美其名曰有愛心,誰對狗狗不好就攻擊人家沒愛心,其實是最自私的表現!狗狗就是一個畜類,你可以喜歡,也要允許別人討厭。並不是所有的狗狗都是人類的朋友,傷害人的也屢見不鮮!狗狗不是稀有動物,有的人喜歡食用也沒必要上綱上線!最最鄙視的就是不顧自己老人孩子生活基本質量,而愛心氾濫收養流浪狗,還呼籲大家贊助他,簡直就是心理變態!不會用正常思維去考慮問題,是病,要治!從來不考慮人的感受,把自己當成了狗!為啥不把你的愛心用到貧困地區救助!


吳巖松760115


如提所示,如果在每個小區單獨圈出一塊草地給狗狗玩耍跟遛狗,然後請小區寶潔阿姨做衛生,並額外支付清理費用,費用由養狗業主來平攤,大家是否覺得可行?我覺得現在狗狗的矛盾無非亂拉不清理,影響了小區的衛生,遛狗不牽繩,對小區其餘人員存在潛在威脅一類的事情,如果有專門的地方圈起來,這樣就不會出現上訴這些問題啦。養狗的還能一起交流,狗狗也會有玩伴……


超級奶爸醬


肯定不合適的,小區的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小區裡怎麼可以為少數人養的狗來侵犯多數人的財產權,狗在小區裡亂跑已經擾亂大家的生活了,還要規劃專門的區域,簡直是得寸進尺,養狗體面嗎?其實喜歡養狗的可以在自己家裡養,不擾民就沒人反對,牽出來遛狗,做到安全衛生的文明遛狗也不會有人反對,只是有很大一部分養狗不負責的人,才讓社會上出現了大量反對養狗的聲音,說真的,狗沒錯,它只是動物,不懂環保和與人為善,更沒有人一樣的思維,有時狗被打死完全是養狗人不負責造成的,很多所謂愛狗人還在到處噴打狗的人,他們對狗為什麼捱打卻視而不見,這很奇怪。


手機用戶67381011163


應給愛好養狗者辦個養狗證。第一:狗證上要寫明狗主人詳細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證號碼也要寫上。第二:狗出門時,必須將狗證掛在狗脖子上,若狗脖子不掛證或掛假證,應重罰狗主人(每次應不低於3000元,最高可罰一百萬元)。第三:出門必須繩牽,且必須給狗嘴帶上籠式囗罩(不帶囗罩最低罰5000元,最高罰一百萬。)。第四:需要定期(最低應月檢,應收費)上檢疫部門檢疫。檢疫不合格出門又不帶檢疫合格證者應處罰狗主人(最低罰10000元,最高一百萬元)。第五:不管什麼原因,狗咬人,狗主人負全責。情節嚴重者,應追究狗主人刑事責任。第六:狗咬死了人,不管什麼原因,狗主人負全責,並且狗主人最低應判無期,並給死者高額賠嘗(最低不應低於一千萬元人民幣,上不封頂!)若不賠嘗,應判死刑。第七:若狗圈養在家內,有小偷進入被狗咬傷或咬死。狗主人有證據證明家中無任何人在家,狗主人無任何責任。若有人在家,則應追究少量責任。第八:若不牽繩上路,出現的一切意外,狗主人負全責,由此引發交通事故者,追究狗主人責任。(即使牽繩上路,只要狗傷人,不管什麼原因,狗主人負全部責任)。第九:對養狗人應適當徵稅費。公安部門可月徵安全費。城管可月徵衛生費。稅務局可收養狗稅。等等各部門都可適當收費(費用最低不應低於10000元)。第十:具體執法,可由多個部門執行,多個部門都有處罰權,罰款一半上交國庫,一半各單位自己留做經費。例如城管執行(若執行到位,這是城管最得人心的善政)罰款,城管可留一半罰款做自己單位經費。警察發款,可留一半做經費。檢疫部門罰款可留一半作經費。工商,稅物,環境,交警,等等部門都有罰款權。第十一:不管哪個部門罰款,最低罰款小型犬不低於3000元,中型犬不低於5080元,大型犬不低於10000元。第十二:以狗脊背到地算起不高於25釐米算小型犬。高於25釐米小於35釐米算中型犬。35釐米以上算大型犬。第十三:若狗上路,狗主人需自帶垃圾袋,清潔狗的大小便,若不清潔,則城管等各部門可收大小便費,最低不應低於3000(注意,是收費,不是罰款!罰款是罰款,收費是收費,這是兩碼事!)元。第十四:若狗傷人,公安機關應及時介入!第十五:若不辦狗證,一經發現應重罰,小型犬應不低於30000元。中型犬不低於50000元。大型犬不低於100000元。第十六:狗出門大小便由狗主人負責。如狗在街上隨便大小便,應重罰狗主人(最低30000元,最高一百萬元)!第十七:應強制性讓狗主人買意外傷害險。險額不應低於一百萬元。且每年必買。第十八:凡是辦養狗證之人,必須規定禁止棄狗!禁止殺狗。狗得病須及時診治!否則應重罰狗主人!(最低罰一百萬元,最高三千萬元)第十九:鼓勵人們對違法養狗的舉報獎勵。發現不牽繩,不辦狗證,棄狗,狗病不治病者,給舉報人不低於30000元獎勵(獎勵金由養狗人出)。第二十:對於偷狗者,若是偷的不合法狗(沒辦狗證,沒檢疫等)公安機關則不予立案,(公安機關應收取對狗的立案費,以及偵破狗案件發生的一切費用)但偷狗者應被道德遣責。第二十一:導盲犬辦證只收工本費。檢疫免費,免稅。第二十二,對流浪狗,禁止殺害!應交慈善機構,集體飼養!每一地區應向當地養狗戶每年每條狗徵不低於100000元的慈善費。該費用於飼養流浪狗!第二十三,對養狗主人讓狗進入公共浴池,噴泉,河流等處洗澡者,應重罰狗主人,每次起罰點不應低於100000元,最高可罰一千萬元!(即使狗自己進入公共處所的,也應如此處罰) 第二十四: 特別說明的是:若養狗人不同意上述條款,則不能辦養犬證!


儒行篇


熊孩與噴子不得入內,否則後果自負!



鹿鳴不是夢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想法不錯,可你真的找好地方了,狗也溜了,最後收錢時你就傻yan了。大部份人都會推三阻四不掏錢。你跑三趟能給你錢的就算是好人了。跑一tang就給錢的你感謝他的心都有。君不見現在大部份愛狗人士經常掛在嘴邊我的狗不會咬人的,真咬人了不但不主動賠償,還怨被咬的嚇著他的狗了才咬人的。比日本進中國還理直氣壯。所謂的愛狗人士給狗花錢不心疼,遛狗拴繩都不願意,遛狗出錢就更不願意了,那比割他們的肉差不多。除非先掏錢後遛狗,要是溜了狗你在去收錢,你的鞋底的磨損將大大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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