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事長內幕交易獲刑三年,卻為鬆芝股份“送來”2200萬

前董事長短線交易、內幕交易鋃鐺入獄,但上繳的違法所得,卻讓上市公司的營業外收入,同比暴增超過29倍,在營業收入下滑的情況下,淨利潤大增167%。松芝股份10月23日晚披露的三季報中,這樣的奇葩故事新鮮出爐。

三季報數據顯示,松芝股份前三個季度營業收入25.03億元,同比下降7.78% 其中三季度單季營業收入7.22億元,同比下降-16.96%,但淨利潤卻同比增長167.23%,達到1.76億元,三季度單季淨利潤則為4659萬元,更是同比增長924.04%。扣除非經常損益後,三季度淨利潤2529萬元,同比增長385%。

松芝股份解釋稱,淨利潤同比大幅增長,是營業外收入增加所致。三季度,其營業外收入同比大幅增加2490.49%,主要是收到前董事長短線交易盈利所致。8月16日,該公司公告稱, 原董事長陳福泉向公司上繳了短線交易所得2208.5 萬元。

2019年3月,因上述短線交易松芝股份,陳福泉已被證監會警告、罰款10萬元,還因內幕交易行為,而被證監會終身市場禁入,並因內幕交易罪獲刑。

根據證監會2019年3月的處罰決定,陳福泉為香港居民,其短線交易、內幕交易分為兩個階段,前後持續時間接近兩年半之久。

證監會處罰決定顯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松芝股份實際控制人陳福成通過大宗交易、集合競價,累計減持松芝股份2388萬股,減持比例達到5.91%。2015年5月22日,陳福成減持461.51萬股後,減持比例由4.77%增加到 5.91%。在減持比例已達5%後,陳福成繼續違規減持372.17萬股,減持金額8072.02萬元。事後,陳福成被監管警告、罰款240萬元。

而在陳福成減持期間,陳福泉卻進行了反向操作,大幅增持松芝股份。根據證監會調查,陳福成增持數量為380.06萬股,佔總股本的0.94%。

根據監管調查,2016年2月,松芝股份籌劃定增募集15.8億元流動資金,同年5月21日,“松芝股份”停牌,6月7日該股復牌並公告披露上述非公開發行預案。上述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屬內幕信息,敏感期自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時任松芝股份董事長的陳福泉系內幕信息知情人。

在上述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陳福泉指使李某賢、張某玲使用他人的8個證券賬戶,累計買入松芝股份467萬餘股,交易金額6481萬餘元,並於復牌後全部拋售,非法獲利1466萬餘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13日,陳福泉因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初,陳福泉因內幕交易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9年3月,證監會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466萬餘元,並處罰金5000萬元。

三季報顯示,截至20119年9月底,陳福泉持有松芝股份570萬股,佔比0.91%。2017年6月,陳福泉辭去松芝股份董事長職務。根據披露,陳福泉與松芝股份實際控制人陳福成為兄弟關係,陳福成持有松芝股份2.75億股,持股比例為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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