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停車與人發生糾紛,今年再相遇他竟駕車碾壓對方

兩人去年因小事產生糾紛,今年再遇又發生口角,其中一人竟駕車撞向了對方。近日,茶陵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故意殺人案。

經審理查明,去年被告人劉某與被害人巫某因停車問題發生糾紛。今年4月24日,劉某與朋友在茶陵縣某公園內的土坡玩越野車,恰巧巫某也和朋友在此附近,於是兩人又因為之前的糾紛發生了激烈口角。之後,巫某原本準備離開,但劉某依舊不依不饒駕車追了上去,並碾壓了逃跑倒地的巫某,造成巫某全身十餘處骨折。事後,劉某駕車逃離了現場。

4月25日,劉某在家屬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對巫某進行了賠償,與巫某達成調解協議,取得了巫某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劉某犯罪未遂,但是這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劉某駕駛機動車故意追撞他人,並從其身體上碾壓過去,致他人多處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株洲晚報記者 賀天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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