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明代四川成都“客店住宿失窃案”详解

江西抚州府崇仁县吴嘉庆,娶妻林氏,家道颇为殷富,生子郁文,年方十八。吴嘉庆为儿子娶雷氏为妻,夫妻二人和睦,孝顺公婆。某日,父亲嘉庆对儿子郁文叹道:“现今家里虽然优裕,但念及创业难比登天,若想败坏家产,易如燎毛。眼下家里要吃饭的人多,干活创收的人少(所食者众,所入者寡),只怕所入不足以供所用,焉能坐吃山空而不想办法筹谋?你今当少壮,正好有所作为。为父想让你外出经商,倘若获得微利,也足以赡家糊口,不知你意下如何?”郁文拱手道:“老父严命,儿即当就行,但不知哪项生意好做?”

嘉庆沉吟道:“四川成都卖机布最好,你可带本银一百两去福建收购机布,到四川发卖。不消一年,可以回家。”郁文便依父命,拿了一百两银子,前往福建邵武等处,收得机布七挑担,又辞别父母妻子赶去四川。夜住晓行,花费数月时间到了成都,寻得东门城外张华的小店安顿下来发卖。不到两天,郁文暗自考虑离家远出,心内难免不快,于是让家童沽酒,以散心中闷气,强饮几杯,不觉沉醉倒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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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张华隔壁邻居刘胜,蓦然见到郁文醉酒,借机三更时分将机布盗去三挑担。直至天明,郁文酒醒起身,一番察看,方知被盗,当即呼来店主责问:“我投宿你店安顿,昨晚醉酒,你竟行此不良之事,串通强贼盗去我机布三挑。古人云‘有眼主人无眼客。在家靠父母,出门靠主人’你作为典守,难辞其咎。你可代我清究缘故,否则我必去县里诉讼,到时只恐你追悔莫及。”张华一脸冤枉:“我开店营生,客人乃是我衣食父母,怎可能有串贼偷盗的道理?”

郁文哪里肯听,具状告到成都县衙,知县冯士奇阅过诉状,摇头道:“见赃方可断理,今无赃证,如何能断?”不准状词,无奈郁文再三哀告,冯知县只得收了状子,传张华当堂勘问,张华叫屈道:“小人开店歇客,一家衣食全赖此度活,如何串贼偷客?难不成要自断活路?望大人详查。”冯知县认为其所言亦不无道理,再问郁文:“你布被盗,毫无影响,如何断得?”又问张华:“你门口有何物事?”张华交代道:“只屋傍有先时老爷一个去思木碑记。”冯知县见没有头绪,便将二人各责十板,发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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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刘胜当夜盗得机布三挑,藏在幽僻之处,将首尾号头标记尽行涂抹,以自己印信更换在上面,让人难以分辨。改号完毕,他陆续挑布入城,卖到李芳的铺子。刘胜得银子入手,并无人知晓,自以为奸计得逞。后来冯知县责罚张华、郁文两后,心思一计,次早升堂,即令两名公差去张华屋傍,扛抬木碑到县衙,放言要问木碑取布还客,一时闲杂人等都到堂前围观,冯知县见百姓纷纷,高声喝道:“木碑如此可恶,左右代我重打二十。”打完,又以别事相问,不多时又喝令开打,如此三次,才将木碑抬入阶下。冯知县见众人围观愈多,让公差将大门关闭,拿下其中围观的四人。

观者不知其故,冯知县生气道:“本官在判事,不许闲人混杂衙门,尔等不守法度,无故擅入公门,实难饶罪。今着你四人将众围观者各记姓名,内有卖米的罚米,卖肉的罚肉,卖酒的罚酒,卖布的罚布,按各人所卖的行罚,限定未时交纳,违则罪归尔等四人。”四人无奈领命,顷刻之间取齐,进衙交纳。冯知县见各样物品都有,内有机布二匹,便唤四人吩咐:“这布留在此,其余各物领出退还原主,不许克减遗误。”四人领诺出门,冯知县随后令公差唤来郁文、张华,由于担心冒认,故先令内衙取二匹布交予郁文辨认:“这布是你的吗?”郁文仔细看后摇头:“不是,不敢妄认。”冯知县见他诚实,即将之前收纳的布匹拿出给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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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文反复看过才拱手道:“这两匹中有一匹正是小人的,不知大人何处得来?”冯知县奇怪道:“这布上印记并非是你的,为何冒认?”郁文从实言道:“这布首尾印信虽被贼人换过,然中间还有丈尺暗记可验。大人不信,可将此布量过,如若不同,小的甘领冒认之罪。”冯知县从其言,果然分毫不差,立刻命人唤之前的四人进衙查问:“这布是何人交出?”四人回以手指道:“这一匹是李芳铺的,那一匹是谢太铺的。”冯知县点头道:“谢太的布可领还给他。”然后拘李芳到堂查问:“你这布从何处贩来?”

李芳如实交代:“乃刘胜所卖。”公差因此再拘刘胜勘问,冯知县先赏刘胜四十大板,打得皮开肉绽,刘胜这才招承:“小的盗客布三担,只卖两担,尚有一担寄在人家。”冯知县差人押去取来,还给郁文,所卖之钱,也全部追还。又有地方里正上报说刘胜素行窃盗,因此拟问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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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律条公案》中【断木碑追布】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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