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

旁观者150803235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首先,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加班方面的证据,比如考勤表、加班通知等,工资方面的证据比工资条、转账记录等。在你离职时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要求公司赔偿扣克的加班费,仲裁机构或法院都会支付。并向行政机关举报违法企业,经查实后会给违约企业的行政处罚,罚款、纠正和责令改正等。

  

  纠集其他有怨言的员工一起找老板协商此事,向老板提出你们的合理合法的诉求,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反应公司这种强令作业的违法用工表现,保留公司相应的强令作业违法证据,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8小时工作制,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综合工时制,如果对您提出的问题没有理解错的话,综合工时制应该就是您提出的月工时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及国家休息日核算月标准综合工时。

  

  八个小时往往只是呆在办公室的时间。其实很多时候,很多人工作时间都会远远超过八个小时,因为工作没完成或者重要项目,员工主动或被迫主动加班的,比比皆是,现在很多人还会把工作带回家做,八个小时只是呆在办公室的时间。当然如果你工作效率一级棒,超额提前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的话,你就不用连续工作八个小时的班。但往往这类人会随着工资职位上涨,工作量增加。如果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加班小时数不能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其次,加班费足额支付了没有?如存在加班费支付不足额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超时加班和不足额支付加班费问题,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即可。

  

  在三四线城市,县城,由于地理位置,交通位置,等问题,国家要求发展经济,加快发展,所以政府会定期和企业讨论,比如:扩大产能,业务增长,就业安排,银行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等,再就是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各部门给企业提供方便,给各个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利支持,所以说任何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现在的国情就是这样,有能力有本事有文化,你才有资格要求这个要求那个,没有,抱歉,让你怎么干你就得怎么干,不愿意干就滚蛋,你得指着这碗饭养家你就不要挑这挑那喋喋不休,这是基本国情,不是个人能够改变的。投诉又用举报有用?


教团的狂魔


我打工三十多年,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以上,一年没有一天假,若头疼有小疼请假都扣工资,懂劳动法,公司不要你,你能怎样,农民工能到年终工资全到手烧了高香拉,社会就这样,难再肚中,不要讲究的太多,好好工作,为父母减轻负担


幸福一家152504087


我就是因为公司认我上十二小时班,前天辞工不干了。(本人包月工资之前谈的是260小時月)现在公司又入股了俩个2B老板管生产。要我每天睌上十点才能下班,不计加班费。算下来每个月要无偿的多做五天。连句好话都没有。。。


铁狐


一听在这样的公司工作,实在是惨无人道, 恨不得立刻就辞职,这种工作不走, 难道留着过年吗?

但是, 心里这么想,未必能够做的到。现在的工作不容易找,万一辞职了,变成家里蹲,是不是还是选择上班会更好一点呢?

我个人觉得,如果这个公司, 工作虽然辛苦,但是,如果回报丰厚,也就是网络上所说的:“钱到位”那么, 加班,长时间工作,我们也就忍了。



我记得马云对这种工作方式说过:

“如果你选择通过奋斗努力赢得自己的幸福和成功,可以认真思考一下我下面的话;但是如果你希望自己的未来比普通人幸福快乐,但又不愿意付出比普通人更努力的代价,那么那些合法合情合理,永远正确的话更适合你。

如果需要,那些我也会讲,而且讲得很好!但我想年轻人应该有机会听到真话。任何公司不应该,也不能强制员工996;但是年轻人自己要明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为996辩护,但向奋斗者致敬!”



谁的工作都是不简单,如果,这份工作存在一下几点,我觉得不如早点离开。

一,收入仅仅能够支撑房租,日常开支, 而且在肉眼可见的情况下没有增长,在短时间,甚至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增长;

二, 没有任何个人成长方面的优势,干的活, 随便再找一个人都能替代;

三, 心累,身体累,钱和福利还不多的话,这种工作简直就是折阳寿, 不如早日说拜拜。

反正一句话,看付出的值不值得,短期看, 长期也要看。

欢迎关注苑燕儿,一起分享职场收获, 一起成长。

苑燕儿


很简单:要么忍,要么滚。

很多人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答案,我一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这个太不人性化了。职场应该遵守更多的劳动法的规定,以及有更多的人性化管理。

当我的工作已经开始迈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我越来越相信这句话是真理。

每个人都有权利质疑这句话,我分享一下个人的感受,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理想很丰满,职场很骨感。

当我们大四,怀揣着诸多梦想,准备踏入职场的时候,曾经也想象过很多的美好。

想象自己可以在公司里边和同事开开心心和谐相处;

想象可以在一个平台上通过自己的抱负和专业能力逐步北体得到提升和提拔;

想象每一个老板都是一个和蔼的老师,可以教会我很多东西,是我的良师益友。

但现实呢?

步入职场之后你会发现很多情况都不是想象的那样:

团队之间有勾心斗角;

公司在压榨你的劳动力,当你无休止的加班;

老板天天忙到根本无法顾及你,更别说教你了。

尽管这些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企业,那也绝不是个例。



二、要么忍,积蓄力量。

我第一份工作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加班,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

有一次我感觉到很疲惫,就去找老板聊。想告诉他我的真实想法。

好在老板语重心长的跟我说了一句话:“你刚毕业,现在吃的苦未来都是你的宝贵财富。”

尽管有很多是洗脑的成分,但当时的我真的相信了。

并且靠这份隐忍的力量,在公司里边逐渐站住了脚跟,组建了团队,最终获得升职加薪。

当你的力量,还不足以撑起你的梦想的时候 ,最好是选择忍耐。

因为忍耐,既是对你的保护,也是在为未来的自己提供成长的契机。



三、要么滚,很现实。

滚这个词儿好像有点太生硬了,我们还是换成“离开”。

公司里边离开的人,基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能力超强,需要一个更大平台去实现抱负的人。

第二类就是混不下去的人,或者不认同这个规则的人。

离开并没有对错之分,是每一个人的职业选择,选择了就要对自己的决定负责。

也会有的员工因为加班或者是因为一些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去和公司仲裁。

首先我是认同这种我发了的渠道捍卫自己权益的人,他们的做法非常的勇敢和正确。

但有时候也要想一想,圈子就这么大,你的这些行为到底值不值?

总结:法制社会的建立也需要一个过程,何况现在的企业绝大多数都在做着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比如脍炙人口的996。

但作为年轻人,我们有时候又不能去游刃有余的选择。我们还不够强。

在我们还不够强悍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选择隐忍,在罅隙中生存。

关注@职乎哲也,国际认证职业生涯规划师,一个草根奋斗者。


职乎哲也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首先,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加班方面的证据,比如考勤表、加班通知等,工资方面的证据比工资条、转账记录等。在你离职时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要求公司赔偿扣克的加班费,仲裁机构或法院都会支付。并向行政机关举报违法企业,经查实后会给违约企业的行政处罚,罚款、纠正和责令改正等。

纠集其他有怨言的员工一起找老板协商此事,向老板提出你们的合理合法的诉求,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反应公司这种强令作业的违法用工表现,保留公司相应的强令作业违法证据,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8小时工作制,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综合工时制,如果对您提出的问题没有理解错的话,综合工时制应该就是您提出的月工时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及国家休息日核算月标准综合工时。

八个小时往往只是呆在办公室的时间。其实很多时候,很多人工作时间都会远远超过八个小时,因为工作没完成或者重要项目,员工主动或被迫主动加班的,比比皆是,现在很多人还会把工作带回家做,八个小时只是呆在办公室的时间。当然如果你工作效率一级棒,超额提前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的话,你就不用连续工作八个小时的班。但往往这类人会随着工资职位上涨,工作量增加。如果公司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加班小时数不能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其次,加班费足额支付了没有?如存在加班费支付不足额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超时加班和不足额支付加班费问题,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即可。

在三四线城市,县城,由于地理位置,交通位置,等问题,国家要求发展经济,加快发展,所以政府会定期和企业讨论,比如:扩大产能,业务增长,就业安排,银行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等,再就是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各部门给企业提供方便,给各个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利支持,所以说任何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现在的国情就是这样,有能力有本事有文化,你才有资格要求这个要求那个,没有,抱歉,让你怎么干你就得怎么干,不愿意干就滚蛋,你得指着这碗饭养家你就不要挑这挑那喋喋不休,这是基本国情,不是个人能够改变的。





农人西小妹


1、能忍受的就老老实实上班,咱是弱者,只能受欺负还得忍着

2、实在受不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换一份工作,跟现在公司说再见

3、如果走的时候很不爽,建议在职时手机号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每月工资条等。在离职时搞一搞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建筑法务


公司无视劳动法,让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应该怎么办?首先,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加班方面的证据,比如考勤表、加班通知等,工资方面的证据比工资条、转账记录等。在你离职时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要求公司赔偿扣克的加班费,仲裁机构或法院都会支付。并向行政机关举报违法企业,经查实后会给违约企业的行政处罚,罚款、纠正和责令改正等。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观点:公司违反劳动法,自己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周工作七天,这种情况应该分开讨论,如果自己可以适应这种情况,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可以选择坚持一下,如果自己不在乎这份工作,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然后辞职,下面我们就具体分析一下吧。


01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工作的标准时间是八小时工作制,劳动者每天的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至少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日。同时劳动法关于加班也做了详细的解释。

根据《劳动法》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的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同时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应当算作加班或者给予一定的调休,平时加班应该以正常工资的1.5倍,休息日应该是正常工资的两倍,节假日三倍工资,且不可用调休补偿。

对于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周工作七天已经明显违反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时间了。


02

自己需要这份工作,但是适应不了这么长的工作时间

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坚持这份工作,虽然这份工作可以给予我们一定的收入,但是这么长的时间与劳动强度,极大的限制了我们的自由,我们甚至没有一点的私人空间,生活全部被工作挤压,长期这样下去对我们的发展是不利的。

既然自己适应不了这么长的工作时间,我觉得我们可以选择离职,没必要为了一份工作让自己工作这么辛苦,毕竟这份工作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了。


03

需要这份工作,可以忍受这么长的工作时间

996的工作制相信大家是再熟悉不过了,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996已经是违法行为了,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出来治理这种工作时间,其实有很多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普通劳动者的保护,随着现在公司竞争压力的增大,很多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小,严格按照劳动法来执行,势必会增加普通企业的生存压力,一旦治理这个情况,可能会带来大规模的失业潮,这样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既然劳动者认可了这种工作时间制,没必要去全部治理。

从我们劳动者本身的角度来说,如果我们需要这份工作,并且我们也可以适应这种工作时间,我们还是可以坚持做下去的,毕竟这份工作给予了我们不错的收入,等坚持一段时间之后,有了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基础,我们也方便换其它工作或者创业。


04

我们不喜欢这份工作,也适应不了这种工作时间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完全没必要留下来,又不是自己在创业,没必要拿着员工的待遇,累的和创业公司老板一样,我们可以收集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证据,然后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随意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由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


最后,关于劳动时间,其实我们自己内心要有一个标准,要知道现在就业也是比较困难的,一方面我们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考虑一下这份工作对我们的重要性,以及失去这份工作的影响。毕竟现在出来工作养家糊口都是不容易的。

END......


软件资源君


我要告诉你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双向选择。既然你选择就业于这家公司,那么它无视《劳动法》,让你加班,如果你有经济实力,你可以离职。


天下好工作一大堆,你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如果你无法改变企业的规章制度,那你就好好工作,少点抱怨,挣钱才是正事。

01: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

强制员工加班的确违反了《劳动法》,但是如果不通过员工额外的加班,企业生产效率上不去,何来的市场利润?如果企业获得不了市场丰厚的利润,它怎么来运转呢?

如果不让员工加班,企业效率低下时,员工基本工资发不出甚至发少发几百块,这对于企业而言,拖欠员工或非法克扣员工工资这个事是不是比违反《劳动法》社会影响更大呢?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大呢?



02:站在社会角度来看

为什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变相的压榨员工的个人价值呢?(比如,拿强制加班这件事来说。)

  • 其一:这些企业大都是微小民营企业,企业搞得是一言堂,老板拍板说了算;
  • 其二:企业管理者是知法犯法,对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淡薄甚至不了解;
  • 其三:企业管理者仗着手中的权力,猜中了员工有心议论但无心举报,故而得寸进尺;
  • 其四:当地劳动部门监管不够严格,让企业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


03:既然企业“不仁不义”,那么,员工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利益。

近年来,虽说各大企业都在裁员,找工作犹如登天攀月,但是面对企业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伤害员工的自身利益,甚至通过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拖欠劳动报酬、随意解聘员工等变相压榨员工个人利益的企业,就是“无良心”的黑心企业。

这类企业如果没有一个人敢拿起正当手段或是举起法律的武器。那么,它下一步就会更加的嚣张跋扈。

尤其是我们在工作中,如果自己获得的劳动薪酬有问题时,其实这都关系到你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你第一次忍气吞声了。

那么,企业不知下一步会使用什么“鬼法子”来伤害你的利益。所以,这时,我们要善于用合法合理的手段来搜取企业违法的相关证据。


我建议你在收集企业违法证据时,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 第一:平时工作中注意收集企业让你们超时加班的工作考勤记录表、工资条上的薪资证明或是你与领导关于超时工作的录音等等;
  • 第二:平时对《劳动法》中企业对员工的什么行为是犯法的,你要了解并要熟记于心。你学习《劳动法》就可以通过法律条款来及时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不是让企业无情的剥削你的劳动时间和利益;
  • 第三:当你和企业沟通无效时,你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现在的政府部门都是代表劳动人民的利益方,只要你有企业相关违法的线索或是证据,政府都会依法给予企业相关整改措施和严肃处理。



04:那我们在找工作时,如何回避这些“流氓企业”呢?

  • 其一:我们要先在网上及企业官网看一下企业的口碑以及在社会上的影响及员工的评价,还有一点特别重要的是,我们要再通过熟悉的朋友打听一下这个公司的用人制度和用人规范;
  • 其二:当你入职时,一定要把双方该约定的条款都在劳动合同中白纸黑字的写下来,并且自己要保护好原件一份;


总结: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强大起来,世界都会对你和颜悦色”。你在抱怨企业加班时间长的话,那你完全可以离职,好工作遍地都是。但作为你个人而言,你为什么不敢离职呢?

  • 难道是自己对下一份工作没信心?
  • 还是自己与他人相比缺乏核心竞争力?
  • 还是个人能力有限?
  • 还是不敢跟企业叫板呢?


静下心来想一想,你要是每年给企业造就百万千万以上的利润,老板恨不得把你当财神爷供奉起来,还会明目张胆地强制你加班,你完全有资本和实力与他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条件。但是,你没有?

这不是说企业欺负员工或是压榨员工,而是你没让企业感到你个人价值的存在,也就是说,你想让企业尊重员工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你必须强大起来,拥有让企业尊重你的能力和实力。

如果说中国的劳动部门是专门保护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你天天往劳动部门跑?天天申请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吗?


所以,提高自己的实力强过于一切劳动申诉。站在自我长远发展的立场来看,如若你足以用实力向企业证明你的个人价值,那你一天工作一小时的利润强于其他人一年创造的利润,那你天天不来,企业都发你高于其他员工几百倍的工资。

问题是:你的实力允许吗?


作者简介:在下国华,五年阿里巴巴工作经历,八年京东工作经历,现如今从事中小型企业高层管理。关注我: ,让我们一起成长在职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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