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嚴打校園欺凌6名女生被判刑,校園暴力何時休?如何教會孩子應對被欺負?

高三探長


2018年11月某日深夜,寧波某學院學生董某、盧某、葉某、王某、韓某等人夥同校外人員陳某經過事先商量策劃,以同學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懷疑其勾引同學男朋友為由,在該校宿舍內對小江採用口塞紙巾、綁皮帶、脫衣拍視頻發微信群、灌酒、強迫抽菸、剪頭髮、身上寫侮辱性語言等方式進行凌辱,並通過拳打腳踢、扇耳光、扯頭髮等方式對小江進行毆打。欺凌、毆打行為持續了數小時。第二天早上,小江趁看管其的董某睡著時,向宿管阿姨求救,並報警。隨後,警方將6人抓獲歸案。後經法醫鑑定,小江已構成輕微傷。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董某、盧某、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王某因情節顯著輕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一、學校管理存在嚴重過失。

從案發經過來看涉案學生能夠容留校外人員留宿女生集體宿舍,並夥同校外人員在晚上就寢時間在宿舍內對被害學生實施了長達數小時的毆打、凌辱,而宿舍管理人員從始至終都未發現。這說明學校自身對於校內宿舍的管理制度存在嚴重的過失,按照正常的宿舍管理制度舍管人員應當確認宿舍管理區內的外校人員不允許逗留,同時對於被毆打時竟然能夠絲毫不知,也可見宿舍管理制度也是一紙空文罷了。

二、校園霸凌,本就該零容忍。

校園霸凌容忍的後果就是被霸凌者很容易心理受到創傷,不愛學習,失去興趣,甚至產生厭世情緒。而霸凌者則因為沒有受到及時的管制,很容易將所謂的江湖義氣帶入社會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之一,所以無論從霸凌者還是被霸凌者的今後發展來看,及時說不才是對雙方負責的表現。

三、除了判刑,霸凌者仍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儘管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涉及刑事的侵權類案件僅限於賠償直接損失,但是該部分損失依然應當由霸凌者及其監護人承擔,本案當中小江被毆打後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心理治療費用以及其他合理費用支出均應當由霸凌者承擔,若其不具備支付能力的則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責任。

四、我的教育觀念。

和講道理的人講道理,是一種文明;但是和霸凌者講道理,那是愚昧。當自己被霸凌應當奮起反抗,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才是!如果一味的向老師打報告,不僅起不到好的效果,反而很容易讓霸凌者更加的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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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說法


看到這個消息,梳理了一下細節,過程給人的感覺是觸目驚心的。

六名女生欺凌一名女生,這六名女生中還有一名是外來人員,我很關注的是這位外來人員怎麼進入宿舍的,並且在宿舍晚上逗留而沒有被請出去,這很能說明學校宿舍管理方面存在著很嚴重的問題。

另外,整個細節過程中,這麼多名女生欺凌著一位女生,時間長達好幾個小時,這個過程中沒有人去關注,也沒有人去發現這樣的問題。按理說,同一個宿舍出現這樣的問題,即便是關著門隔壁宿舍的人也能聽得到一些動靜,如果問題嚴重,時間又持續得長,早就有人去跟宿管彙報。可是,事實上並沒有。

據我在一些大學看到的情況,現在的學生呆在宿舍裡的時候宿舍門都是關著的,學生是兩耳不聞窗外事,有可能是的一些孩子很多學生整天耳朵裡面還塞著耳機,根本不關注身邊的事情,以至於旁邊宿舍發生這麼嚴重的情況,也沒有人發現或者是出手相助,想想還是蠻可怕的。這讓我很是懷念我們讀大學的時候,宿舍門都是敞開的,除了全宿舍的人全部離開去上課才會關門。

題主問到如何讓孩子應對欺凌?有人說讓孩子學的勇敢,學會自我保護,學會堅強去面對。可是當你看到本案中出現的這種情況,一個女生面對六位學生的時候,他可能任何招都使不出來。當宿舍裡面有六個人同時來對付她一個人,動作又是如此野蠻粗暴,那她肯定是既無招架之功,又無還手之力,即便她平時心態再好,個人抵抗能力再強,這時候也無濟於事。

這些年,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說明什麼?在一些學校裡面學習根本不像學習,學生也缺乏人管教,學校管理混亂,才會導致這樣的事情的發生,看到受欺凌的女孩,讓人心痛,欺人者被繩之以法,是罪有應得。我想,更多的學校還是應該從管理上下功夫,以杜絕此類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蘇小妮


暴力,是因為太有“正義感”了嗎?

我記得有一年冬天我們隔壁市發生了一件非常荒唐的大家事件。那天天氣比較好,大街上有一個年輕人穿著短袖在馬路上走,突然間來了四五個人攔住了他,然後把他暴揍了一頓,最後的理由是:“你穿那麼少,看的我冷。”

真是天下怪事,無奇不有。本故事的主角也是因為:疑似被欺負的這個女孩和另外一個男同學多聊了幾句,結果被暴揍。真的是正義感爆棚了嗎?還是藉此故意惹事?

一、不惹事

教會自己的孩子分辨是非,不要去惹事。

我常常和孩子說:我們需要有力量,並不是因為有了力量可以去欺負別人,而是為了不被別人欺負。就像中國軍隊一樣,必須要有一支強大的軍隊,一方面需要震懾住他人,不受他人欺負;另外一方面,也需要剋制住自己,不去欺負他人

孩子應該從小教育他,而不是等出了事之後才知道原來孩子是需要教育的。

二、不怕事

你不找事,並不代表事情不找你。

當事情找到你的時候,你必須學會勇敢的面對,當然也需要懂得智慧的迴避。正如毛澤東的戰略思想一樣:打不過就跑嘛。何必明知道打不過,還和別人死扛,那不是英雄,那是愚蠢。

三、學校加強監督和嚴懲

學校是整個環境的締造者,維護規則的責任人。如果對此類事件不能提前知道,不能進行嚴懲,那麼此類事件就不會斷。

所以,是否時常發生此類打架鬥毆事件,直接體現學校的治理水平。

學生做到:不惹事,不怕事;

學校做到:提升治理水平,嚴懲違規者


朱文亮


校園霸凌確實是個毒瘤,扼殺不小少年的求學路!我曾有三個侄兒(91.92.94年出生人)都是在不同年份被校園欺凌的,以前每星期都被勒索交保護費,不交就被打,所以我三侄兒中途都懾學了連初中都沒讀完,以前我們還以為他們不願讀書,不是讀書的料,最近他們才同我的一個弟婦說出了真相,對學生欺霸真可恨,立法嚴治嚴懲霸凌早就要應該要做了!從嚴打擊黑社會性質的欺霸行為,才能還社會還學校安寧,讓學生有安心學業的環境。


馬躍騰飛1


校園欺凌事件層出不窮,令受害者吃盡苦頭。為鎮海有關部門點贊,以法制暴,合理合規。

我小學時也受到過欺凌。有位同學總讓我給他背書包,後來,他一起玩的同學,也讓我背書包,我不肯背,就一起打我,其中還有女生。回家後,和父母說,父母不以為然,說他和我鬧著玩呢!


他父親和我父母關係不錯,平時又一幅乖乖仔的形象,我說什麼都沒用。背了很多天書包後,直到被我堂哥發現,威脅他們,再讓我背書包,就把所有的書包扔到池塘裡去,膽敢欺負我的話,就連他們的人也扔進去。後來,他們再也不敢讓我背書包了。

校園欺凌之所以層出不窮,是因為大家並沒有引起重視,對校園欺凌也存在著很多誤區:

一、認為欺凌只是小孩子之間的打鬧,是成長的過程中每個人都要面對的。
二、讓為只有男生才會參與欺凌,而且也不會在意孩子參與欺凌事件。
三、受害者會自己痊癒的,沒受什麼傷,沒什麼大不了。特別是男孩,就是要面對挫折。
四、教孩子受到欺凌時打回去。

到底如何定義欺凌的行為呢?

一、身體欺凌:打擊他人身體,踩、踢、絆倒等讓對方身體疼痛的行為。

二、言語欺凌:嘲笑、戲弄、辱罵,不停地喊叫他人的名字。

三、其他情況:故意將某個人排除在社交群體之外,惡意傳播散肯謠言,有意羞辱和孤立受害者等。

什麼樣的孩子成為欺凌者和被害者?

欺凌者缺乏同理心,沒法認同他人的感受,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悔恨或內疚。他們曾經也被欺凌過,缺乏家庭的關愛,或者被過度溺愛,沒有規則意識。

受害者形體比較弱小,性格膽怯,說話聲音低沉,不會起來為自己反抗。在家庭中受到過度的保護,或者父母過於嚴厲的管教,父母本身脾氣暴躁,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很粗暴,讓孩子形成懦弱的性格。

引發欺凌事件的原因?

一、不善於表達,說不清楚,就用拳頭說話。

二、不能準確地表達內心的感受和需要。不喜歡誰,就喜歡給人起外號或者罵人,而不會說,“你這樣,我不喜歡你!”當不想被別人吵到時,不懂得說“我想安靜一會兒,別吵我。”而是直接給人一巴掌。

三、可能心口不一,越喜歡某人,越喜歡欺負他。

四、孩子不明白侮辱性語言對別人的傷害。

應該如何防範校園欺凌?如何教育孩子呢?

與其等發生欺凌事件後來懲罰孩子,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提前預防。

一、在欺凌事件發生之間,讓每個學生、家長、老師知道有關校園欺凌的常識,合力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的成長環境。老師要不斷與家長交流,共同創造關愛孩子的環境。讓孩子在學校,在家庭中,得到來自學校和家庭的關愛。

二、講故事,或者角色扮演。幫助孩子們知道什麼是善良,懂得感恩,懂得互相尊重和團結合作。也可以讓孩子們扮演欺凌者和受害者角色,互相討論角色的感受,學會理解他人的感受。

三、幫助孩子們懂得傾聽,學會正確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學會與人相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四、給孩子提供“領導者”的機會。特別是喜歡欺凌別人的孩子,他們享受力量和權力感。主動提供給他們這樣的機會,正面引導他們,讓他們做老師的好幫手,培養其同理心和責任心。

五、認可和讚美孩子。及時認可孩子的每一個正面積極的行為。

六、對於頑固的欺凌者,可採用監管的方式,讓他時刻在受監管的區域內。必要的時候要讓他受到懲罰。

七、教育受害者如何處理問題。鼓勵孩子多交朋友,大膽的表達自己。當受到欺凌時,鼓勵受害者直面欺凌,簡潔有力的大聲說“不”。遇到欺凌者,沉默走開,或者勇敢地面對他,大聲說“停”,“我不喜歡這樣。”當自己不能解決的時候,要及時地向家長和老師求助。

我是程俊,教育領域創作者。分享養育孩子的快樂與煩惱,謝謝大家的關注留言與轉發。

程俊談教育


首先回顧一下寧波某大學發生的校園欺凌的經過:

2018年11月一天夜裡,寧波某學院學生董某等5人夥同校外社會人員陳某經過事先策劃,以受害人人品不好,懷疑其勾引他人男友為藉口,在宿舍內對受害同學採用口塞毛巾,皮帶捆綁,脫衣拍視頻發群,灌酒,強迫抽菸,剪頭髮、身上寫侮辱性語言等令人髮指的方式進行凌辱,並進行毆打,欺凌、毆打過程持續了數小時,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著,小江才得以逃脫,並向宿管阿姨求救。最後,警方將6人抓獲歸案。


鎮海法院判決結果:

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名在校大學生中,董某、盧某、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王某因情節顯著輕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思考:

一、學校應該加強管理。初中、高中、大學應該在關鍵位置設立監控攝像頭,儘量做到無死角;學校對寢室應該實行封閉式管理,杜絕校外或非本寢室人員入內,一經發現嚴懲不貸!學校管理人員應該定時或不定時對學生宿舍進行巡查。

二、學校應該加強法紀教育。我當年讀書的時候,中考要考《法律常識》。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違法、犯罪等等概念,是從13歲左右就建立起來的。我們學校應該利用思想政治課、班會、學校集會、多媒體等對學生進行法紀教育;可以利用“警校共育”請警察叔叔來講法治課。

三、學生的自我保護:

1、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們在中學、大學時代,一定要接觸積極向上的學生,遠離品行不端的人。我教初中30年,往往是成績好的課後在一起玩,成績差、習慣差的在一起玩。我們應該與表現好的在一起玩、一起學習,這樣那些個別品行差的人所做的事情你就不知道,你也不會得罪他們,這樣他們也不會找你麻煩。

2、如果受到欺凌,在被欺凌過程中一定要“服軟”。中學、大學校園欺凌往往都是一群人欺負一個人,在對方“人多勢眾”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一定要“服軟”,“順著”欺凌者的意思(寫到這裡我咬牙切齒)。

3、一定要告訴家長,告訴老師。有一次,一個校內的學生因為可能受到欺凌,而且可能是週末放學,學生及時告訴了我,我放學以後就和幾個老師跟在這個學生幾十米後面,後來發現有幾個人外校要對我的學生動手,我們的幾個年輕老師就把他們包圍了,然後報了派出所,那幾個校外學生受到嚴厲處罰!警察告訴還那幾個壞孩子和他們家長,必須保證我的學生的安全,否則就立案!讓他們一輩子都有汙點!


總之,邪不勝正,我們自己不要與壞孩子玩,不要遇事就逞強,不要與他人產生衝突,自己努力學習,相信自己就會得到保護!記住:蒼蠅不叮無縫蛋!




平淡是真oymlq


不久前,鎮海宣判了一起校園欺凌案件,涉案的6名人員都被判刑,最重的人判了5年徒刑,3個人被判了1年9個月。


這件事發生在去年。2018年,寧波鎮海某大學,5名女大學生,1名校外男人,對同宿舍的女生進行毆打、欺凌,把她的衣服脫了拍照,並把照片上傳到朋友圈,毆打了幾個小時,直到看管被害人的人睡著,被害人才逃脫。


這件事的原因,就是受害者跟某位女生的男朋友大概說了幾句話,她們就認為這位女同學人品不好,在勾引其他同學的男朋友,就要教訓教訓她。


因為施暴者手段殘忍,畫面讓人無法直視,讓看到的人都極為憤怒。最後這事被鎮海檢察院公訴了。這件事當時就引起了廣泛關注,當時媒體進行了大量報道,還進入了國家公務員考試題目。

這次有了審判結果,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大概以後的校園霸凌也會與此案例為標準吧?校園霸凌現在越演越烈,幾乎每個月都會在媒體上看到相關報道,沒有報道的就更多。有此判例,希望能對施暴者有所威懾。


我有時候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些不以為然,“對於未成年人的犯罪,應該依法從輕或者減免處罰”。我不是法律界人士,無意對此提出批評。只是從常識來推斷。比如,校園暴力,施暴者是未成年人,需要得到保護,減免刑罰。問題是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一個未成年人也需要保護,他比成年人脆弱,他受到了傷害,是不是應該對施暴者施以更嚴重的刑罰,才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很多時候,只是對犯罪分子進行了保護。所以,某種程度上,校園暴力有恃無恐。

其次,我對很多法律專家和教育專家說的應對方法也有點不同看法。一般大家都說,遇到校園暴力,不要以暴制暴,要聲張,要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我的感覺,一般校園暴力都是逐步升級的。施暴者跟捕食獵物的野獸一樣,他會尋找獵物,不停試探,發現獵物沒有太多反抗,欺凌就會加劇。所以,一開始就要強烈反抗,寧願自傷1千,也要傷敵八百。因為有暴力傾向的人不止一個,但那些人發現一個弱者時,都會如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樣,圍攏過來。


看寧波這件事的審判,這些施暴者施暴、把施暴視頻發到網上,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犯罪了,所以通過法律的懲罰告訴了他們,他們的行為已經犯罪了。在平時也是如此,那些校園霸凌者,也不覺得自己在欺負別人,因為他自己沒有受到傷害,你只能用行動告訴他,回擊他,打疼他,才能讓他明白,打人是不對的,會有損傷的。

一般法律專家說,遇到校園霸凌要通過法律手段。事實上,通過法律手段的維權成本極高。寧波這位受害者被欺辱、毆打、限制人身自由好幾個小時,被法醫鑑定為輕微傷,其實內心的傷痛,我覺得已經是重重傷了。判刑也是一年之後了,這還是件社會廣泛關注的事情。如果不是很大影響的事,一般部門,從學校到政府,大概率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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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霸凌事件何時休?我認為將永遠存在,而且說不定還會加劇。因為校園就是個小社會,社會上有的醜陋事件,校園肯定都會有。原先中國家長還願意管未成年人,未成年對於成年人還有個畏懼感。現在大家談的是尊重、自由,這些對普通孩子成長當然有用,但對於一些潛在的犯罪分子缺乏必要的威懾力,所以,可能社會暴力會加劇。


如果存在霸凌事件,那孩子在學校應該如何避免呢?

首先,我認為先培養孩子的氣質,不懦弱,不惹事,也不怕事。因為每個孩子都是有氣場的,大部分受霸凌的孩子氣場都是偏弱。平常生活中要尊重孩子,讓他有自己的主張,不要無緣無故貶低他的自尊。大部分低自尊的孩子,家長要麼也是低自尊,要麼家長極為強勢。


第二,要讓孩子學會識人本事,不交損友。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我對孩子的朋友還是有一定關注的,對於家庭有問題,或者孩子性格比較古怪,或者有暴力傾向的人,要稍微遠離一些,因為這種人出問題的概率比較大。很多涉世未深的中學生,因為交了損友,被帶去酒吧,灌醉,吃搖頭丸,或者哄騙借校園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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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孩子要有一定的才能或者幽默氣質。一個人如何能受到別人的尊重?性格和能力非常重要,一般幽默的人朋友比較多,朋友多的人不容易落單,人家也不敢隨便欺負。


第四,要教會孩子正確的與人相處之道。除了不惹事,不怕事,在跟人交往過程中,大家要互相平等,不要有高低貴賤的層次,不要欺負別人,也不要去討好別人,不正常關係時,一定要斷絕這種關係,因為有可能會轉化為霸凌。

當然,這只是家長能做的一點事,真的要更好預防校園霸凌,需要家長、學校和社會一起努力。比如這次,校園霸凌被判刑,每一起嚴重霸凌事件都得到懲罰,對霸凌零容忍。還有學校對霸凌重視,不對微小的霸凌視而不見,遇到事情不是總想把麻煩去掉,而是對霸凌有切實的監控和懲戒。這樣,才會讓霸凌事件減少。


希望我們的校園越來越和諧。


他山石部落


校園欺凌事件的經過:


2018年11月一天夜裡,寧波某學院學生董某等5人夥同校外社會人員陳某經過事先策劃,以受害人人品不好,懷疑其勾引他人男友為藉口,在宿舍內對受害同學採用口塞毛巾,皮帶捆綁,脫衣拍視頻發群,灌酒,強迫抽菸,剪頭髮、身上寫侮辱性語言等令人髮指的方式進行凌辱,並進行毆打,欺凌、毆打過程持續了數小時,直到第二天早上,小江才得以逃脫,並向宿管阿姨求救。最後,警方將6人抓獲歸案。

鎮海法院判決結果: 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名在校大學生中,董某、盧某、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王某因情節顯著輕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一、小病不治、終成大病。

現在的老師是在夾縫中生存,學校對老師的量化管理,細緻的像法律條文,像無數條繩子把老師捆得結結實實。老師如果管理學生出了問題,隨便幾個條文就把你否定了。

比如壞學生欺負弱小,你只能給他講講道理,訓他幾句,真的得罪了他,他會鬧的班裡雞犬不寧,到頭來自己很難收拾。捱了欺負的學生,老師只能安慰安慰他,讓他把苦吞到肚子裡去。如果讓家長知道了,家長來學校找領導,領導又追究老師管理不善的責任了。有的家長還對老師不依不饒,找老師的麻煩。

老師在領導、家長和壞學生面前,處於弱勢。壞學生一看老師拿他根本沒辦法,於是越來越恃強凌弱,甚至形成小幫派,結夥欺負人,由輕到重,越來越狠。上面那幾個人絕不是第1次校園暴力吧?這次他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簡直是罪有應得。

二、老師不能保護弱者,不能伸張正義,何談師道?

我分管了幾年學校安全,校園欺凌這個問題我也曾向領導反映過,但是領導好像只對抓教學成績感興趣,這個問題好像對他們影響不大。況且這個問題在很多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都很棘手,單憑個人力量更是無法解決。




最後,希望能儘快出臺相關的法律,讓警察有責任,讓老師有能力去解決弱小、老實、善良的學生的切膚之痛吧!


嚴寬並濟


校園暴凌在當今越演越烈。其危害之大之深,屬於一種團體性質的青少年犯罪,巳引起社會的廣泛高度的重視。

由於此種暴力大多沒出校門,且犯罪者年少,事發過後往往被學校當做家醜,或捂住蓋住,或大而化小,只做做形式上的,難以觸及犯事肯靈魂的批評教育。被捅出來的問題,都已經是嚴重違法犯罪了。我想,這得從兩方面著手解決。

一是提前防範。學校在大力宣揚同學之間互助團結友愛的同時,還可請警察上課堂用案例普法,並授於同學自我防衛和報警求助的相關知識和方法。

老師更要做好弱勢同學的保護傘,對班上充王顯霸者,要嚴加提醒教育。重要的就是,要在學校和社會之間築起一道殺毒防火牆,警惕同學和社會上閒雜人員廝混來往。如6名犯罪女生,其中一名就是社會上的女子。

二是事後懲戒。須從法律入手,有法必懲。由於青少年犯罪低齡化之令人觸目驚心,今年已有幾十位人大代表聯名上書,建議將少年從16歲犯罪入刑,提前到12歲即可判罪入刑。

當然還有更多更好的建議,可以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對校園暴凌和低齡化犯罪說不,上至人大代表和老師,下至每一個學生家長,都有切膚之痛和義不容辭的責任。都要舉越森林般的手臂,制止!

圖一:五名犯罪判刑的學生少女。圖二:殺死母親的12歲少年犯。




鷹嘯雄風


判的太好了,終於對校園暴力案有了一個樣板判決,可謂是大快人心。對那些愛欺負人的孩子來說也是一種震懾,最起碼讓他們知道,他們的這種暴利行為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多年來校園暴力可謂一刻也沒有消停過,為何會層出不窮,就是因為國家沒有出臺相關的法律,為什麼不出臺相關法律,就是因為實施暴力的人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我們知道,一般滿16週歲以上的人犯了罪才會構成刑事責任,而校園暴力正好就是學生,恰好不在這個範圍之內,所以這些孩子才會膽大妄為,肆無忌憚的欺負同學,實施暴力。



正因為他們是一些孩子,思想意識還不太成熟,所以打起人來沒輕沒重,把被害人打傷打殘的甚至致死的都有。這些孩子整天不學習,卻崇尚暴利,以暴利和能欺負人為驕傲,不但是學校裡的敗類,就是開除流放到社會,也將會是社會的蛀蟲,所以國家必須對這部分人出臺相關法律,給予嚴打很打,應該把犯罪的年齡段再往下降,讓喜歡暴利的孩子知道,他們的年齡已經在法律的範圍之內,如果他們犯了錯,傷害了人,一樣會坐大牢,蹲大獄。雖然他們是學生,但是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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