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從我記憶起直到解放前,我所耳聞目睹的祁縣城周圍各村的婚俗雖然說主宰婚姻的不是男女雙方,但婚俗很講究,婚慶禮儀很嚴格,決不是簡單隨意的拉郎配。

男女雙方婚姻大約有這麼幾種。

姑舅姐妹親。就是姑姑和舅舅之間的子女,或姐姐妹妹之間的子女結婚成親。

鄰里之間的子女相互成親。

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上述兩種婚姻,大都是娃娃時就定親了。是青梅竹馬婚姻。除姑舅姐妹親存在近親繁殖問題外,男女雙方婚姻感情大部分較深。

媒妁之言情。男女雙方的婚姻,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這種婚姻是當時社會婚姻的主流。是解放後把婚姻自由作為社會革命一項大事的主要原因。

那個時代的祁縣婚姻從提親到迎娶有一套複雜的禮儀和程序。從提親到結婚大約要有四個過程。

提親。就是男女雙方的父母,在子女年齡女方到了16歲左右,男方到了十七八歲左右就要找媒人或自已信得過的人,託其作為介紹人為子女物色對象。

相親。當介紹人物色好介紹給雙方父母,雙方父母同意後,就擇日在介紹人和父母陪同下讓男女雙方見面。這就叫相親。

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定親。男女雙方的父母經相親同意後,無論男女雙方同意不同意,只要雙方父母同意。男方的父母就擇日去女方家拜見女方父母,商討定婚有關事宜。主要是聽取女方的要求。意見基本相近就把這門婚事定下來了。

定期。婚姻定下來後。就要聘請陰陽先生根據雙方的生辰八字選擇結婚吉日。結婚日期主要男方定,但也要徵求女方同意。然後男方下帖。

娶親。這是結婚最隆重,講究最複雜的事。這天男女雙方都要各自下帖請親朋赴宴賀喜。男方要備轎,請樂隊,扛佛手,旌旗等,組成浩浩蕩的迎親隊伍去迎親。我們小時候每逢有人家辦喜事就非常開心。因為可以搶扛佛手等,參加迎親隊伍,掙喜錢。雖說幾毛錢也是自個兒掙來的。.

迎親轎因各家財力不同而異。一般是兩乘轎。新娘,新郎各乘一轎。有錢人家有四乘轎。無錢人家一乘轎。。

儘管娶親事宜雙方事先已說好,但能讓新娘上轎不那麼簡單。打開新娘們不那麼容易。迎親方不但要花好多開門錢,還要有找到女方藏鞋的智慧。不然新娘光腳怎麼上轎。經過娶親方的努力,新娘可以上轎了。囉鼓喧天,浩浩浩蕩蕩轎伕抬著轎,扭著轎步,逢觀眾多時,還會抬轎戲耍。讓新郎新娘在顛波中行進。

娶親時男戴禮帽,穿袍子馬褂。女戴凰冠穿凰衣,戴墨鏡,有"跟大嫂"陪著。"跟大嫂"不完全等同現在的伴娘。“跟大嫂”除了照顧護理新娘外,還有教新娘如何適應新婚生活的任務。所以都由年較長,關係親近的,生活經驗豐富的人承擔。

下轎入洞房。這下轎入洞房都有講究,不可馬虎。

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轎一停下來,新娘掀起轎簾下轎,腳一踩地就要向轎前撒好多錢幣,然後很快下轎入院。因為轎前佈滿小鬼要殘害新娘。撤了錢,小鬼忙搶錢,新娘乘機入院。新娘進洞房前,要在門坎上壓馬鞍。因為門坎下藏著好多要殘害新娘的小鬼。必須壓住。新娘一進洞房要向屋內四個牆角射箭,因為四角也埋伏著殘害新娘的小鬼。

這習俗來源周公與桃花女鬥法。

拜天地。過去的習俗和現在結婚大同小異。不去贅敘。

鬧洞房。到了晚上新娘新郎入睡前親朋要鬧洞房。新婚三天無大小。長輩,平輩,小輩都可以去戲耍新娘新郎。鬧洞房的真正意義,不是為了戲耍新娘和新郎。而是為了打破新郎新娘的男女界線,促進新郎新娘的夫妻兩性生活。

在包辦婚姻的制度下,把兩個互不相識、少有來往的青年硬揑在洞房過夫妻生活難免尷尬。鬧洞房就是為了儘快打破尷尬,開始夫妻生活。

舊社會的婚姻就是這麼殘酷。雙方願意不願意,父母讓你們走到一起就得走到一起。走到一起相互願意不願意也得同房育子。有的日久相處有了愛情,有的一輩子也是同床異夢。

解放後,男女雙方不光是政治上當了主人,婚姻上也有了自主權。男女自由戀愛,自主婚姻,科學生育。應當感恩共產黨!

舊時祁縣婚俗回憶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