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已确权村委有权收回吗?有何依据?

郑伟悦


土地确权不确权村委会都无权收回。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这两条规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不能收回本村村民的承包地,二是不能收回进城农户的承包地,三是不能收回去世人口和外嫁女的承地打散重分。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按前款方式延长承包期限。这条法律规定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土地承包关系是保持长期稳定不变的,二是土地确权工作不得违反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村委会作为土地发包方的代表,执行村民自治法或者调土地都不能违反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村委会无权私自收回确权的土地。


我们先来谈谈土地确权的情况。

获得土地确权的农户都是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户,国家颁发的土地确权证代表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承包关系,在土地确权证上规定的承包期限内,发包方不得无偿收回承包地,虽然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但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这是法律赋予农民应有的权利,在承包期内收回承包地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只有在国家或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时才能征收农民的土地。


我们再来谈谈不能确权的土地。

农村有一部分承包地是得不到确权的,这部分土地是应该确权,但村委会不给确权,一般是指进城农户的承包地或者说是户口已经迁出本村的农户的承包的。这部分人的土地原则上不确权,但权利人要求确权应当给予确权,即使不确权,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中央一号文件、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同时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农民将户口迁出村集体,在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没有统一作出收回调整的条件下,村委会不能私自收回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即使有需要一定要收回的,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即使农民主动将承包地归还村集体也有权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土地确不确权村委会都不能收回土地,确权了更不能收回土地。村委会确实有需要收回土地的,需依法进行征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在发生自然灾害,村集体土地确实需要收回打散重分的,需经2/3以上村民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无权以村民自治法为由收回承包地打散重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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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户阿洪


土地权以确认,村委是没有权利收回的。无论是房屋还是田地,一旦农民有了房产证和土地产权证,村委会都不能直接收回,除非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有监护人有明文字据的合同才能进行交换,比如村委要开发用地,双方进行协商,以地换地,以钱换地,或者其它的交换方式。但是这些都是双方站在平等的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说村委会没有特权收回拥有土地权农民的土地。


一支独钓黄小峰


土地确权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4、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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