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参公人员会怎样?

陶浩海


此前党政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被全部清理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责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多数参公,很多参公事业单位因此在此前的改革中,都被取消了参公,机构人员相应作出了调整。人员去向大致有三个方向:

第一,转行政编制。部分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并入行政机构,在单位行政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置换为行政编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是行政编制本身有限,有空缺的单位不多;二是由于参公身份与行政编制无异,即便因职能划转并入行政机关,各地普遍的做法也是保持参公身份不变。

第二,保持身份现状。单位取消参公后,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调整到行政机关外,其余绝大部分人员都将留在现单位安置,按照老人老办法,维持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这是机构改革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表面看,改革后参公人员身份待遇得到了保障,比如仍可参照公务员职级并行,实际上因为单位职能的取消,没有了相应岗位,没有了晋升提拔的基础,长远来看对参公人员非常不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相应出台了一些消化政策,并给出了三到五年的期限,比如明确行政机关补充人员,优先考虑从取消参公的事业单位调录参公人员。有消息显示,在公务员职级并行后,各地或将对参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步解决因机构改革参公取消出现的混编混岗问题。

第三,鼓励参公转事业。这也是参公单位取消转公益后,各地为消化原有参公身份人员给予的政策。比如原来有中高级职称的,鼓励转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确保待遇不降,以后在单位发展更加顺畅,不至于因为纠结参公身份,长期混编混岗得不到晋升。地方出台这种政策初衷是好的,不过实际操作中并不被人看好,原因很简单,好不容易得来的参公身份,谁都不会甘心因为改革而放弃公务员的待遇。大家也都明白,一旦放弃参公身份,以后再想回公务员队伍很难了。

留有身份,进退两难,这也是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其在职在编人员面临的最大尴尬。


80后小公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之后,参公人员的安置问题,部门不同、地方不同,方案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调整方式:

第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一刀切”,在正式文件下发前的参公人员,一切照旧,新进人员按照改革后的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待遇,在人事晋升上,按照改革后的管理规定执行。也就是老人仍是参公管理,新人则是纯粹的事业编制。

第二、参公事业编转行政编。

有不少参公事业单位,在此前的改革中,采用这种方法。但由于公务员是“凡进必考”、编制数量上也很紧张,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转成行政编,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但这些岗位,是定向的,不对外开放招录的。

如果在考试中失败了,身份也就只能定格在事业编上了。

总结来说,参公人员身份比较尴尬,介于行政编和事业编之间,但本质上还是事业编。不过不管如何,目前来看,以前的参公人员,基本上还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的,在没有新的改革出来之间,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爬山虎虎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属性后,大部分人员会调入行政单位成为公务员,部分留在原单位取消参公属性。

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其实是没有区别的,不论在职务晋升还是工资待遇方面,和公务员是完全一样的。职务晋升方面,参公人员也是按照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等职务序列晋升的,并且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是可以随时向公务员单位流动的。工资待遇方面,参公人员工资构成与公务员工资构成也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享受车补和绩效考核奖等,新公务员法施行以后,还享受职级并行政策。

但是,参公管理的单位本质上还是事业单位,编制也是事业编制,所以在机构改革的时候会涉及到人员分流和身份转换的问题。也就是一部分人员会调入其他行政单位而成为真正的公务员身份,还有一部分人员会留在原单位取消参公属性成为事业身份。

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参公事业单位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参公事业单位取消行政职能以后就会成为事业单位,而原有的参公人员因为行政单位编制限制的影响,不可能全部人员都调入行政单位,肯定会有部分人员留在原单位或者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过,也有很多单位都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来已经登记为参公管理的仍然保留参公身份,可以向其他行政单位自由流动,而新进入的人员就完全属于事业身份。

总之,参公单位取消参公属性后肯定会有一批人失去参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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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选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以后,参公的人员的岗位也将随之调整,身份跟着调整也改变,去向主要还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第一,一小部分根据相应条件随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过度为公务员。

各地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政策规定,使一小部分符合条件的参公人员随着职能划转到行政单位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他们的身份也直接过渡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的标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第二、大部分人员都会调整到事业单位,他们到了事业单位以后,一般会仍然保留其参公的身份和待遇,实行老人随退随消,新人转为事业人员的办法,另外,他们这些到了事业单位享受参公身份和待遇的人还要分几种情况进行的分别处理。

1、管理人员:原来在管理岗位的,如果到事业单位担任相应的管理岗位,就按事业人员对待,失去参公的身份,如果职务不进行调整,还可以继续保留其参公的身份。

2、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改革后如果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执行职称待遇,不在保留参公的身份,参加职称评聘,享受职称待遇,这种情况一般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3、一般事业人员:仍然保留参公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4、工勤人员:工勤人员不参公,原来所享受的待遇不变。


调整到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仍然继续参照公务员法享受相关待遇,比如职级并行,提前退休等政策,和公务员待遇相同,他们这些在事业单位的参公人员不再增加,随退随销,直至全部退休。


姜怀坦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事业单位原来干部职工会何去何从?这是单位改革后干部职工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直接牵扯到个人利益问题。请听我细细分析:


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在实际操作中很少见的,参公管理是单位岗位参公,意思就是给你定的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而不是说你的身份是参公管理,简单点说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编随岗走。但实际操作中,参公管理和公务员一样成了一种身份,一旦你考取或过渡成为公务员、参公编,这种身份会伴随你一生,除非机构改革,原单位整体脱编。不过这几年国家机构改革都是采取比较温和手段,编随人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编制通过自然减员消化。

所以你没有必要担心,八成你的参公编会得以保留,调到其他行政单位身份转成公务员也不是没有可能。最后祝你好运!!!


美娜谈公


老人老办法,改制前属于参公的,依旧参照公务员待遇。改制后考入原参公现事业单位的,目前也依然参照公务员待遇,考试也是参加公务员考试,以后肯定要按照事业单位的待遇的。


月光树下66


问题是:事业单位取消参公后,参公人员会怎么样?


答案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並非全部取消参公事业单位,只是取消部分参公事业单位,仍然会保留部分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全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们习称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这类参公事业单位,原来多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在多次机构改革中,因压缩党政机关机构限额、精减行政编制所限,退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序列,转为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虽然成为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仍履行原有行政职能;

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同级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供养。

工作人员执行标准的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待遇等,(既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人员虽然使用事业编制,仍然执行国家公务。

机构编制部门对其使用的事业编制,同行政编制一样的严格管理。

说句大白话,就是国家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而已。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

(一)成建制转为行政机关,继续履行行政职能。

在当前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全部转为行政机关不可能,只有小部分确有需要可以。

(二)行政职能划转行政机关,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序列,这将是多数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走向。

原参公工作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原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执行新单位依性质而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二、具有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的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将予以保留。

改革的趋势是整合职能,改多系统、多部门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

三、中共中央党校及各级地方党校,中国行政学院及各级地方行政学院,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及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等参公事业单位。

这个类型的参公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将全部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序列。

整合资源,中央党校及各级地方党委党校,与国家行政学院及各级地方行政学院实行合并,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中央及各级地方社会主义学院予以保留,改为事业单位。

原参公工作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新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




z山海


四川藏区又是高海拔地区退休建议是,女人四十八岁,男人五十岁的退休,请出台政策的领导来四川藏区来多关心干部职工,藏区的干部职工太辛苦,一年四季子有三个月下天,其它都是冬天了??


刘 世 英


别的地方不清楚,山东省直机关几个参公单位改革后,原来参公人员保留编制,再招录人员全部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了。


公考站一枝一叶总关情


老人老办法啊,这还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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