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首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有罪判决!


海沧区首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有罪判决!


日前,海沧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辖区首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厦门市公安局海沧派出所原所长曾某宗被海沧区法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得到法院判决有力支持。

海沧区首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有罪判决!

案情回放

2011年6月至2015年,被告人曾某宗在担任厦门市公安局海沧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包庇颜某敏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

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曾某宗利用担任海沧派出所所领导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某宗伙同他人在其经营的体彩店内销售体彩外围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


校对:暨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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