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繫不上欠債人,該怎麼起訴?

Sun木笙


針對題主的問題,我僅從法律方面提出個人建議。

債務人聯繫不到,債權人最怕的是債權得不到清償。為此,一般的做法是選擇債務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既然債務人玩失蹤,肯定在起訴時也不會出現(出現豈不是更好),相關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會公告送達。當然,也會缺席判決。但是,即使債權人勝訴,在執行階段,債務人也可能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個人感覺最有效的辦法是:在全國或債務人住所地省級有影響力的媒體上主張債權,以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等待債務人的出現。


聽小董說法


聯繫不上欠債人(規範的說法是“債務人”),已經說明債務人有意賴賬了(所謂賴賬,當然包括應當在約定的時間還款而不還。)

是否向法院起訴債務人,要看是欠多少錢。如果是三、五千,我覺得不值,甚至三、五萬都不值。為什麼這樣說呢?

如果委託律師,即使是在十八線地區,沒有3000元律師費,沒有律師願意接受委託,這是其一。其二,我們先不考慮其他問題,就是案子打贏了,要執行判決書,還需要你提交債務人(此時叫“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法院只能在有限範圍內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你不知道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被執行人也沒有房、車,基本上執行無望。其三,執行階段,你仍然可以委託律師,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執調查令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是,對此你也要付律師費。

許多人對律師收費很反感(我這裡先不說有些律師的錯誤做法,如不向當事人講清案件的難度、分段收費又不事先講明),但是,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收取律師也是合理合法的。外賣小哥給你送個餐也不是免費的呀!

結論:如果金額較大,應當起訴債務人,並可以考慮委託律師;如果金額較小,考慮到後續的成本投入(時間、金錢,壓力、氣憤、和無奈的心理感受),就只好算啦。

“你是律師,怎麼會這樣講呢?”

正因為是律師,更體會到訴訟中的許多無奈。

如果想自己起訴,建議你先到法院的立案庭和執行庭體會一下,知道做原告也是個專業活,瞭解一下做原告的憋屈和無奈,然後再考慮是否自己起訴。


律師張晨陽


聯繫不上債務人沒關係,但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被告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等,這些信息一般需要在起訴狀中寫明,讓法院能夠確定你告的對象是誰,法院通過上述信息送達相應的法律文書。

第一步:起訴之前最好先收集被告的身份和住址信息。如果你有被告的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複印件,則被告信息基本就可以確定了,如果沒有被告的身份證等複印件,如果知道被告身份證號碼,則可以通過律師調取被告戶籍信息的方式取得被告戶籍地址,司法實踐當中,部分法院對於被告身份信息審查較嚴,如果被告不明確或者無法送達訴訟文書,均有可能會被法院駁回起訴。

第二步:債權債務糾紛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建議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即使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需要提交兩方面證據,第一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如借條、借款合同、欠條等債務憑證等,第二是債務履行期屆滿,被告拖欠或者沒有履行。全面收集對己方有利的債權債務證據是打贏官司的前提。

第三步:準備上述材料後,還要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果委託律師的,還需要提交相應的委託代理手續,再準備多份起訴狀(按照被告的人數多加2份),然後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第四步:法院根據原告提交的被告住址送達相應的訴訟文書,如果文書被退回,一般法院會再向被告的戶籍地送達一次,如果仍然無法送達,之前部分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方式,但目前結案壓力較大,部分法院會直接開庭,被告經傳票傳喚,無證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直接會直接缺席判決。


法律知道


我是法律人,我將從法律起訴流程角度來為你解答。

欠款人失去聯繫,給債權人的權利帶來極大影響。這時候債權人債務收回的可能性極低,選擇向法院起訴是最可行最有效的手段。

由於法律對債權的保護具有時效性,也就是有時間限制,超過訴訟時效以後,法律就不再保護債權。而且審理案件也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當債務人失去聯繫以後,債權人要儘快上訴,等法院判決生效以後立即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時,債權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身份信息,所以,債權人應當通過各種渠道提供債務人的準確身份信息,不然很可能不能立案。

只要立案以後,就算法院聯繫不上債務人,也不影響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應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達開庭傳票,公告期滿後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和判決,判決後再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達判決書,公告期滿後判決生效。

判決生效以後,進入執行階段。如果債務人名下有財產,應儘可能在起訴前或起訴後就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欠款人名下暫時沒有財產,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在將來任何時候找到欠款人或發現其財產線索,法院可立即採取執行措施,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債權。

我是法律人,如果覺得這個回答對你有用,請點贊,關注我,免費為你的法律問題支招。


青年說法


我是在法言法,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民間借貸糾紛發生後,涉及到起訴,但是,聯繫不上借款人,如果起訴法院是否會受理?受理後,找不到借款人,出借人會不會敗訴?下面就由我來詳細為您一一解讀。

一、聯繫不上借款人,是能夠立案的

日常生活中,借貸人之間一般都為熟人或者親戚居多,這種情況下,借款到期後,借款人無故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出借人就應該到法院立案,通過訴訟渠道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現階段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度,此制度相比以前的立案審查制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二、到法院立案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

  • 寫好一份起訴狀。

  • 準備好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填好委託手續。

  • 借據複印件等相關證據材料。

三、日常生活中,借款人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屬於經常發生的民事糾紛,作為出借人在積極找借款人索要欠款時,應該及早收集證據儘早起訴。

我是在法言法,歡迎關注、評論和轉發。

在法言法


債務人玩失蹤或下落不明,這種情況在借貸糾紛十分常見。

債務人聯繫得上與否,或債務人是否出席開庭並不影響法院對於案件的審理。一般來說,若債權人證據材料不是充分的情況下,債務人出庭反而有利於法院查明案件事實;若債權人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債務人不出庭的情況,則可能出現事實無法查明,將不利於債權人,甚至有可能被駁回訴訟請求。

提起訴訟的話,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受理案件的要求並不高,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繫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最直接的證據便是對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法院在立案後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法院如期開庭審理,並對此作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後,可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當然,最好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及訴中保全,不管採用何種保全形式,目的都是凍結債務人財產,保證將來債權能夠得到實現。


葉律師


聯繫不上債務人,這是我們做律師經常接觸的事,對於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怎麼訴訟,下面給你介紹。

1.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逾期了,還不接你電話和找不到人。這種情況你就應該第一時間起訴,一方面有可能保全到財產,另一方面,不接電話不見人的債務人,繼續等待也不會還你,因為他不再有顏面面對你。

2.既然找不到人的訴訟,起訴後法院通常也無法送達傳票,對於這種情形法律是規定有解決辦法的,那就是公告送達,公告60天,對方知或不知法院照樣可以安排開庭,可以缺席判決,你照樣能拿到跟到庭的債務一樣有效的判決書。

3.聯繫不是被告人的案件,執行也會遇到問題,這類人逃避履行債務,基本上都已經做好對抗準備,會把財產隱藏或轉移,需要你多去查找財產線索。記住,決不能坐等法院執行。

以上意見,希望對有此類疑惑的朋友有所幫助!



律師老朱


按欠條借款時間在訟訴時效內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聯繫不上被告,可公告送達。


用戶5476971636589


本人親身經歷:本人一個親屬以給我辦事為由,交5,5萬元,事沒辦好還了3萬,剩餘2,5萬元,寫了一張欠條是2OI5年7月。2O|6年6月此人病故。問此人弟答不知道,問此人兒子的消息,均以不知道告之。現在是我手握欠條找不到還款人。敬請各位我該怎麼辦呢?


老李頭強


告知法院,由法院決定缺席審判或缺席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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