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失火,被燒掉50億,那麼是不是找央行拿50億就可以了?

蔣昊說經濟


要是個人家裡失火,那失火的人家該找誰要錢呢?銀行要是失火,不管是50塊錢,還是50個億,也不能直接去找央媽去拿呀,雖然都是央媽的孩子,可是都自己成家過日子了,怎麼可能一缺錢就去跟家長要呢?

再說了,這失火的原因是什麼呢,50個億,額度也太大了,哪家商業銀行會把50個億的現金存在自己的金庫裡?存那麼多錢幹什麼呢?

銀行除了保留開門營業錢,留點以防萬一的錢,其餘的大多數都會運用出去,也就是發放貸款,向銀行同業拆出資金,或者其它投資,掙幾個利息花,不可能把大把的現金存在自己家裡,一分錢利息不掙,哪有這麼不會過日子的銀行呢?所以,銀行會有專門的部門和人員來管理流動性問題,看保留多少現金合適,而不是有一分錢就留在家裡一分錢。

言歸正傳,不管銀行燒掉多少錢,都是銀行自己的損失,銀行要是缺錢的了,去向央媽那領錢,只能是把自己以前存的錢取出來,或者是向家長借錢,不會是白跟家長要錢的。要是這麼輕易就給錢了,以後再有銀行丟錢了,燒錢了,不都得去找家長要錢嗎,還能給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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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並不是。

正式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一則新聞。

2015年4月15日,一輛載有幾十萬元人民幣的運鈔押運車在廣西境內某高速公路上突然起火,一車的鈔票幾乎都被大火燒燬,事後經統計,被燒的人民幣約68萬元,事後,押運公司將未完全焚燬的人民幣在當地銀行兌換了42.18萬人民幣,餘下損失部分將由負責押運承保的廣西北部灣財產保險公司調查後進行賠付,最終,廣西北部灣財產保險公司認定損失為26.8萬,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了24.12,也就是賠償了90%的損失,餘下10%由押運公司自行承擔。

從這則新聞中我們可以瞭解幾個點,第一,被大火燒燬(沒完全成灰)的鈔票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汙損人民幣兌換辦法》到銀行兌換,其中明確規定,對於火災造成的殘損幣必須有公安消防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第二,沒有足額兌換造成損失的,如果投保了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第三,即便保險公司賠償,也未必全額賠償,事故方也要承擔損失的。

好了,現在我們把責任人換成銀行,如果50億元在銀行失火燒燬會怎麼辦?

首先,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汙損人民幣兌換辦法》,銀行可以把鈔票上交到人民銀行,但是也不會是全額兌換,不存在同樣的百元鈔票銀行給客戶兌換50元,上交到人民銀行就能換回100元的情況,所以銀行是肯定有損失的;其次,對於火災造成的殘損幣必須有公安消防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消防部門也會出具事故認定書,看是銀行的責任,還是因為其他比如電器啊、物業啊的責任,銀行可能會追究這些責任;第三,銀行每年也會投保,會有保險公司承擔責任的。

總之,肯定不是再問央行再要50億元墊補損失。

最後,我估計,全中國估計沒有一家銀行,會有機會集中50億元可以燒,50億元不說有多大,一張一百元新鈔票的重量大約是1.15克,50億元按照一百元算,也是5000萬張,50000000*1.15/1000=57500千克,也就是57.5噸,銀行集中這麼多錢幹嘛?


鑫財經


先說【答案】,想找央行直接拿錢是絕無可能的,畢竟燒掉的不是紙、而是價值50億元的真金白銀損失!

銀行燒燬50億元該如何彌補需要分情況來討論:第一,如果是中國人民銀行失火導致50億元人民幣被焚燬一空,那麼馬上加印同等金額的紙幣是可以的,同時也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第二,如果是商業銀行失火,那情況就會變得極度糟糕了,高層領導會因此引咎辭職都是有可能的(例如最近聯合石化高層因決策失誤導致中石化損失數百億),這50億元的損失央行是不會無償替商業銀行買單的,一切損失都將由商業銀行自擔!

  • 中國人民銀行失火的後果

在中國具有人民幣印刷、發行權限的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央行。如果是央行庫存的50億元現金因失火被焚燬,那麼央行是可以通過緊急加印的方式來彌補損失,無非就是多花點原材料成本、印刷費、人工費等,相比50億元來說這點花銷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反而大火對央行現金庫造成的實物損失會更大一些,畢竟能燒燬50億元人民幣的大火絕對小不了,負責消防安全的領導和員工只能自求多福了!

  • 商業銀行失火的後果

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極少儲備50億元的現金庫存,即便是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總部我估計一時間都難拿出如此大金額的現金。因為一旦發生不可預測的特大火災,導致鉅額現金被焚燬一空,那麼造成的實地破壞以及社會影響都是無比巨大的。

再者商業銀行和央行不一樣,它們沒有印刷、發行人民幣的權利,商業銀行的錢是央行有償提供給它的,央行會定期把中央國庫裡暫時用不到的錢,通過招標以定期存款的方式放在商業銀行,後續商業銀行拿著這部分資金開展貸款業務,將資金以更高的貸款利率有償借給單位或者個人。換句話說,一旦商業銀行內的50億元因失火被焚燬一空,那麼損失將是實打實的,絕不是央行加印50億元現金保持市場流通性就能解決的事情,具體損失到底有多少,還得看保險公司最後的賠付金額!

綜上所述,不管是中國人民銀行還是商業銀行,風險防控、消防安全都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金庫一定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絕不能出現一絲一毫的紕漏,因為一旦出現火災很容易造成重大風險事故,基礎設施以及現金、貴金屬等的損失尚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會對該銀行的信譽和口碑造成難以預估的消極影響!


奇葩財經說


如果是央行印刷了50億的鈔票,還沒交給商業銀行時失火燒燬,那麼無非是損失了紙張和印刷費用,直接再印一遍就是,不會有多大的損失。


但是如果是人民銀行之外的其他銀行失火,燒燬了50億,那麼首先是清點沒有完全燒燬的鈔票進行兌換,兌換後的破損鈔票進行銷燬。剩餘損失則由保險機構賠償,保險不能賠償的部分,則要列入銀行損失,由銀行自行承擔。


如果一家銀行燒燬了一筆鉅款就找央行拿錢,誰又能保證燒燬的全部是真鈔呢?印鈔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雖然2018年11月份的廣義貨幣M2達到181萬億元人民幣,但是實際紙幣總量只有30多萬億元。我們所知道的貨幣超發,更多是銀行通過槓桿不斷放貸的結果。


相信每個人都見過在馬路上行駛的運鈔車,這些運鈔車每天早上把現金運到銀行各個網點,而到了晚上則會把各個網點的現金運送到金庫。之所以這麼麻煩,更多是出於安全考慮。


金庫的建設投資大,充分考慮了各種情況,安全措施非常好,還有24小時監控,防火防盜防搶。


對於普通銀行網點來說,每天的現金不過幾百萬上千萬元,即便是地方分行也不過幾個億的現金。所以說50億現金被燒燬的概率是極低的,在嚴格的管理下,即使發生火災,也能第一時間發現並撲滅,損失極為有限。


財智成功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們現在不去考慮商業銀行有沒有50億元資金,而是在這種假設條件下來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真的被燒掉了50億元現金,只有經過現場現場調查取證和帳務核實是真實的,可向當地央行彙報,央行可通過庫房的發行基金予以彌補,只是央行可能彌補的貨幣需要的成本比如 鈔票印刷費、保管費及安全防護費等方面則商業銀行支出。

現金無論在央行庫房還是商業銀行庫房,只要沒有流入市場,其實都只是一張代表貨幣符合的紙張而已,本身沒有多大的價值,僅僅只是印刷費用,所以燒燬了本身並不會形成多大的損失。

因而燒燬之後,商業銀行與央行銜節,經雙方實地取證就可以了。在實際上不會形成多大損失的。當然如果是個人就不行了。


開偉觀察


銀行失火燒掉50億不可能向央行要50億的!

你要弄明白銀行與央行之間的關係,銀行是一家商業化企業賺錢為目的,央行是國家直屬機構,兩者之間並不直接有什麼瓜葛,銀行損失憑什麼要央行來承擔負責呢?

銀行失火燒掉了50億現金這是銀行自家的事,央行不會對這家失火銀行負責的,央行也不會重新印50億現金給銀行的,一切損失都是由銀行扛著。

但這家銀行失火中有些人民幣還沒有燒完的,有殘缺的這些人民幣,可以拿給央行兌換,央行會根據國家殘缺兌換法進行兌換新的人民幣給銀行。

另外這家失火銀行可以報保險,因為每家銀行都會由保險公司承保,一旦承保的保險公司會進行對這場失火的損失進行相對應的責任進行賠償,所以這場失火中保險公司可能會成為損失最大的,其次就是銀行也會出現不少損失。

央行會根據這家銀行失火的損失,也就是燒掉的現金有多少,是可以重新印刷出現金,補充這些燒燬的錢來穩定市場資金流動性,並重新印刷的錢不會給銀行,而且央行印刷現金流通到市場。比如銀行失火燒掉48億,那些殘缺還可以兌換2億,央行是可以印刷48億資金放到市場保持市場資金流動性。

總之銀行失火的損失不管有多少都是自己扛著,不可能由央行承擔這個責任,但央行會幫助這家失火銀行度過難關。可以借錢給失火銀行,借錢是要利息是要還的,所以央行是一個幫助者並不是承擔責任者。


老金財經


這個問題你多慮了,在商業銀行的網點內不可能有50億的現金,在一般的銀行網點,用於支付的備用金一般都只在100萬上下,大額資金取現都需要向會計營運部門調撥資金,提前申請,所以即便銀行失火也少不了多少現金。

一般銀行的金庫也不會有這麼多的現金,那麼我們腦洞大開一下,假設有50億的資金,如果被燒掉50億現金,央行也不會因此就給你加印,因為這是銀行自己的內部事件,商業銀行首先是一家企業,要自負盈虧,除了日常運營還要應對突發事件,安防就是其中一環,燒掉的現金損失需要銀行自己承擔,但是商業銀行也不會蒙受鉅額損失,首先可以把燒剩餘的殘幣到央行進行兌換,具體兌換標準參照殘汙人民幣管理辦法,剩餘損失會由投保的保險公司來進行賠付。

央行雖然有發行紙幣的職能,但是也不是想怎麼印就怎麼印,擅自發行貨幣是不可能存在的事件,假如央行失火燒掉50億現金,那倒是有可能會繼續發行新幣,因為央行每年都有回收殘汙幣發行新幣的工作,假如遇到此類突發事件,在上級部門允許的情況下,重新發行50億也是可以的。

現金只是一個貨幣符號,沒有進入流通流域的現金無異於一張白紙,在央行內部尚且沒有流通出去的紙幣,實際上除了紙張、油墨等印刷成本外,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只是一個貨幣符號。央行每年都要發行貨幣,一方面用以匹配GDP的增長創造出來的財富,一方面還要預估人民幣在流通中的損耗,包括任何可能的天災人禍,火災也算其中。除了損失些紙張、印刷成本外,對於央行來說沒有什麼大的損失。

如果是商業銀行內部失火,央行雖然不負責承擔損失,但是這些因為火災消失的紙幣,經過估算損失後央行仍要匹配相應數額的紙幣,同時印刷併發行出去,但是不同的是這些紙幣並不時給商業銀行的,而是要進入流通領域,彌補流動性損失,避免出現通貨緊縮(當然50億的資金量還不足以引發通縮)。

最後要說的是,如果銀行金庫發生火災,那就是相關安防部門的嚴重失職,除了企業承擔損失,還要給銀行帶來巨大的聲譽風險,外部監管機構會入駐,同時內部也會嚴厲追責,在金庫和檔案室這種地方,防火、防蟲是常態檢查,並且24小時有人值守,發生這種現象概率太小了。


不立而立


50億的現金?

這個假設本身就不成立,除了央行的印鈔廠及儲備金庫外,其餘商業銀行的金庫都不可能有50個億的現金,一個銀行網點,正常平均運營在3個櫃檯左右,每個櫃面對應的尾箱金額往往不超過100萬元,也就是一個網點實際上的現金量不過三百萬左右。

銀行的金庫是地級市分行為限設立的(比如建行寧波分行會設立一個金庫,晚上把整個寧波市範圍各建行的網點資金回籠到金庫裡,第二天一早在送到各個網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總是看到押運車在路上的原因),一個地級市一般不會超過200個網點,也就是不超過6億的現金,在加上儲備以防用於調撥的,能有8個億已經是逆天了。

所以要燒掉50個億,只能是在印鈔廠或者央行的金庫,那對於央行而言呢?央行本身是印鈔的機構,如果燒了50億元,無非就是重新在加印一版而已。就像食堂賣的餐票,燒了,無非食堂自己在印一版。

商業銀行呢?

先假設商業銀行真有50億的庫存現金呢。就如同上面我們說的餐票,對於食堂而言,如果是自己不小心燒了重新印刷就可以了,但是對於我們這些購買餐票的人來說,如果不小心導致餐票被燒了,那麼只能認栽,自己賠了。當然銀行好一點,不會自己賠。

銀行就像企業一樣(其實本身就是企業),只是一般企業經營的都是實物,而銀行經營的是貨幣,企業的貨物被燒了,如果有保險就找保險公司;銀行的貨幣被燒了,也一樣,找保險公司理賠,除非銀行沒投保。

現實案例:雖然現實中沒有銀行金庫失火的案例,但是卻有押運車被燒的案例,2015年4月15日11時許,廣西六景至欽州港高速距金桔收費站約1公里處一輛由南寧開往中馬欽州產業園區的運鈔車起火,大火引燃了11箱鈔票和路邊的灌木叢,引發了熊熊山火,事後經統計,被燒的人民幣約68萬元。

由於人民幣的特殊性,殘損幣是可以按比例兌換的,因此事後,押運公司將沒有全部被燒的人民幣在當地的銀行換了42萬人民幣,剩下的損失部分由負責押運承保的廣西北部灣財產保險公司調查後進行賠付。

所以說當銀行金庫真的有50億被燒的時候,銀行並不擔心,也不用向央行索要,只需要一個保險的電話,GAME OVER(當然前提是火災是意外發生的,而不是人為發生的,否則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所以正常情況下,聽到銀行金庫起火瑟瑟發抖的是保險公司,而不是銀行本身。


鯉行者


  如果商業銀行有現金需求,再向央行拿50億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同樣要向央行支付50億等值有價證券,比如購買國債或央行票據等。即該50億損失央行不會承擔,承擔風險的應當為保險公司、倉庫保管企業和商業銀行自身。

  可能對50億沒有什麼概念,但是可以回想一下《西紅柿首富》中10億現金的場景。可想而知,50億是電影場景中的5倍,那麼銀行有這麼大的倉庫嗎?

  我們在某支行取錢的時候,通常提現5萬起就要預約,那麼顯而易見,對於中小型商業銀行來說支行的保險庫有一兩百萬幾乎是極限了。

  某金庫存有50億黃金還是可以想象的,但是存有50億現金幾乎是不可能的。商業銀行也沒有那麼傻在央行裡支取50億拿來存在保險庫裡,即使以支付基準活期利率0.35%計算,每年也要支付1750萬利息,還不包括保險費用和保險庫保管費用等。

  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錢存在保險庫不流通,都不產生收益而產生相應的成本,比如利息成本、保險成本和保管成本等等。所以,除了央行的印刷廠外,商業銀行不可能在某保險庫堆積50億現金。

  如果是純粹的假設,那麼50億被燒損失應當是有保險公司、倉庫保管公司和商業銀行共同承擔,與央行毫無關係。這就好如你吃飯嚥著了,你能賴你媽媽做飯水平嗎?出車禍了,你能罵某某汽車或某某銷售商為什麼把車子賣給你嗎?炒股沒有水平,罵市場罵家人有用嗎?

  商業銀行和央行它本身不存在同一體系中,並沒有直接的利益或者上下級關係,商業銀行經營虧損或者現金被燒與央行八竿子打不著啊,他本身就是獨立法人,有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三人聚眾


只要帳目沒錯,那些個紙票子補回來就行了,紙票子代表了你的勞動成果,把你付出的體力,腦力,時間,健康,感情等無法準確計量的回報更形象的具體化。

比如你搬了一天磚,那麼你就換到300元的回報,磨洋工一天你就換到80元的回報,你拿著這付出換來的票子,去購買食物,做等價的交換,畢竟你不能為了買一餐飯就給餐廳打工半天,當你把自己搬磚或者磨洋工換到的紙票子,拿來抵扣你的餐費,那麼一切就順利變換了,大多數情況下你不一定賺到80塊,卻要吃掉300塊,所以人活著不一定非要以錢為主,為了吃飯,為了穿衣,需要的是付出來交換,社會就是這樣,生活就是交換,時時刻刻的交換,一張紙票子就能讓你換的更順利。

所以當你付出換到了票子,你就可以換其他東西了,這個過程叫買賣,收購,交易等等,但本質就是換。你把你付出換來的票子存到銀行,換來銀行給你的賬目票據,那麼只要銀行的賬目票據沒有問題,這個時候銀行的紙票子對你幾乎沒有影響,你已經拿那些紙票子換來了存款的憑據和賬目,銀行也以賬目和你交易,銀行損失了紙票子,只要從新印製出來就行了,等你拿賬目存根來換票子,為什麼銀行可以不把票子當做票子,因為票子就是他們搞出來的,他們的老大叫央行,手下各個小弟銀行,但這些小弟只能給你做做賬目交換,不能印製票子,當小弟銀行搞丟票子後,老大會去調查,看看他到底毀了多少紙票子,然後補給他,紙票子對銀行來說就是紙,他們重要的是賬目票據。

現在有了電子支付,連紙票子都省了去銀行拿出來換東西了,直接電子數字做個交換就可以了,支持這樣電子交易的前提就是銀行在後臺的賬目支持,原來你打工一天老闆給你100元,通過電子支付,老闆的銀行賬目扣掉100給你的銀行賬目上加了100,這過程,老闆,你,銀行,連票子都沒見到,只憑銀行的一筆賬就搞定了。所以銀行燒了錢沒事,燒了賬目才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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