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9年芒市城區小學招生工作,根據《雲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雲教辦發〔2019〕15號)、《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芒市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芒政辦發〔2016〕49號)精神和芒市城區小學教育發展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招生制度
學校實行按批次招錄製度,按照 “有戶有房”、“有戶無房”、“無戶有房”、“無戶無房”順序,分四個批次招錄適齡兒童。各學校按批次順序招錄時,若當前批次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指標時,直接招錄;若當前批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指標時,對當前批次進行隨機派位招錄,自動停止剩餘批次招錄。未完成招生指標的學校進行第二次報名,第二次報名不分批次招錄,報名人數超過剩餘招生指標的,進行隨機派位招錄。城區小學招生滿額後,未被城區小學招錄的適齡兒童,到城區周邊公辦小學就讀。
(一)隨機派位
各城區小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指標的批次以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招錄。隨機派位現場由學校組織10名家長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監督組,全程監督隨機派位過程。隨機派位結束後,學校招生自行停止。
(二)班級定額管理
實行班級定額管理制度,城區小學新招一年級班額數,在小學階段均不得超過確定的指標數。2019年每班定額上限仍為50人,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和班額上限,並逐步達到國家標準。
(三)隨機編班
新招收的全部一年級學生以隨機編班的方式進行均衡編班,編班後不得調整。
(四)公開公示
各城區小學招生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對每批次報名招錄人數、剩餘指標數、隨機派位結果及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舉報不符合招錄條件的,經核實,取消該校入學資格,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就讀。
(五)審查認定
在片區學校報名的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提供材料原件並交複印件保存備查。招生期間各學校要認真組織教師對材料進行審核,每個批次報名材料審核分初審和終審,並在審核材料(複印件)上簽字備查。
二
招生範圍和報名條件
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芒市城區小學主要招收勐煥街道辦事處、芒市鎮丙門、等相、松樹寨、芒滿、芒晃村民小組中的適齡兒童入學。在芒市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居住,並符合城區小學招生報名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在有空餘學位的城區小學或城區周邊小學入學。
(一)招生片區劃分
根據芒市城區規劃、人口密度和學校佈局,劃分七個招生片區,即:芒市第一小學片區、芒市民族小學片區、芒市第三小學片區、芒市第三小學南蚌校區(芒市第六小學)片區、芒市第四小學片區、芒市第四小學西校區(芒市第五小學)片區、芒市第四小學東校區(芒市第七小學)片區。
具體招生區域劃分以《芒市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圖》為準。(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芒市勐煥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戶口應當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在居住地片區學校報名。
2.居住在城區周邊的芒市勐煥街道戶籍適齡兒童,居住地不在《芒市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圖》內的,到就近片區學校報名。
3.其他外來人口中的適齡兒童,需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屬同一戶籍,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芒市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備接送適齡兒童上下學條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屬片區學校報名。
4.學校片區劃定除芒市鎮丙門、等相、松樹寨、芒滿、芒晃村民小組外,不含芒市鎮和風平鎮其他村民小組。芒市鎮丙門、等相村民小組戶籍居民到芒市第四小學西校區報名,松樹寨、芒滿、芒晃村民小組戶籍居民到芒市民族小學報名。
三
報名材料
(一)南蚌小區住戶
在南蚌小區(公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戶口本和《雲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書》。
(二)其他招生片區住戶
1.第一批次。提供戶口本、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城西社區第一至第五居民小組戶籍居民提供戶口本、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社區證明。
2.第二批次。提供戶口本、市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家庭無居住不動產信息(家庭無居住不動產信息必須是適齡兒童所在戶籍中所有成年人的不動產信息)和社區出具的居住地證明。
3.第三批次。提供戶口本、居住房產證(不動產權證)。
4.第四批次。提供戶口本、社區出具的在芒市城區小學招生片區居住1年及以上的居住證明。
(三)照顧對象
照顧對象除提供戶口本和居住證明外,提供需照顧的相應證明材料。
1.因公犧牲的軍人及警察子女。提供《中華人民和國因公犧牲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證明書》。
2.一級至四級傷殘軍人及警察子女。提供傷殘證明。
3.見義勇為人士子女。政法委出具的見義勇為人士證明。
4.軍隊現役人員的子女。提供軍官證(士官證、士兵證)和團級以上機關政治部出具的身份證明。
5.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提供應急管理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6.符合《中共芒市委辦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芒辦發〔2018〕44號)條件的投資者子女。提供市投資促進局出具的投資證明。
7.符合《中共芒市委辦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芒市引進培養高層次急需人才若干政策規定》(芒辦發〔2013〕91號)條件的高層次急需人才子女。提供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頒發的芒市高層次急需人才資格證書。
8.芒市農村在職教師和城區小學教師子女。提供任教學校出具的工作證明。
9.居住在城區的孤兒。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
10.殘疾兒童及身體或精神殘疾人的子女。提供殘疾證明。
四
其他
(一)在隨機派位時,同一家庭中有2人及以上適齡兒童報名的,可自願由1人作為代表參加隨機派位,不佔學校招生指標。
(二)有孩子仍在城區小學就讀,其他孩子即將入學的家庭,因2018年招生片區調整後屬不同學校,可在同一學校報名,按批次招錄。
(三)不予按片區招錄的情形
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予按片區招錄,到有學位的其他學校就讀。
1.錯過片區學校規定報名時間的。
2.未能在學校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3.同時在城區兩所及以上小學報名佔用學位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五
招生計劃
根據城區小學辦學條件,城區七所小學共招收44個教學班,2176人,每班定額上限為50人。其中,芒市第一小學招收6個班,300人。芒市民族小學招收6個班,276人。芒市第三小學招收6個班,300人。芒市第三小學南蚌小區(芒市第六小學)招收6個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學招收6個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學西校區(芒市第五小學)招收6個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學東校區(芒市第七小學)招收8個班,400人。
六
招生時間安排
(一)報名審核
6月15日——6月16日共2天,芒市城區各小學同時啟動招生報名工作。家長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所屬片區學校報名登記(附件2),各城區小學做好材料審核、分類、彙總工作。報名結束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6月17日——6月23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分批招錄
6月24日,城區各小學按批次招錄適齡兒童入學,公佈招錄學生名單。同時公佈剩餘學位和未招錄批次報名人數。
(三)隨機派位
6月25日,報名人數多於招生指標的學校進行隨機派位,派位結束後公示招錄結果。
(四)二次報名
6月29日,未完成招生指標的學校進行第二次報名,二次報名僅限第一次報名未被招錄的適齡兒童。第二次報名不分批次,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剩餘招生指標的,直接招錄;報名人數超過剩餘招生指標的,進行隨機派位招錄。第二次報名招錄隨機派位時間為6月30日。
(五)隨機編班
8月25日,城區小學進行隨機均衡編班,編班後嚴禁調整。
因電腦異常、斷電、地震、火災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隨機派位工作中斷,則擇時重新進行隨機派位。
七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城區小學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市教育局成立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城區各小學要及時成立相應工作組,明確責任人,要按照方案和細則,精心組織、強化管理、規範操作,公開相關政策措施和招生結果,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回應社會關切。
(二)公平公正,陽光操作。城區各小學要認真審核報名材料,確保準確無誤,不重不漏。因信息不準確、重報漏報等原因影響招生工作的,追究校長和相關責任人責任。在隨機派位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程和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確保隨機派位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嚴肅紀律,規範操作。要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加大監督力度,確保入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對違反定額管理規定、不按隨機派位確定的校區入學、變相擇校等違反免試入學規定的行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培訓,廣泛宣傳。各學校要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芒市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本實施細則,準確掌握招生政策,要採取召開片區幼兒園家長會和政策解讀講座等形式廣泛宣傳小學招生政策,爭取社會、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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