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指使“黑社會”對職工行凶報復,這名電視臺原臺長被提起公訴!

【掃黑除惡】指使“黑社會”對職工行兇報復,這名電視臺原臺長被提起公訴!

趙春濤資料圖

日前,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趙春濤(正廳級)涉嫌受賄、單位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故意傷害、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春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春濤利用擔任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內蒙古電視臺臺長,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作安排、工作關照、合同履行、業務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身為內蒙古電視臺臺長、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內蒙古電視臺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單位名義收受鉅額回扣;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指使他人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致一人輕傷;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不依法履行職責,阻撓、干擾紀檢機關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調查工作,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延伸閱讀:

行兇報復的臺長

趙春濤出生於1962年2月,內蒙古涼城縣人。早年間,他曾擔任內蒙古電視臺技術外錄組技術員、內蒙古電視臺新聞部記者,2010年9月履任內蒙古電視臺臺長,2014年1月任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臺長,2018年8月21日,趙春濤落馬。

2018年12月,趙春濤被依法逮捕。涉嫌多個罪名,包括受賄罪、單位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在一個廳官身上出現並不常見。

2019年5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說,黑惡勢力“保護傘”與黑惡勢力勾結在一起,包庇、縱容黑惡行為,助紂為虐、影響惡劣。該通報同時提到了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趙春濤指使黑社會組織人員對舉報他的電視臺職工行兇報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