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旌德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樓書丹涉嫌受賄一案被起訴

安徽旌德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樓書丹涉嫌受賄一案被起訴


日前,安徽省旌德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樓書丹(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郎溪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郎溪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樓書丹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樓書丹,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郎溪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8年,樓書丹在擔任旌德縣副縣長、常務副縣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併兼任旌德縣興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縣非煤礦山安全管理領導組組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股權轉讓、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採礦許可證辦理及延續、擔保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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