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礼让斑马线符合国情吗?

平安146008916


最好别礼让,越礼让行人和电动车越过分,发生车祸的机率越高,河北省邢台市因为机动车礼让行人,现在行人和电动车走在路上根本不会再避让汽车,因为大家都在想,汽车不礼让行人,就会罚钱扣分,促使行人和电动车无所顾忌,导致现在车祸率频发,我媳妇的大姨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失去了生命,这才是一起事故,类似这样的事故多的是,汽车正常行驶,行人和电动车无所顾忌,会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机动车稍不注意就会发生车祸,行人和电动车就跟鬼探头一样,横冲直闯。建议取消礼让行人,当地交通部门要合理管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行人的出行秩序,只有管理到位,就会减少车祸发生。


欲寻天下


中国的这种礼让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世界情,最早体验到礼让是出国旅游,第一次去的国家是韩国的晚上想去便利店买东西,一个路口,来一车,停了,我寻思有人下车?接电话?我就没过,那车也没走,后来突然意识到的他不会在等我吧???我就过人行道,人家接着开走了。我觉得这个礼让好。后来去意大利,在海边也是,四排车道,车也不少,我一往人行道那站,没红绿灯,车全停了,拉着媳妇就跑过去了。。。觉得真尊重行人啊。又有一次去瑞士,一车调头进酒店,我习惯性的等么,让路,这车看我停了,就拐进去了,然后周围所有人都盯着这司机看,司机很尴尬不好意思。我觉得我坑了他。。。最近咱们国家也这样了,我很高兴,但是我发现我们只学了一半啊,就是没有红绿灯,辅路,人家礼让行人,有红绿灯,行人都得遵守红绿灯的啊。我这有个商业街,横向东西是主干道,纵向南北是商业街,这里有摄像头要求礼让行人,但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经常导致南北向一个红灯就能过几部车,而且靠近主路的两排人行道,一有红绿灯,一个没有,但是两条都有地下通道。完全可以取消一条,另一条按照红绿灯,但是行人无所顾忌,还有个公交车站,都集中在这。这个口就塞的不行,也影响主干道。我觉得我们应该全面学习,这只学一半,说明什么?这个人去了很多外国国家,但是在路面都是车接车送。


无人海边去看雪


我认为礼让斑马线非常符合我们的国情。以我生活的城市唐山为例,如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会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交通违章处罚,通过地方性交通法规的方式,督促机动车落实这个符合国情的新交通举措。这和跟西边的大城市同步限号一样,都是非常非常符合国情的,为什么呢?因此齐齐哈尔根本就不限号。

今年年初,我的父亲因骑自行车被出租车撞伤的车祸住院,需要经常去交警队找负责这起事故的民警。有一天早上,交警让我去交警队,我就去了,在一个斑马线前面,我前面的车是个日本丰田大霸道,我跟着他走,但是过了半天短信就告诉我没有礼让行人,扣3分、罚款100元。我前面就一辆大霸道,哪来的行人?

我第二次去八大队事故处找交警,就和他唠起上一次找他被指没有礼让行人,扣3分、罚款100元的事。他听我一说,就开始翻抽屉,找到了自己的行驶证,和我说“我也被指没有礼让行人,扣3分、罚款100元,咱俩一起交去吧”。这个交警是武警转业的,和我关系不错,我们俩就一起快快乐乐地去旁边的处罚大厅排队把分销了。


销分过程中,我看了照片。原来,是我左侧的汽车的左前方有一个行人,我左侧的左在停车避让他,但是我前面的大霸道没有避让,我被左侧的汽车挡了视线,看不到左前方有那个行人,就和大霸道一起过去了。我不知道大霸道有没有被扣分,反正事故处的交警的照片,也是我这种情况,也是被别的车挡了视线,看不见行人。交警和我说,认定不礼让斑马线的界线非常模糊,行人什么状态下算移动了,你的车距离行人多少米不能动,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都是随机抓拍,随机处罚的。

图注:如果有“礼让行人”的提示,不出现这种状态,我是不会松开刹车的!

我一想,交警自己都被自己给扣了分,也不找人,自己销分交罚款,我一普通老百姓还说啥呀。不过,“不礼让行人”这一个处罚条款,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经常和行人对峙,在斑马线附近他也不走,我也死踩着刹车。我是不怕他呀,我冬天有暖风夏天有空调,他没有;我坐着他站着。我也没啥着急的事,这么对峙一天,谁都不走我都不怕。在这种对峙中,我从来没有输过,每次都是行人走了,我车前面空无一人的时候我再走。我的100块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每次都白白掏出来。我就对峙,看见斑马线上有人我就刹车,我要是再被斑马线扣分,我就用厨师工具切断我的左手小指,不按Em7和弦了。


吾评武愿


哎呦,这斑马线我都无语了!我也是开车上班族,从我家小区一出来,10米斑马线,前行20米红灯拐弯,500米桥头两段全有口,再往前。。。。总之,这一块的路推车走就行,根本开不起来,斑马线原来是中国式过马路,人多一起走不看红灯就闯,现在好了,交通灯根本在匝道口就没有,人行,电动车行,更加有恃无恐。四线城市建设还是不规范,所以,警示标识单行线,不能逆行,根本就无法控制。


迎福2016


举一个我自己真实的例子,我在凉城路,两边都是小区,前面有斑马线,连接两个小区门口。此时正准备通过,右侧一老太准备过斑马线,我刹车缓停,而老太见我车子靠近了,就向我挥挥手,示意我先过去,我就这样从她旁边过去了,结果第二天,手机信息告诉我,没有礼让行人,扣三分,罚200,我这冤没地方申诉。

礼让行人是对的,但在执行中有各种状况,很难一刀切去执法,有什么更好的方式,还需各方面多沟通。


石逗


前段在驻马店文明路与健康路交叉口,没红绿灯,没斑马线,辅警指挥,上班高峰七点半左右,辅警指示是南北方向直行,我开车由南向北已过路口四分之三,这时辅警换姿,要说我完全可以过去,可是在辅警没换通行姿势以前,东西走向的人就把路口围成了单车道,我车在已过的四分之三路口处被逼停车,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和非议,辅警把我驾证要走,扣三分,罚二百元,我憋屈的要死,急送孩子后上班,给辅说能不能罚二百不扣分,辅警说我惹起了众怒,我来个去,没说法。辅警又说当时有个副所长在,副所长说必须扣分,没办法。所以说有时间真理真在少数人那里,中国式过马路我真亲身领教了,又给我戴了顶惹众怒的帽子,佩服一生。


观世阴1


礼让是永远都改礼让的,但也应该是对等的。从小西安长大和学生时代的结束,去过全国大半,地广人稀的加拿大呆过一小段时间,我现在香港生活几年了,经常过深圳。内地,加拿大,香港全都有开车。

一开始发现车让人就是深圳实行的最好,一下子觉得国家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做出了高度,感觉比香港做的还要好很多。后来慢慢对比发现,深圳好多堵车都是礼让行人造成的,人流根本就不断,司机也不敢走。

我在加拿大早上带小孩子去散步,半天都见不了几个人,走到十字路口,路上的车大老远都停了让你过,问题是我没想好要不要过去呢,实在不好意思硬着头皮过,所以在那边过马路只要没有行人红绿灯几乎不用看的,所以我开车也是大老远就让,感觉自己是无比的高大。

而香港就完全不一样了,要说人口密度应该没有地方能比的上香港了,车道不管是左转右转全部看灯,并且车速超级快,红灯变绿灯,晚半秒都会被后面的车子按喇叭,有的甚至隔着好多台车按,所以大家都是黄灯时往外弹射的😂。而人呢?人让车其实多一些的,大部分路口都是有行人红绿灯的,绝大数人也是主动遵守的,只有马路旁边是波浪形的线并且有两边有两个闪烁的球形灯时,这个地方就必须是车让人的,并且绝大部分车子是大老远减速停车主动让你的。

所以我觉得内地应该向香港学习,而不是向有的外国学。有的地方装红绿灯,有的地方设置人让车,有的地方必须车让人,路权是一样的,不管是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行人。


香港森林会计和资产


我的回答就相对简单明了些,任何事立法就代表着每一个人必须遵循法律的最基本要求跟规范,那么汽车礼让斑马线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可没写行人有没有礼让汽车的行为义务,更没著名行人非机动车如果乱窜马路会承担什么后果。。。法律应该是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撰写的,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讲什么保护弱势群体。。。打个比方,开车的就一定是强势方?行人非机动车就一定是弱势群体?万一被撞的是横窜马路的是亿万富翁,而开着汽车的人又是屌丝贷款买的汽车呢?所以法律终归是法律,不可以和稀泥。。。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依据强势弱势群体上面做文章!如同中国国土一样,是自己的国土,为啥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你自己都和稀泥,就别怪人家跟你也扯不清。。。还有正当防卫,在紧急情况下,没有人可以掌握好那个度,人也是动物,在受到外界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的,还有碰瓷为啥放眼望去,全世界就中国人才有这种现象?难道不就是法律太过于模糊造成的嘛?导致如今的人。。。路上摔倒一个老人都不敢去扶,都知道做好人搞不好是要付出承重代价的,为什么呢?所以讲,国家如果还这样以为自己立法多么人性化,那么中国整个民族的人情将更加冷漠。。。


烟火江南


礼让行人是对的,制订这项法律的初衷是确保行人安全。但是现在的“礼让行人”有点走极端了,从极右走到了极左。比方说,在有红绿灯的路段,行人闯红灯车辆绿灯正常通行,这种情况还以“不礼让行人“处罚驾驶员,我以为非常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其一,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人也是道路参与者,也应该遵守《交通法》。行人闯红灯是行人违反了交通法,应该处罚行人,而不应该处罚驾驶员。其二,会更助长行人闯红灯的行为不断发生,无助于公民素质的提高。只有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各行其道,各守其责,谁违法谁负责。只有全民都遵纪守法了,道路也就畅通了,社会也更加和谐了。


盘龙卧虎892


礼让是应该礼让,也必需礼让。但是,通过近一段时间这条法规的具体执行可以看出,法规的实施非常的简单粗暴,完全没有通过大范围长时间的调研,而是直接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一刀切的执行,并且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非常巨大的漏洞。这么说吧,礼让行人是好事,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具体工作,但是具体的实施和执法与我国国情存在巨大鸿沟。正是因为盲目执行造成的。

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在此举几个例子,并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有许多中小型城市没有设置单独的左转车流通过区间,在绿灯亮起时,左转车流与直行车流及行人同时通过路口,往往因为左转车流避让行人以至绿灯区间结束仍旧滞留在路口之内,导致其之后通过的直行车辆双向拥堵。

第二,设置在道路中段的斑马线两侧,尤其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未设置行人红绿灯的情况很普遍,行人通过斑马线时间和车辆通过的时间得不到有效管理,“马路过不完,车辆走不通”加剧流量集中的路段双向拥堵。

以上两点如果做到有效调研,完全可以通过梳理通行规则,做到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减轻大多数路段的通行压力。

第三,学校路因为本身的特点和学生体量的原因,使用斑马线的时间集中且长,加之路途较远的家长开车接送,在入学放学时段通行压力爆表,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均存在不规范行驶,互相碾压路权,可以说不是拥堵而是混乱不堪。

第四,路副较宽的路段,比如4车道、6车道,行人为了节省时间,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横穿马路的情况,宽副路段都是快速通道,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均因为刹车不急与突然出现的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这两种特殊路段,以目前的标准,出现事故的处理往往以车辆未礼让行人而告终。交警部门的执法标准太过简单粗暴,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在逃避责任,甚至有懒政的嫌疑。其中前一点学校路段在入学放学时段,如果在路段前方路口处进行车辆分流,除过接送学生的车辆,或者只允许非机动车进入,对其它车辆强制就近绕行,可以有效缓解该时段通行压力并降低事故风险,毕竟它占用的时段很有限,对整个路况的影响极小。

而后一种,真的很让人无奈,国民素质总是因此被划上问号。快速路段的鬼探头和横穿马路行为其致死率是很高的,即便是交通部门对绝大多数此类道路都进行了封闭式管理,但是仍旧有人翻越护栏,不惜命的冲过去。而某些交警的执法在这里就存在极大的谬误。洽洽因为“行人是弱者”这句话,无形中助长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明明是一种非常致命的社会危害极大的违法行为,最后却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而选择让车辆去背锅。路权是平等的,对自然人也好,对车辆也好,都应该是平等的,在违法行为中得到的处罚也应是平等的。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对事故的定性不能避重就轻,不能以偏概全,不允许和稀泥,更不能拿着鸡毛当令箭。执法者应该对自己的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对事故性质做出正确严谨负责任的评判,才能扭转目前这种扭曲的国民意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的责任评判,才好在处理事故后续问题尤其是赔偿问题时对弱者进行适当宽慰。

还有一点比较特殊的情况,有人站在斑马线旁或者站在斑马线上就是不过马路,机动车走还是不走?最近看到多篇吐槽,这种情况一但被拍到,基本就是未礼让行人。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个“当斑马线上的行人与人行道有一定距离”或者“当行人即将进入机动车道范围”这种类似的通用规则作为判断依据,因为在我国,实在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就爱走在“宽敞明亮”的非机动车道上,就是喜欢在站路口闲聊。

总之一点,法律法规的施行,要有切合实际的标准,要有符合实情的调整,要有严肃公正的评判。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分南北人分老幼,国民认识参差不齐,需要我们的执法者在具体工作中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用负责任的态度去健全现有制度,做出有公信力的权威的符合国情的法律实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