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检察长出庭公诉当地首例涉黑案

建瓯检察长出庭公诉当地首例涉黑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5月6日-9日,南平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建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运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性质刑事犯罪案件。

庭审前回顾

建瓯检察长出庭公诉当地首例涉黑案

本院受理该案后,根据出台的《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责任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暂行规定》,成立以洪运华检察长为组长、李立冰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检察官办案组,多次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起诉陈某甲、陈某乙等12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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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共召开31次案件讨论会

在审查起诉阶段,洪运华检察长带领办案组,认真细致、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就案件的定性、补充完善证据方面多次组织侦查机关召开案件协调会,引导侦查机关的继续取证,落实补充侦查意见,确保证据收集完整有效。

庭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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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

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长洪运华首次出庭支持公诉的涉黑犯罪案件。为确保出庭公诉的效果和质量,该检察官办案组精心制作庭审预案,充分做好出庭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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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依法宣读起诉书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长洪运华同志依法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江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纠合在一起,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稳定的黑社会犯罪组织。通过实施非法采砂、非法放贷、承揽工程等活动大量攫取钱财;为维护组织利益,采取暴力讨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等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造成国家资源被大量侵占,土地被大面积破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犯罪行为应予以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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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检察长洪运华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论述,发表充实的质证答辩意见,对1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进行充分辩驳,在庭审中出色地完成了指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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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检察院张涛副检察长观摩庭审

因该案系南平市检察院第三批扫黑除恶督办案件。庭审第二天,南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涛,公诉处处长、扫黑办主任李佐汉到建瓯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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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涉黑案件,是深入贯彻福建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精神,体现司法体制改革后领导一线办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新常态,对涉黑涉恶犯罪起到了有效的打击和震慑作用,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同时也鼓舞了干警的士气,激发了干警的斗志,激励广大干警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目前,连续四天的庭审已结束,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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