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對部分下崗失業人員每人補助2422 元

本報訊(記者 孫來彬)近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該局依託山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登記失業人員數據庫,篩選出我市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政策潛在享受對象52名,通過一對一政策宣傳、短信和電話直通車的方式,為他們精準推送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等就業創業政策。

按照《轉發<關於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給予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每人補助標準為我市月失業保險金(1211元/月)標準的2倍,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兩類人員可申領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第一類是在企業穩定就業並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年以上,因企業生產經營困難,2019年度已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未領取工資或基本生活費,或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領取的月基本生活費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70%的下崗、待崗職工(不含內部退養人員);第二類是2019年進行失業登記,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且失業登記前有單位就業參保信息、截至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時仍然未就業的人員,包括女性四十五週歲、男性五十五週歲以上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據瞭解,符合條件的下崗、待崗職工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一般由所在企業組織向社會保險參保地人社部門集中申請,也可以由職工個人自行申請;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向失業登記地人社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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