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蚌埠一些楼盘误导或不实宣传学区,教体部门发话了

学区房是现如今购房热中的常见词汇,也是商品房销售中的“金字招牌”。近年来,由于开发商夸大、虚假宣传学区房,造成买房者维权上访事件层出不穷,关于学区房的舆情越来越多。

最近一段时间,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不断接到群众投诉,个别在建在售楼盘在房产营销时有误导或不实宣传学区的现象。

为此,蚌山区教育体育局就规范楼盘销售中学区宣传有关事项作了通知。


【警惕】蚌埠一些楼盘误导或不实宣传学区,教体部门发话了


《关于规范楼盘销售中学区宣传的通知》

辖区内各房屋开发公司:

近期我局不断接到群众投诉,个别在建在售楼盘在房产营销时有误导或不实宣传学区的现象。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楼盘销售中学区宣传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1.在建在售楼盘在房产营销宣传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规定,按照建设规划批准的对口学校据实宣传。如有不实宣传,区相关部门将进行依法查处。

2.小学招生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必须交房并实际入住后,业主子女才能享受学区入学政策。

3.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为70年)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商务类公寓、40年产权公寓、写字楼、仓库和车库不作为入学依据。

4.我区实际入住的普通住宅(含土地使用权为70年的居住类公寓)执行一定时间跨度内(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的政策。

请各房屋开发公司要严格按照当年蚌埠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学区宣传楼盘,并根据我局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尽快把不妥广告拆除,否则,产生的社会不良反响由该公司负责。

审核:吴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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