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58%牽出更嚴重違法行為——毒駕

3月19日11時19分,韶關交警高速一大隊在粵北執法站利用集成指揮平臺預警一臺牌號為鄂A00xxx小車涉嫌超速行駛。11時27分成功攔截該車,經查,該車駕駛員為石某,涉嫌在樂廣高速北行14公里處實施超速50%以上的違法行為(限速100公里,該車實際行駛速度為158公里)。民警對該駕駛人嚴重超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其開具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記12分,罰款1000元),告知其儘快前往龍歸大隊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另,民警在對該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和尿液檢測時,發現其有吸食毒品的嫌疑,民警按規定把嫌疑人移交給屬地派出所做進一步的調查。

交警提示:駕駛人在吸食毒品後,會出現亢奮、幻覺、嗜睡、行為異常等現象,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進而引發交通事故。針對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註銷其駕駛證並嚴格限制其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超速58%牽出更嚴重違法行為——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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