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金翼摩托車直行撞上左轉彎女司機,女司機被判全責,此案件你有何看法?

摩托拉蘿蔔


前面各位大神寫了這麼多交規,我就不重複了。我說個我親身經歷過的事情,交警這麼判罰就是一點錯沒有。

大前年我在地安門大街上開車,右轉進金臺飯店的北門,也是倒黴催的,我前面的車進去了,到我這兒自動杆壞了,我一腳剎車就把車停在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中間了。

結果後面非機動車道來了一輛小踏板,我估計也是附近的住戶,覺得我的車肯定能進去,所以車速沒怎麼降就開過來了,等看我停那兒不走,這大哥估計是怎麼也剎不住了,直接懟在我的右前門上,他的車和人沒事,我的車門被輪胎撞癟了一大塊兒。

交警來了直接就判定我右轉沒有觀察後向來車,全責,得虧不用給那哥們修車,自己的車門最後定損3000多。

道交法為什麼這麼規定,就是為了明確路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要按照那個女司機的說法,我比她還冤啊,我是真沒看到小踏板,而且我停那兒至少得有1分鐘,可還是我全責啊,因為我阻礙了直行車的正常行駛,我認罰。

為什麼有這樣的道交法規定,不就是無數慘烈事故和血淋淋的生命的教訓,才讓這種規則被確立下來並要求大家遵守麼?如果沒有規則,大家想怎麼來怎麼來,那這位女司機在路上,估計早就掛了。

所以說,警察一點錯都沒有,女司機就是全責。不要說別的車為啥能轉我不能轉,別的車沒被撞那是他運氣,去看看那些轉彎車被大貨車撞散架的視頻,女司機就該慶幸自己只是遇到了一輛金翼摩托而已。


輸出軸9813


按法律辦沒問題,妥妥滴依法判罰,如果改了,就麻煩了…會出現千萬個冤案…

前年我在北四環輔路行駛,行駛到快到主路出口的時候,按照規則減速讓行,看了一眼主路出口匝道沒有車輛我就正常行駛了,這時候從主路飛出一輛邁騰撞到我車的尾部,我的車被撞飛了,幸虧系安全帶了,我的車被撞的調了個頭,飛到主輔路隔離的樹叢裡動彈不得。對方司機下車過來看我沒受傷,一頓賠禮道歉,說開的太快,撞到我了,要賠我的車,因為我的車被撞到隔離帶上,輪子歪了,三箱變兩箱,開不下來,趕緊報保險,報警等交警開單子。這麼大的事故只有交警開單子保險公司才會理賠……誰想到…交警來了之後,一切都反轉了,說我全責,對方的態度馬上變了…交警說即使我停在那裡不動,他從主路出來撞到我,也是我的全責。從那以後我出主路從不減速了…愛誰誰…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


考利昂1


本田金翼想鑽法律空子合法碰瓷。更可笑的是一幫人還說什麼開得起金翼的都是有錢人,不存在找麻煩云云。可事實上已經被人揭底了,明明可以很輕鬆的剎住,卻算好力度撞上去。.


至於他是不是賣車的,女車主已經查到了,這裡涉及隱私問題我就不曝他的名字和公司了。

女車主是我們車友群裡的,在現場她就很氣憤,然後摩托車還把視頻發上去,配的標題還是最矯情女司機。她更是氣壞了,非要複議不可,已經在提交材料了。我們群裡有幾個勸他算了,反正都是保險賠錢,你又不用出一分錢。但是看了女司機上傳的視頻後,我是堅決支持他去複議的。要不然馬路上動不動就是這種法律內的碰瓷了。


另外,我也認為就算不是碰瓷,摩托車也是沒有靠右行駛,如果靠右行駛,女司機就可以看到他;第二就是後入路口也要讓先入路口的車輛先行,而不是他違章了你就可以隨便撞!後面是我收集的一些網友的看法截圖。



用戶3455759621911


女司機全責毫無疑問,行政複議一萬遍也是全責。

1,看圖,摩托出現時,女司機還沒轉過隔離帶延伸線,記錄儀中置,司機在左,看到摩托的時機比記錄儀畫面更早。

這時兩個選擇,停車讓行和搶行,女司機目中無車選擇了繼續走,那就是搶行。

2,搶行也不是不行,你加快速度通過,不妨礙直行車就是了。偏偏這時候女司機又慢速行駛,好像她很小心似的,你夠小心的話就不該搶行!

這般龜速行車,等於是別車!

3,女司機為何搶行?因為目中無車,壓根不看路況。

女司機又為何慢行?因為技術渣預判不足大彎小轉盲區大。

汽車普及了,駕駛員平均架勢能力下降了,廢柴,馬路殺手,不合格駕駛員,很多

你們搶先轉彎卻慢悠悠行駛,該慢不慢該快不快。你們和廢物一樣,卻責怪直行車不減速讓你。你們大腦愚蠢到都無法理解如何正確安全左轉。

我一般左轉轉大彎,有直行車我就停車等待,即便我留到燈尾,因為是大彎,我也和下一波車流是同向行駛很安全。

我也經常搶行,但我搶行就先判斷好相對車速車距,確定路況後迅速轟油門完成,直行車就是加速都撞不上我。



隨意刀


近日,一輛本田金翼摩托車在直行時撞上已經左轉彎的女司機,結果女司機被交警判全責,個人認為判罰準確無誤。

1、車輛的合法性。摩托車和小汽車都屬於機動車,享有平等的路權,但也要承擔平等的責任。在視頻中有一點沒有呈現出來,那就是摩托車主肯定是行駛證、駕駛證齊全、符合合法上路條件的車主,這是一個非常必要的前提。

2、法律的明確規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這一點如今已經演變為幾乎所有駕駛員都熟知的駕駛常識——轉彎讓直行。也就是說左轉車輛必須確保直行車輛通過後再進行左轉,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確保”指的是提前讓行,而不是減慢速度佔據直行車道行駛。

3、女司機的疑惑。女司機並沒有闖紅燈,而且已經提前進入左轉狀態,車速也很慢,最重要的是摩托車把她撞了,至於以上幾點女司機以及一部分網友都認為被判全責確實“很冤”。首先她在左轉彎時實際上佔據了直行車道、影響了直行車輛的通行,雖然速度很慢,但是慢不代表讓行,可以說完全違反了“轉彎讓直行”的規定;其次她表示沒有看到直行道上對向行來的摩托車,在轉彎前必須提前觀察車輛通行狀況,“沒有看到”只是主觀上疏忽大意,而不是客觀上事故發生的理由,更不是減輕事故責任的法律依據,難道說在“沒有看到”、“沒有注意”的情況下造成更大的事故,就能減輕或者免於處罰嗎?

4、摩托車是否“碰瓷”。能提出這個問題的網友也算是人才,落地40多萬的本田金翼摩托車,車主還在乎這幾個“碰瓷兒錢”?再說了,即便是碰瓷也要選擇一輛豪車啊,怎麼會選擇一部落地都不到10萬的雪鐵龍愛麗舍?記住,在同情弱者的同時不要以詆譭對方為手段。


摩托拉蘿蔔


從法理上說,女司機全責,這是毫無疑問的。從情理上說,女司機別不服,男司機也不用較勁了,這場事故發生恰巧體現了人的本能一些難以避免的問題。

從行車記錄儀來看,摩托車在從花壇現身開始,0.5s之內就採取了制動措施(符合人的反應時間),輔助證據是:靠近和車頭下壓都會使得摩托車在行車記錄儀當中燈光變暗。

但是之後摩托車遇到的情況是:汽車剛進入對向車道,會讓摩托車手產生一種錯覺。此時汽車剛轉了一點,與車道方向傾角不大,但隨著汽車轉向角度的增大(就是越來越橫在路面上的過程中),佔用對向車道的速度會變得越來越快。所以從摩托車角度來說,從一開始看見白車0.5s後開始制動,再到發現白車未佔用車道,且認為白車有停車趨勢,0.5s後鬆掉了剎車,準備以當前速度從白車前勻速滑過路口。所以摩托車手直覺沒有錯,只是前後有將近1s的反應時間。另外,白車在此時的操作規程也屬人之常情。白車的確是在均勻地過彎逐漸佔用對向車道,畢竟沒有突然佔用對向車道,所以女司機會認為給任何車留了充足的反應時間和制動時間,摩托車只要把車剎停在她面前讓她走即可。但是實際情況是,白車佔用對向車道的速度越來越快,摩托車經歷了先剎車,再松剎車,最後到發現車道被快速佔了,又剎車,三個過程。以至於最後撞向白車。前後最短也是浪費1.5s以上的時間,這段時間是沒有剎車的。所以最後也給了看者造成了沒有剎車的錯覺。法理情理上,摩托車其實是仁至義盡了的。女司機說他不剎車,就算他真不剎車,你也就只能抱怨抱怨別人太懶,他並不犯法。

所以前後的問題是:

1.摩托車作為主路車,一般大多數主路車過路口的方式是,發現支路車,先減速到某個速度,再認為支路車準備讓行(當然也理應讓行),主路車再以當前速度從支路車車前滑過。男司機受到長期駕駛直覺影響。其實這種駕駛直覺只要長期在路上行駛的人都有,只是大家感覺不到這樣罷了。

2.白車認為勻速佔道行為給別人留了充足的反應時間,不理虧。換句話說,女司機從心底不認為這是借道行駛問題,所以不會過多注意主路車動向。她的想法從女性的角度來看沒有錯,如果道路沒有劃線,是一塊空地,在每一個位置每一個人都有資格佔有,也就是大家公攤。她之所以認為她吃虧的原因是,疑惑:道路怎麼會是劃線了的,為什麼也是劃定的主權的。我們認為很正常的事情,對於某些人來說是反常識的。多多理解,多多包容


斷點5566air


很多人說的都有理,但是,你們忽略了一個物理知識,就是慣性。摩托車在和汽車同樣高速的剎車制動效果,是不一樣的,汽車的制動,是由四個輪胎靠與地面的摩擦來制動。摩托車普遍是兩輪摩托車,在同等高速下制動,剎車制動距離不會優於汽車,在沒有電子等高科技剎車輔助系統的車型上,駕駛摩托車還會出現摔車的情況。

很多人都沒有駕駛摩托車的經驗,他們認為,摩托車肯定會停住,更有甚者,在同向行駛過程中,不顧及一側道路正常行駛的摩托車,進行惡意併線,急剎等情況,造成車輛追尾。而交警也會以摩托車不保持安全距離為由,判定摩托車全責。

這些問題,集中反映出,交通管理部門,對於摩托車的認識低下,管理無能,宣傳推廣工作弱智。並且,在無良媒體的推動下,妖魔化摩托車,以及摩托車駕駛員。

再其次,摩托車作為經濟、便捷、快速、汙染小的交通工具來說,應給予正確、開明、鼓勵的政策,對其進行規範管理。而不是一刀切的管理和妖魔化宣傳。


騎行旭子


女司機左轉被直行摩托車撞到,就算拿記錄儀去複議也是全責。

跟據她的描述來分析為什麼她全責。

1.我沒看見摩托車。

記錄儀截圖可以看到,剛準備左轉時,摩托車已經出現在記錄儀裡,記錄儀應該安裝在中偏右的位置,那麼坐在左邊的女司機應該會比記錄儀更早一點看到摩托車。而因為車輛是左轉,左邊是綠化帶,沒有危險,右邊是直行道,只需看一眼後視就可以了,所以這個時候她的觀察點最重要的應該就是正前方和對向車道的來車。然而她說她沒看見,那當時她在看哪裡?

如果在摩托車第一時間出現在她的視野裡時,她有充足的時間去做判斷是讓還是過,最後她選擇了過。

2.前面的車我都讓了,前面還有兩輛車過去了。

從視頻中,轉過去的前車離她至少有十幾米遠了,而她正處於左轉車道的第一輛車的位置,所以很疑惑她所說的讓,是讓了什麼東西。

3.他速度太快了,我很慢,是他撞的我。

老司機都會明白,如果左轉過這種路口,前方看似空曠安全,實際最為危險,因為對向車道被綠化帶阻擋,影響了縱深視野,很容易突然竄出一輛車來,所以很多老司機都會開到能看到縱深視角的地方,停上一停,觀察仔細確認安全了再過,而這個女司機的做法卻是低速連貫的通過,也正因為她是低速,所以被撞是比較正常的事情。

為什麼她會被撞?為什麼摩托車剎不住。換個角度來分析一下。假如我是摩托車駕駛員,我正在以50-60左右的速在快車道上正常直行,正前方沒有堵車,沒有慢車,沒有行人,開車的人都應該有體會,在這種情況下,不會踩太深的剎車,都是帶著剎車快速通過路口。

而這個時候我發現對向有個車要左轉,她開得很慢,我第一時間肯定會想,她肯定看見我了,轉彎讓直行,我先過去。第一反應已經浪費了兩秒時間,然後突然發現她沒讓,也沒快速通過,而是慢慢的左轉,再想剎車時,不好意思,距離太短,剎不住了。正如車手說的,我要沒剎車,我就從你車頂飛出去了。

那麼這個事什麼情況下摩托車才有責任呢?

那就是如女司機所說,她提前進入了路口,而前面因為堵車導致她無法前進停在了被撞的位置等待通行,這種情況下,摩托車才會有責任。

開車不是你會掛檔踩油門踩剎車就行了,如何確保行車安全才是一門大學問。


雲修766


各位太高看法律的作用了,小編說的對,這件事都挺冤得慌的,若確定雙方沒有任何故意的情節,這樣的判罰只能說女車主倒黴。法律並非私人訂製,他只能保證大體上的公平,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有這樣的規章制度,這樣的執行方式也正是節約司法資源,公安資源的情況下保證社會秩序的最佳解決方案。我們只能為女車主鳴不平,卻永遠無法像那些公開之後可以反轉的案情那樣得到一個極為舒適的結果。走個保險就能解決的問題不是多大點事,將來為雙方車主帶來的是極大的心理壓力,不敢正常開車,還是更小心嚴謹的操作,就看雙方車主的內心強大程度了。ps:與此案無關,騎行很規矩的摩托車車主有很多,可是摩托車不規矩的情況政府真要重視一下了!另外,我不是來抬槓的,也不接受抬槓,我假設的情形是雙方都無主觀故意並且努力減少損失,所有討論非常歡迎,若來咬文嚼字請離開。


不吃蘑菇星人


一句話,要是路口突然在白色汽車位置塌陷個白色汽車大小的深坑,摩托車百分之一萬能提前剎住車,因為摩托車駕駛人會把狂按喇叭,又狂按非法警報器,又互相摻著按的精力和時間用在剎車和保持平衡上。

你沒看到摩托車按了多少次非法改裝的警報器,囂張的和特朗普來了似的,就那態度做出混賬行為一點也不奇怪,大多數老北京人都挺和藹的,但是年青人裡確實存在極少數的得理不饒人的混賬行為,這摩托車主就是。這次事故判責在女司機,但是主要原因是摩托車主裝逼造成的。從道義上譴責他。他幾乎沒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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