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
最重要的當然是住的舒心和踏實
可有位李大哥卻遇上了糟心事
才倒好的樓面第二天就裂開滲水
這究竟怎麼回事呢?
原來一切問題的根源就在於
“不合格水泥”
不甘心成為劣質水泥受害者
李大哥開始了自己的維權之路!
案情回顧
2018年1月26日,李大哥到張某在宜州區某鄉鎮經營銷售的水泥店購買水泥8噸,該水泥為某水泥廠生產的產品。
很快,李大哥就用這批水泥開始建造房屋三樓,可當倒完三樓天面的第二天,糟心事來了!樓面出現多處裂縫並有漏水情況。
李大哥意識到這水泥質量不對頭,找到水泥廠將情況反饋並協商賠償事宜,但無果而終。
同年3月,李大哥向河池市宜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河池市宜州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水泥進行抽樣,並委託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
►燒失量 不合格
►抗折強度不合格
►抗壓強度不合格
最終結論:不合格!
經宜州某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評估,李大哥房屋三樓樓面拆除費用為28350元,重建費用為70209元,共需98559元。同年7月,李大哥向宜州區法院提起訴訟。
水泥廠一方
檢驗報告結果無效,是他水泥使用操作不當造成的房屋樓面出現裂痕,我們的水泥質量擔當!
胡說,我一直是正常使用,檢驗報告擺在這裡,就是你的水泥不合格!
李大哥
法院認為
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系有資質的綜合性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其所作出的檢驗報告真實、合法,與本案有關聯性,法院予以採信。
被告某水泥廠辯稱,原告在使用該批次水泥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原告房屋樓面出現裂痕,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納。
經評估,原告李某房屋三樓樓面的拆除、重建損失為98559元,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法院應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某水泥廠賠償給原告經濟損失98559元。
在生產生活中,
類似的不合格產品還有很多
倘若我們與案中李大哥一樣
遇到了產品質量問題該怎麼辦呢?
遇到商品質量問題,要有維權意識↓
《侵權責任法》第43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遇到商品質量問題,要知維權方法↓
(一)與生產者或者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地方工商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生產者或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牢記維權方法,
不懼假冒偽劣!
Q: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做到哪“兩個結合”?
A:
掃黑除惡要與反腐、基層“拍蠅”結合起來,要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Q: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案三查”指什麼?
A: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Q: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指什麼?
A: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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