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恒扬:时不我待凝心聚力 扎实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调研分析,为开展司法改革“精装修”做好基础性工作。

➤ 四是紧紧围绕检察实务开展研究。要关注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应用情况,加强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尤其是捕诉一体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制定相关工作细则,解决办案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分析司法办案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疑难、复杂、新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研究,推动解决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问题。要高度重视案例研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发现、收集、编纂激励机制,及时编撰、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效应。

创新检察理论研究的方式方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务于、服从于内容。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既要借鉴参考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也要结合检察工作的自身特点。针对检察改革尤其是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方式方法创新,提高研究效率效果。

➤ 一是坚持“四个整合”凝聚研究力量。整合各级检察院理论研究人才队伍,跨区域、跨单位开展重大课题攻关;整合检察理论研究专职力量和一线办案力量,形成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理论研究大格局;整合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用好外力外脑,提升检察研究的质量效果;整合检察理论研究的激励措施,落实好检察官研修制度和检察官研究成果奖励制度。

➤ 二是建好“三个平台”完善研究载体。建设好检察报刊、检答网、案例研究三个平台,充分发挥学习交流,成果转化及展示作用。坚持检察报刊理论与实务研究相结合的定位,提高稿件质量,使报刊成为展示检察研究优秀成果、发挥学习交流作用的重要平台;优化检答网的管理、应用,发挥好检答网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完善案例研究工作组织体系,形成最高检指导案例、省级院检委会审议通报案例、部门参考案例的多层次案例运用、指导机制,编发一批体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的优秀案例。

➤ 三是用好“两个系统”提高研究效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检察理论研究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的运用,分析检察办案中的常见问题,找准业务研究的着力点;借助智慧检务工程系统和检察云工程建设,解剖人工智能辅助办案、智能化案件监督结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研究数据资料信息化处理水平,提高检察研究的工作效率。

做好检察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长青。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融入实践、服务实践、指导实践,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只有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才是科学的理论,科学的理论也只有应用于实践才能实现其价值。检察理论研究必须与检察实践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促进,避免“两张皮”,努力抓好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

➤ 一是把研究成果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起来。实践出真知,经验在基层。要针对办案实践中的共性问题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制定指导检察办案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一般性指导作用。

➤ 二是要把研究成果与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检察工作要重研究,更要信研究。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检察理论调研成果为重大决策服务,结合具体检察工作实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发挥好检察理论研究在确定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抓手、推进科学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三是把研究成果与司法办案结合起来。司法办案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办案实践。要善于通过法律适用指导、典型案件办理、指导性案例编纂、释法说理能力提升等方式,发挥研究成果的专业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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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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