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本应该杀人偿命,却为何法外开恩?

用户65969511


由导演蔡继渭执导的《女刺客》这部电影,讲的是名将许松平被敌军司令陈全光残忍杀害之后,许女许越男为父报仇的故事。


越男得知父亲被杀害之后,立志为父报仇,变卖家产,先是求助于土匪,后又寄希望于堂兄,最后以身相许求助王庆红,均告失败。

一晃十年过去了,最后越男觉得求人不如求己,而此时的陈全光已经皈依佛门,老态龙钟,越男坚决的打死了陈全光,报了杀父之仇。

在舆论的声援下,越男获得了特赦,带着女儿开始新生活。

这个电影不是根据哪个小说改编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民国真实历史。

这个越男的原型叫施剑翘,你可能没什么印象,但是这个陈全光的原型,你一定知道,他就是赫赫有名的东南王,直系军阀的首领孙传芳。


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就如电影里面说的那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一.施父惨死

事情要从1925年的一场战役说起,奉系军阀张宗昌和直系军阀孙传芳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大打出手,作为奉系的敌前总指挥的施从滨不幸被俘。

按照惯例打内战是不会杀俘虏的,于是施从滨就好汉不吃眼前亏,60高龄的他对儿子辈的孙传芳恭恭敬敬的敬了一个军礼。

谁曾想,这个笑面老虎孙传芳如此狠毒,不顾众人劝阻,硬是杀了施从滨。


为了起到威慑奉军的作用,孙传芳选择了一种十分残忍的方式来杀施从滨,用古代的刑罚砍头,暴尸三天,然后把施从滨的头颅挂在蚌埠火车站示众。

战死沙场对军人来说是一种有尊严的死法,虽然亲属一时间难以接受,但是终究会释怀。

然而孙传芳破坏规矩,还对一个60高龄的战俘如此残忍,不顾死者为大的道德底线,暴尸悬头,人神共愤。

孙传芳的残忍彻底激怒了施从滨的女儿施剑翘,从此在施剑翘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并且作诗明志:“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从此,施剑翘开启了她颠沛流离的复仇之路。


二.寻仇历程

在那个政治动荡、军阀混战的年代,一个弱女子生存尚且困难,更别提为父报仇了,更何况复仇的对象还是一个手握重兵的军阀,所以她只能借力。

在乱世,枪杆子才是硬道理,谁的枪杆子硬,谁就能主宰别人的命运。

施剑翘自然也清楚这个道理,毕竟父亲就是这么死的嘛,于是她只能选择借助另一方军队去打败孙传芳,以此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

人在处于困境,需要求助的时候,首选自然是亲朋好友了。

作为大家闺秀的施剑翘,从小深居闺阁,自然没有什么朋友,更别提有什么军队势力的朋友,所有她只能求助于亲戚。

此时,施剑翘的眼光投向了时任烟台警备司令的堂兄施中诚身上,要知道施从滨在世时是张宗昌的得力干将,若非看在施从滨的面子上,这个烟台警备司令的乌纱帽估计怎么也落不到施中诚头上。


然而军阀间的针尖对麦芒无外乎利益和地盘,军阀的本质更像一个奸商,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当利益一致的时候,昨天再大的反目,亦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当孙传芳被北伐军打的节节败退的时候,奉系也感到了唇亡齿寒的压力,孙传芳道个歉、服个软、送点钱,直奉两大军阀捐嫌修好,又成了好朋友。

作为下属的施中诚怎么能去跟老大的好朋友孙传芳过不去呢,前程还要不要了,于是施中诚打消了为施从滨报仇的念头,同时还劝施剑翘不要去复仇了。

到底不是亲生的,亲生的儿女谁能忍受得了父亲暴尸悬头惨死街头的剜心之痛,怒火中烧的施剑翘与施中诚断绝了兄妹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奉系的将领可能已经忘记了这位老将军了,但是施剑翘永远不能忘,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不可能因为张作霖的一句“过去的事别提了”就真的不提了。

后来施剑翘的事情感动了时任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施靖公,施靖公表示愿意帮施剑翘报仇雪恨,施剑翘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然而,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施靖公的官也一级级的往上升,报仇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1935年,当施剑翘向身为旅长的施靖公再次提起报仇之事,遭到了施靖公断然拒绝,施剑翘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气之下与施靖公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回到娘家。


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然而十年过去了,仇人仍然逍遥法外,而自己却白忙活一场。

三.手刃孙传芳

男人是理性的,总在权衡利弊,感受到了男人的自私,施剑翘决定不再依靠男人,自己的仇自己报,并且再次作诗明志:“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痴心愿望求人助,结果仍须自出头”。

而此时,国民党在多次劝降孙传芳失败之后,决定除掉孙传芳,利用施剑翘为父报仇的心态,通过各种渠道使施剑翘得到了一支勃郎宁手枪,同时让她了解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

施剑翘看到了复仇的希望,克服种种困难,苦练枪法,感觉每个靶都是孙传芳罪恶的嘴脸,很快,枪法有了很大的提高。

施剑翘安排好身后事,抱着必死的决心直奔天津,化名董慧,委托一位女居士介绍加入了天津佛教居士林,这个佛堂正是孙传芳出资成立的。


潜伏在居士林一段时间之后,施剑翘对孙传芳的口音、身形、活动规律了如指掌,随即定好了刺杀计划,并把1935年11月13号作为为父报仇的日子。

按照往常的活动规律,11月13日这天正是孙传芳听讲经的日子,这天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和其他居士林一样闭目诵经,施剑翘悄悄移动到孙传芳后面,掏出勃郎宁手枪对着孙传芳连开数枪,其中一枪射穿孙传芳的头颅,当场死亡。

枪声划破了佛堂的宁静,顿时大乱,施剑翘将事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穿着军装的父亲的照片洒向天空,同时大声宣布杀孙大师的原因,很快,施剑翘就被前来的警察抓走。

自此,曾经威名赫赫的东南王孙传芳,就这样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四.得到特赦

孙传芳魂断佛堂,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审讯中,施剑翘直述杀人原因和经过,了却多年心愿的施剑翘从容赴死。

民意总是倾向于弱者,她的事迹,各大报社争相报道,人们称赞她为“巾帼英雄”,加上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于是舆论一边倒的站在了这位“女中豪杰”这边,社会各界强烈要求政府特赦施剑翘。

终于,正义的呼声得到了回应,1936年10月14日,施剑翘被释放,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规矩,孙传芳手上沾了太多的血债,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死在施剑翘手里也算是还了。

然而有人说,施剑翘的所作所为属于愚孝 ,不提倡以孝为基础的私人复仇,人情是一回事,法律是另外一回事。

各位看官,您觉得施剑翘做的对吗?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


面条鲜8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施被法外开恩,不外乎以下原因:

1)有自首情节

施剑翘杀孙后并没有逃走,在现场宣示自己姓名及杀孙是替父报仇,并且打警察局电话自首,然后原地等警察来把自己带走。这是标准的自首情节。

2)事出有因

中国传统文化里,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尤其施剑翘作为一介女流,隐忍十年,刺虎如刺绣,终于为父报仇,复合大多数人关于对“侠义”“复仇”等概念的理解和认可,容易获取公众的同情。

3)具备新闻的核心卖点,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精心准备十年,侠女复仇,被刺者曾是赫赫有名的军阀,用现在的话说,这些都是很容易博取眼球,很容易引起大众关注的新闻卖点。与公众同情心合流,形成一股强大力量。

4)背后有当时名人运作的影子。

施剑翘出狱后,见过一次宋哲元,了解到冯玉祥、李烈钧都很同情她,尤其是冯玉祥,早在辛亥革命时期,滦州起义时,就和她的四叔施从云是好友,她才明白她的特赦问题,和这几位老先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脚趾猫


杀人偿命这四个字,并不能用于施剑翘身上,说白了,她只是复仇,或者换一个说法------“正义的复仇”(对施家人而言),既然是复仇,当然有仇在先,施剑翘才会去报复,所谓有果必有因,有因才有果,那到底施剑翘经历了什么事,才能让她杀了当时的“东南王”大军阀孙传芳呢?她又为什么能得到特赦呢,让我们将视线拉回到20世纪。

事情的缘由,还是从施剑翘的父亲,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施从滨说起,当时直奉两系军阀为争夺安徽,江苏大战,1925年,施从滨奉奉系军阀张宗昌之命率军对抗直系军阀孙传芳,后不幸被俘虏,孙传芳罔视不杀俘虏的规矩,将施从滨斩首示众,人头挂在蚌埠车站三天三夜,还不允许家人收尸。这就是事情的起因。都说将军百战死,若施从滨死在前线,我想不会有施剑翘后来的复仇,可孙传芳做了什么?不顾规矩杀战俘,将战俘人头砍下来暴晒,还不让家人收尸,我想,这种事情落在任何人身上都不可能平静,更何况那是一个还充满着杀戮的年代。这一点,可以从施剑翘在法庭上说的原话得到证实:“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当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于他不共戴天。”这里不难看出,施剑翘事件,完全就是复仇,是孙传芳残害俘虏在先,才有施剑翘佛堂杀人。我想,用现代的话说,孙传芳就是咎由自取,是死有余辜,遇难者的子女来复仇,说天经地义也说得过去。

更何况,当人们知道施剑翘为了复仇,不仅和丧失复仇信念的哥哥施中诚断绝兄妹关系,孤立无援之下,她还以自己的婚姻为代价,嫁给山西军阀施靖公,唯一的条件就是帮她报仇,可惜施靖公也没帮她。但她依然不气馁,还将原来的施谷兰改名为施剑翘,立下复仇志向,堂堂民国千金小姐,拿起刀枪,只为尽孝,这样的举动,怎能不令人动容。

都说法不容情,可法不外乎情,所以才有了当时妇女界的声援,甚至还有人要营救在狱中的施剑翘。

本人认为,以上就是施剑翘杀孙传芳后能被特赦的原因。

如果你有更好的意见,欢迎在评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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