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歷史上重達300斤的朱常洵叫福王,也叫老福王,他是萬曆皇帝朱翊鈞家的三兒子。


朱常洵為什麼被稱為“福王”

朱常洵:母貴己貴

朱常洵的母親鄭貴妃16歲就成為萬曆皇帝最愛的女人,鄭貴妃不同於宮內其它的女人,她是萬曆皇帝的“野蠻女友”,在萬曆面前總是高昂著頭,還常常去挑逗、諷刺這個九五之尊,甚至在公共場合抱住萬曆,去摸他的腦袋。她無論做什麼萬曆都喜歡她,不到三年她就從淑嬪升到貴妃。


1586年生下朱常洵後,她被升為皇貴妃。這下不得了了,從她被封賞的第一天開始朝臣們都竭力反對,大臣們不僅擔心萬曆會立朱常洵為太子,而且擔心這個“紅顏禍水”誤國。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萬曆已經有了皇長子朱常洛了!“立長不立幼”這是歷來的規定。



皇長子朱常洛:母卑己卑

萬曆對長子朱常洛的娘——王氏,卻一點都不喜歡,確切地說是討厭,看不起她。他之所以有了朱常洛這個兒子屬於偶然。王氏原來是萬曆皇帝的母親李太后宮中的宮女。1581年的一天,不幸的她被萬曆看上臨幸了,而且還懷孕了。紙裡包不住火,大肚子的王氏被李太后發現秘密,太后急召萬曆詢問,混蛋萬曆因不喜歡王氏,百般抵懶。幸好明朝宮廷有規矩,皇帝每天做什麼事都有專人記錄在《起居注》裡,太后命人拿來了《起居注》,在證據面前,萬曆只好勉強承認了。還鄙夷地說:“她畢竟只是個宮女!”,當過宮女的李太后馬上說:“宮女怎麼了,母以子貴,你可以加封她。”,1852年,王氏這才被封為王恭妃,這一年8月她真的生了個男孩——萬曆的長子朱常洛,但是萬曆並不喜歡他。



“國木之爭”終成定局,福王塵埃落定

大臣和皇帝為了立太子的事,“國木之爭”鬥了15年,300多位官員有的被梃杖而死,有的被罷官、解職、發配。最後皇帝的老媽李太后不得不出面,她質問萬曆說:“關於立太子一事,你為何老拖著?”萬曆說:“他是宮女生的!”。老太后一聽立刻掄起柺杖:“別忘了,你也是宮女生的!”萬曆突然想起自己母親的身份更低微,她是泥瓦匠的女兒,也是當了宮女被自己父親臨幸。無可奈何的萬曆只好立朱常洛為太子。



鄭貴妃一聽,羨慕嫉妒恨,她惱羞成怒,失望之餘,她突然想起自己前幾年還留了一手。當時的萬曆皇帝為博她一笑,對她許諾說,要立朱常洵為太子,她就多長了個心眼,讓皇帝寫下手諭,裝到特製的盒子裡掛到宮中的樑上,以備不時之需。可是當她把盒子從樑上面拿下來打開時,差點沒背過氣去,那張手諭讓蛀蟲咬的破爛不堪,最主要的“常洵”二字被蟲子吃的一乾二淨。萬曆一看非常震驚以為一切都是天意,立即把常洵封為“福王”,封地洛陽,任憑鄭貴妃哭天搶地。

福王在封地慘死

但是福王卻仗著爹孃的寵愛不去封地,他在宮中都賴了十年了,還不走。他爹孃給他辦個婚禮用了30萬兩。最後在太后和大臣的極力反對下才去了封地洛陽。他爹孃又花28萬兩給他建封地。還賞給他4萬頃良田,由於大臣反對減了一部分,朱常洵要四川的鹽、茶稅,還有淮鹽,萬曆一口答應。萬曆恨不得把整個天下都送給福王,生怕這個兒子享受不好。嬌生慣養的朱常洵到到了封地之後,不務正業,整日吃喝玩樂,閉門飲酒,他熱愛女人和歌舞,在封地是夜夜笙歌。他的爹孃把宮中大批的財物,稀世珍寶都賜給他享用,他的洛陽比皇宮還富有,他爹孃希望他福祿長壽。


他最後吃成了300多斤的大胖子。當時長江以北農民軍起義不斷,天災人禍不斷。河南遭受蝗災、旱災,百姓流離失所。他所在封地的老百姓更是苦不堪言,餓殍遍野,人相食。而福王依舊在享福,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崇禎十三年冬(1640年),李自成率大軍來到洛陽,攻下城門,朱常洵從城牆上用繩子逃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軍跟蹤而至將其捉拿,殺死,終年56歲。

關於朱常洵的死有幾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

福王被捉後,向李自成痛哭流涕下跪求饒,李自成當眾斥責福王:

“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

命人把他打40大板,再一刀把頭割掉,用長矛挑起示眾,李自成對那個300多斤的屍體,像宰豬一樣颳去毛髮,拔掉指甲,肢解。又殺幾頭鹿,一塊扔到大鍋裡煮吃。大擺酒宴叫:“福祿酒會”。然後火燒洛陽城,大火持續三天三夜。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然後放火燒了洛陽城,大火持續了三天三夜。

第二個版本

洛陽城被攻破,李自成活捉福王,福王嚇的磕頭如搗蒜,由於太胖都無法下跪,只好五體投地,他被李自成作踐一頓,接著又用慄木做的梃杖打了四十下,打他的一頭有鐵皮,鐵皮上有倒勾,每打一下就有一大片肉被撕下,最後把他的頭砍掉示眾。農民軍把福王殘存的屍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用來解恨。

第三個版本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被髮掘,專家發現朱常洵壙志,上面記載,李自成起義軍攻打洛陽,福王挺身抵抗,還用手指著李自成起義軍大罵“賊寇”,誓與城俱存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不過署名是朱常洵的兒子,朱由榔,他把自己爹寫體面點很正常。

據《明史》記載,面對李自成即將逼近的大軍,朱常洵召了三位大將,大擺筵席,以禮相待,重金犒賞讓他們帶兵守衛洛陽城。福王又出千金募勇士加強防衛。他們面對城下的起義軍,大罵毛賊,城樓被燒,朱常洵用繩子順樓爬下,藏到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捉住,他祈求饒他不死,李自成對他深惡痛絕,把他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塊,當下酒菜,還逼福王吃。然後把他殺死了,兩個太監跑去伏屍大哭,請求李自成讓他們辦喪事,李自成答應了。辦完喪事後這兩個太監也隨福王去了。

前兩個是稗官野史,確切地說“福祿酒”是杜撰的故事不可信。根據正史《明史》記載(第三個版本),福王屍骨仍存。“明亡於萬曆”這個說法,最主要的就是針對萬曆盛寵的兒子朱常洵說的。正可謂:福不可享盡,享盡就沒福了。


小姐姐講史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一個疑案,很難有明確的結論。

民間傳說是這樣:

福王是萬曆最崇愛的一個兒子,被安置在洛陽。福王驕奢淫逸,特別貪財。

他在洛陽大肆斂財,聚斂土地。他的封地本來就有一萬九千頃,卻還不知足,四處侵佔民田,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戶強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戶因此舉家逃亡甚至自盡。

隨後,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當時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拿出部分財產賑濟饑民。

福王嗜財如命,不予理會。

福王的民憤很大,而且也是眾矢之的。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鉅額財富,一種說法是超過了國庫。

所以,李自成下令務必抓住福王。

農民軍攻破洛陽後,福王試圖逃走。他的身體過於肥胖,體重高達300斤,目標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結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靜的迎恩寺,被農民軍生擒,家裡的財富也被抄了個乾淨。

據說福王果然是鉅富,金銀珠寶數都數不過來,幫助農民軍維持了多年的軍費。

至於福王的下場,正史說他被農民軍殺掉了。

明史說福王逃到迎恩寺,被農民軍找到,當場殺死。後在部下哭求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口棺材將福王安葬。

正史沒說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過,明季北略這本書裡面記載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計六奇根據北方民間一些故事,編纂的一部通俗史書,裡面很多是以訛傳訛。

書中認為福王被抓住後殺死,當天農民軍舉辦演習,從300多斤的福王屍體上閣下肉,同王府花園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給大家食用。農民軍將這個叫做福祿酒或者福祿宴。

民間的傳說就更可怕: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頭,祈求饒命。李自成見福王如此沒有骨氣,非常鄙夷。當時李自成部下很多人還是忠君的,只是迫於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試圖讓部下和明朝勢不兩立,此次想出一個好辦法。他讓手下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櫥子到王府後園斬殺了幾頭鹿。

李自成將福王和鹿,放在一個巨鍋,一起煮。福王在鍋中痛哭呻吟,祈求饒命,但最終還是被活活燙死,變成了肉湯。李自成親自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共享。在李自成看來,只要喝過福王的肉湯,部下也就無法回頭,必須和他一條心了。

不過,這只是民間段子而已。

一般認為,福王肯定被殺,最多被割下幾塊肉吃掉而已,被煮則不可能。

原因很簡單。滿清編纂明史的時候,距離福王死亡並沒有多久,基本歷史事實還是可以搞清的。

而滿清寫明史一大特點,就是對明朝肆意貶低、波髒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終被農民活活煮死吃了,豈不是最好的潑髒水素材?

但滿清沒有這麼寫,唯一的解釋就是這確實不是歷史。


薩沙


歷史上明朝的福王確實是一個300斤的大胖子,下場也比較悽慘,但是被煮成肉湯則是以訛傳訛罷了!

福王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和最喜歡的鄭貴妃所生的孩子,而當時的皇后有沒有兒子,所以朱常洵便是最受寵的皇子,朱翊鈞曾幾次想要立朱常洵做太子,甚至因此還發生了長達15年的著名的“國本之爭”,但是礙於這個朱常洵卻並不是嫡長子,又有祖訓嚴令,所以最後朱標洵並沒有成為皇帝。也因此,朱翊鈞感覺有些對不住這個兒子,便儘可能的將除了皇位以外最好的都給這個朱常洵,朱常洵也因嬌生慣養,養了一身的臭毛病。


福王魚肉百姓

朱常洵爭奪皇位失敗後,來到自己的封地洛陽,從此兩耳不聞窗外事,只過著自己的幸福小生活,一天僅有三件事,一是吃,吃遍天下美食,而不論外面是否饑荒,百姓是否能夠吃飽,自己都要吃的最好,就這樣給自己吃到了三百斤;二是色,朱常洵是個好色之人,雖然自己重達三百斤,但是卻並不影響朱常洵姦淫婦女,也因此禍亂百姓,朱常洵相中了誰家的姑娘便會強搶豪奪,納為手中;三是財,朱常洵不到好色還貪財,因此收刮百姓,致使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據說朱常洵的財富富可敵國,但是農民鬧饑荒的時候卻不肯拿出一少部分濟民,因此無人不恨朱常洵這個三百斤的大胖子。


福王被義軍所殺

明朝末年,政府腐敗,在加上天災人禍,導致民不聊生,因此,農民起義不斷爆發,而其中以闖王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為最。李自成起義後連克數城,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陷富王的城池,福王夜裡逃走,但是由於體型肥胖,行動不便,第二天便被李自成士兵尾隨抓住,當場殺死。福王身邊的兩名侍從見此,哭泣著說“福王已死,我們也不願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屍骨,我們就是粉身碎骨也無怨言。”李軍士兵見此,便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給了他們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裝殮屍體。


歷史上“福祿宴”是怎麼回事?

這便是一種民間的說法了,據說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抓到後,以親王之尊伏在地上祈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但是卻被李自成直接拒絕了,並且說道:”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說完之後便令手下將其痛打數十大板,之後將其殺害,這次不夠,又令人將其洗的乾乾淨淨,又殺了幾隻鹿,一起用一個大鍋給頓了,分給眾人吃,這便是所謂的福祿宴。


出土壙志證明“福祿宴”子虛烏有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上面記載了明福王朱常洵的一生,大致內容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因此“福祿宴”之傳聞不攻自破,純屬以訛傳訛,子虛烏有之事罷了!

明史是由滿清編寫的,而福王朱常洵的死亡時間離清朝編史相隔的並不是很長,因此,清朝還是能弄明白這段歷史的。況且清朝編史一向喜歡對明朝進行抹黑,以此來鞏固自己正義的地位,但是正史上卻也並沒有記載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一事,由此可見,這只是民間傳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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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時刻錄


民間野史裡是有這樣記載的,說李自成的起義軍破洛陽城後,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了福王,貪生怕死的福王,嚇的體若篩糠,一個勁地叩頭請求饒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今饑荒年歲,百姓無以果腹,你卻不肯一絲一毫賑濟災民,留你何對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後,砍頭示眾,農民軍士卒出於義憤,將其屍體剁成肉醬,摻雜以鹿肉下酒,稱為福祿酒。



還有一個版本,前面都一樣,福王被砍頭後,李自成命人將重達300斤的身體,像豬一樣洗淨內臟,剔去發毛,拔除指甲,又殺了幾頭鹿,拌以姜、蒜、蔥等香料,放入幾隻大鍋裡一起燉,然後擺酒開宴,稱為“福祿酒會”。

對於這些記載,聽起來過癮,可信度卻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過四百多年的歷史,早以過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經攻佔了城池,不至於沒糧食吃吧?能有鹿,說明糧食還是有的,不管出於義憤也好,出於享受也罷,都不足以為取信。



道是《明史》《壙志》和《流寇記》對此事的記載,可信度比較高,綜合起來大意是:福王被擒後,李自成對他厭惡之極,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塊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讓他親眼看到盤剝百姓的下場,處死後並沒有繼續吃掉屍體,而是允許兩個太監為其辦理了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誰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麼認為的呢?請說出您的想法。

謝謝閱讀


雪上長留馬行處


最近李自成的墓誌銘都出土了,其中都沒有記載福王被李自成殺死然後吃掉。

1986年4月,河南孟津縣文管委卻在民間徵集到一方壙志。所謂壙志,就是墓誌銘,而這個壙志的主人,正是福王朱常洵。這方壙志字數不多,但卻填補了歷史的空白,補充了很多細節。

崇禎也希望福王死,福王一直都是萬曆努力栽培的國家繼承人,崇禎出身卑微,沒有萬曆的教導,是個能力平庸,資質低的普通人。說李自成抓了福王,說白了,崇禎更希望福王死了,如果知道李自成沒殺福王,福王早晚都會死在崇禎手裡。這個結果福王自己也很清楚。只能選擇舍財保命。

福王是個三百多斤的胖子,假裝死了在那個時代也找不到這麼胖的屍體,說吃了一了百了,李自成還能有點好處。福王到洛陽封賞的金橋和土地數量龐大,說李自成覬覦他的財富那有可能,取財殺人沒有必要。





吳抒文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大國布衣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輩子的福,作為萬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親寵愛,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開,立他當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們不同意,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只得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當皇子時不受寵,當皇帝也只當了一個月就掛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號,有福。


朱常洵被萬曆皇帝封到了繁華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陽,父親去世後,他也識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掛了,兩個侄子相繼上位,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個尊貴,沒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從小嬌生慣養,沒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終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鋪張,自然需要大量錢財,福王對當地的剝削可以想見。

與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別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於中原連遭大旱、蝗災,起義軍四起,朝廷的稅收愈發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軍隊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卻一點也不擔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陽城破。

民間傳說中福王重達三百餘斤,最終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祿(鹿)宴”,犒賞三軍。

其實這只是傳說罷了,正史並無福王被煮掉的記載,而清朝一向遍地起義軍,如果有這事,《明史》中不應該沒有任何痕跡。

按《明史》記載,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並在此被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

而《大明福忠王壙志》已經出土,按其記載,朱常洵是被起義軍處死的,死後屍體仍存,沒提到被烹殺。

綜上,福王朱常洵沒被煮成肉湯。


平沙趣說歷史


關於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的說法,主要來自於清代一些野史中關於朱常洵死亡的記載,說李自成率軍攻入洛陽後,將福王捉到後,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起名曰“福祿酒會”。

但據《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軍進攻洛陽,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軍攻入洛陽時朱常洵趁亂縋城而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軍跟蹤而至將其捉拿,朱常洵當場被殺,後被身邊侍從葬於今孟津縣。

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發現了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

因此福王被煮成肉湯的說法,可能是清人為抹黑義軍而杜撰的故事。


林慮散人


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黑料!絕對的黑料!誣陷!百分百的誣陷!

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下令蒸煮分食而亡,被各路大神描寫的繪聲繪色,故事性、獵奇性俱佳,這段偽歷史被不斷的創作加工,流傳甚廣,被很多文章引用。

清朝是這樣描寫的:

當代人是這樣描寫的:

描寫的生動、形象,血淋淋的場面躍然紙上,一道歷史美食“福鹿宴”橫空出世。

真實的歷史是這樣的嗎?

《明史.列傳八》是這樣記載的“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意思是:洛陽城被攻破後,朱常洵趁亂順著繩子翻出城去,躲藏到迎恩寺,很快被李自成的部隊跟蹤抓獲,第二天被殺於城西周公廟內,他的兩個僕人伏在屍體上大哭道:福王死了,請求用一口棺材把他埋了,就是粉身碎骨也沒有遺憾了,李自成的士兵為這兩個人的義氣感動,讓他們把福王埋葬了。

《明史》中雖然沒有寫福王具體是怎麼死的,但文中並沒有提到“燒烤”或者是“大鍋煮”這樣的烹飪方法,從兩個屬下伏屍痛哭來看,屍體是在的,並沒有吃掉。《明史》耗時半個多世紀才編纂而成,凝聚了清初史學家的心血和智慧,雖然清廷在部分章節中有所篡改,但他們打著為明朝復仇的旗號入關,來攻打李自成,為了汙衊李自成完全可以給他狠狠的記上一筆,而《明史》中並沒有這麼寫,可見還是可信的。

列傳三百九中記載“十五年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這裡寫得比較詳細,但是也沒有說福王是被烹殺的,而是李自成“汋王血”,取了他的血,和鹿肉放在一起吃,名曰“福祿酒”,只是取血,而沒有把福王給囫圇煮了。

《明季北略》中也是提到“福祿酒”而沒有“福祿宴”。



那麼“福祿宴”的說法從哪裡來的呢?

吳偉業《鹿樵紀聞》中記載“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這裡才有了“福祿宴”的明確說法,雖然是一字之差,但是區別卻是很大的,前者是殺人取血,後者是煮人吃。

由此可見,“福祿宴”一說出自民間野史,為什麼抹黑李自成的不是清廷而是漢族知識分子呢。

主要是因為李自成對地主階級採取的手段比較嚴厲,尤其是進北京後,隊伍迅速腐化,縱容屬下拷問明朝地主官員,大肆勒索,所以,這些知識分子將李自成視為流寇,對他懷有很深的仇恨,出於抹黑李自成都需要,就把李自成處死朱常洵的事情進行演繹,添油加醋,寫得鮮血淋漓,更加吸引人眼球。

不過,萬曆皇帝的這個寶貝兒子也是罪有應得,洛陽在他的治理下,蝗災不斷,民間“人相食”,坐擁良田千里,貪得無厭,所以,野史裡說李自成把福王做成“福祿宴”,倒是符合老百姓的願望,所以流傳很廣。

小編認為,李自成或許有軍糧不足而吃人的現象,但是福王的洛陽城可以府庫充盈,珍寶成堆,大軍進城,美酒佳餚,根本不需要拿人充飢了,之所以有人散佈這種謠言,就是中傷大明皇室和明末起義軍的需要。

李自成抓到福王后,肯定沒少折磨他,就算沒有將他做成下酒菜,苦頭一定沒少吃,最後還毫無尊嚴的殺掉了,河南受福王剝削的老百姓道聽途說後,充分發揮想象力,不得不說,吃人這個噱頭還是挺有賣點的,這些說法被野史專家聽說後,編進史書中,代代相傳到今天,李自成這個黑鍋算是背定了。

朱常洵的碑誌就有意思了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碑誌上記載“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碑上意思是,福王一個人抗擊賊人,指著賊人大罵,慷概激昂,與城池一起毀了,雖死猶榮,從這兒看來,朱胖子簡直是一條不怕死的好漢子,有沒有?但是再仔細一看,撰寫碑文的是朱由崧,也就是朱常洵的兒子南明弘光帝,切!這牛吹得有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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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給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圖個“福祿”的寓意。

幹這事兒的人,就是號稱“闖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著鹿肉煮了福王,還和他的部下們一起,吃肉喝湯的給整了個乾淨。估計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說,這只是一個故事,一個民間傳說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還沒有殘暴到“以吃人肉”為樂趣的地步。民間的這個故事其實是想狠狠地噁心福王朱常洵來著——這個只知享樂,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對成千上萬的災民的疾苦毫無一絲憐憫之心的“福王”的一種詛咒和一種極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非常寵幸的鄭貴妃。這個朱常洵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正因為他,萬曆皇帝和大臣們上演了一場“爭國本”大戰:因為寵幸鄭貴妃,萬曆對鄭貴妃的這個兒子也十分喜愛,喜愛到要違反傳位規則,廢嫡長子朱常洛而立三兒子朱常洵為太子,這個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幾個回合之後,結果是萬曆皇帝敗了,據說萬曆就此借坡下驢,從此不上朝了,這個不上朝居然就持續了二十五年,可見萬曆對這個三兒子朱常洵的喜愛。

沒能當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洛陽。萬曆給這個兒子的封地數量多,質量好。這個福王在洛陽過著極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個極其自私和貪婪並且愚蠢的傢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樂,根本不顧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禎皇帝求他為國家捐點款來拯救風雨飄搖內外交困的大明王朝,這個朱常洵也是不為所動,一毛不拔。

《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陽,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後被李自成的義軍殺死,但是沒有被“剁了煮湯”的記載。

倒是有一點,正史和民間傳說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確很肥,體重有300多斤。

這傢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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