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右任:对于书法,决不因为迁就美观而违反自然,如何理解?

沧海度余生


决不为了迁就美观而违反自然的书写。

怎样来理解于右任先生的这句话呢?于右任先生是民国时期著名的书法家,著有《标准草书》,他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兴办学校,对书法的贡献十分巨大。《标准草书》,是现在学习草书入门的必备。


于右任先生提出来的这个观点,是在告诫大家,不要为了所谓的美观而违背自然,任意去改变汉字本身的结构。字各有形。汉字创造之初,并不是为了好看,不是为了艺术,是为了记录而创造。以象为形,形不足则辅以会意,会意不足则辅以事,事不足则辅以声,再加之假借,转诸,是汉字的造字六法。


自然的东西并不一定会符合每个人的审美观。梅树本身是直立挺拔的。但偏偏有人看着直立挺拔的梅树不好看,把它的躯干扭曲,使它生出所谓的“意境”来。有的人写字就是和种梅人一样,总是认为汉字本身的结构不好看,得把它们的结构修改一下,使字形变得比较美观。美则美矣,人不识了!这就是违反了自然的书写。

我们不要理解成于右任先生说的这话是要把字写的自然的难看。字有好看的,也有难看的。它的天然形态就是那个样。如果字形本身很美,你偏要让它变丑变难看,就错误的理解了于右任先生的原意了。


子衿书法



实际上,美观与自然上统一的,真正意义美的东西都是有自然之态的,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反过来说,自然的东西也都是美的,无论是实用的天然的美,更多的还是艺术的美。在艺术里的美是妙造自然的美,是经过人为的加工、提炼、概括之后的艺术美、情感每、人性美。作为人们创作的艺术,就应当以自然之美为最高境界,如果我们创造的艺术形式,失去自然美也就没有了艺术性。



翰墨书道不知道于右任什么时候说的这句话,单纯围绕这句话来理解,于右任是把自然美排在第一位的,其他形式的艺术美都必须以自然美为先导。虽然这句话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对于书法审美方向的追求的启示,是非常重要的。

美在自然而不是没有形质的虚空的形式。美和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构成。这也在告诉我们,艺术是排斥做作的形式。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不自然的装腔作势的东西的。艺术之所以具有美的特性,也正是因为艺术一开始就和自然天然密不可分。所以说我们不能为了艺术或者说书法的美而抛弃自然美的基本准则。真正的艺术,或美的艺术都是具有自然美的特征的。在美的诸多元素中,天然亦或自然是永远排在第一位的,我们创造的艺术品无论如何美,如果失去了自然之美,也就谈不上什么艺术了。具有自然美的艺术才是真正的艺术,书法如此,其它艺术形式也如此,无论如何变化,都避不开这个基本的规律。于右任的书法就是他自己这句话的具体体现。



翰墨书道


于右任先生的这一观点也是书法艺术自古以来至今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准……

蔡邕,东汉文学家、书法家《九势》中有关于“自然”的论述: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一种认为“自然”是指自然界,自然事物,是一种物象。认为书法的初始是模拟自然界的象形而来,如“日”“月”等;另一种观点认为,蔡邕此处之“自然”实是“一”,书法的道!

我认为,不管是第一种观点还是后一种观点,都是中国书法的真正内涵阴阳文化!

而一般人对于书法的美观是不能涵盖自然的概念的!一般人的美观指什么?整齐划一,方方正正,光亮马黑,平均匀称,等等!而书法的“自然”里自然包含这些,但远不止这些,还有参差不齐,凹凸不平,晦暗惨白,失衡紊乱,等等!

光懂得欣赏基础的美,其实说到底也是一种狭隘,对书法的理解也属一知半解!

书法艺术的真正内涵是中国传统的阴阳文化!阴阳是需要对比、平衡的,所有一般人眼中的美观有,美观的反面也当有!如此理解,我们欣赏书法时就要懂得欣赏这两种对立的美!也就不会一见到不符合美观的书法就大叫“丑书”!





陈天哲


书法的欣赏实际上因人而异,我就不认为苏东坡的字好看,但不妨碍我真心崇拜他的诗词。书法从现代的角度上来说肯定是美观大于自然,但是历史上真正写得被后人膜拜的书法往往都是便签书信小字条。

现代社会,书法是一种修炼,爱好,或者是职业,写到了自成一派的境地也就成自然了。不是吗?


上海独觉实业


于右任的书法,看不出美,也看不出自然。我们不能因为他出过草书规范标准的书,曾受到过毛、蒋的推崇,就把他的字吹得神乎其神,这样的风气不好。书法还是应该给人带来美感的,不美的书法就不应该搬进大雅之堂。还是那句话,丑书之风不能涨!


木子李个球


书法的美观和自然都是成就书法大家的必要的因素,我觉得两者并不矛盾。自然的书法会为美观增色,美观的书法自然会为自然添彩。也许于老的这句话有更深刻的含义,不是我们普通人所能理解的!


无所谓199813036


评论的,把你们的墨宝亮一亮


杀不死心中的野兽


是的书法源自物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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