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筆記丨你相信網戀嗎?

普法筆記丨你相信網戀嗎?

普法筆記丨你相信網戀嗎?

在婚戀網站覓得“佳人”,不久後被邀請同她父母見面。前不久,多名徵婚男青年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兒”,但是當他們來到約定地點購買“禮品”後,女方卻變得愛理不理,不出幾天微信也被拉黑了。注意了,你已經步入了一個騙局!

普法筆記丨你相信網戀嗎?

近日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

對宋某等十二人婚戀詐騙一案

作出終審裁定

駁回宋某等人上訴

維持原判

普法筆記丨你相信網戀嗎?

初次見面,花2800多元“盡禮數”

2017年8月,家住淳安縣的單身青年唐某在某婚戀網站認識了一個自稱“李佳佳”的人,她說自己老家在河南,現在諸暨大唐工作,父母也催著她結婚。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唐某感覺自己和“李佳佳”還蠻聊得來,而她也主動邀請唐某到諸暨見面,於是唐某欣然前往。

見面後兩人就開始交流了起來,“李佳佳”表示,今天還可以去見一下她的父母,但是因為自己家“禮數”比較重,所以要先購買點菸酒帶過去。於是唐某被引入一家小超市購買了兩瓶白酒、兩條軟中華,一共花費了2400元錢。買完禮品“李佳佳”接了個電話,回來告訴唐某自己父母今天不在家,但是父親在一個大超市附近吃飯,可以帶他見見。

隨後一名自稱是“李佳佳”父親的中年男子和唐某見了面,並拿走了他的菸酒,唐某則繼續和“李佳佳”逛街。當來到一家衣服店門口時,“李佳佳”突然提到:“我還有一個侄子,你幫他買幾件衣服好不好?”唐某隻好又花400多元買了幾件童裝並交給“李佳佳”,兩人在傍晚時分各自離去。

團伙作案:一切都是托兒!

初次見面還算順利,還花費重金“盡了禮數”,接下來是不是就等著談婚論嫁了呢?

回到家後,唐某卻發現“李佳佳”開始不怎麼搭理他,沒出幾天,微信也被拉黑了。唐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傳說中的“婚戀詐騙”,於是向警方報案。

事實上,有著類似遭遇的不僅僅是唐某一個人,而這一切都是一個婚戀詐騙團伙在背後進行運作。該案主犯宋某原以兜售襪子為業,但賺到的錢始終不夠家用,於是打起了利用“處對象”來進行詐騙的主意。宋某讓他妹妹宋某琳和妻子鄭某冒充家庭條件較好的漂亮單身女青年,在各類徵婚網站發佈信息吸引單身男青年。為防止自己的“底細”被對方揭穿,他們儘量選取省內但非本地的受害者實施詐騙。

在見面後,宋某琳和鄭某就會以見家長的名義帶受害男青年到特定的超市、服裝店購買菸酒、服裝等禮品,並由楊某等人假扮“父親”收下禮品。但事實上,開超市和服裝店的都是“自己人”,收下禮品的“父親”會將菸酒和服裝原模原樣送回去,準備下一次的“佈網”。利用上述方式,宋某等人從多名被害人處騙取款項合計人民幣50餘萬元。2017年11月,該案犯罪團伙成員先後被諸暨警方抓獲。

法院判決結果……

諸暨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宋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結夥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2019年2月,諸暨法院一審

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萬元,判處被告人鄭某等十一人有期徒刑六年至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其中宋某等六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紹興中院於近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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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網絡信息的欺騙性很大,單身男女青年通過徵婚網站等渠道進行婚戀交往時,務必提高警惕,尤其當對方在認識不久就提出轉賬、購物等要求時更要“長點心”。平時生活中,單身男女青年也不要因為著急結婚,或是急著給對方留下“好印象”而闊綽出手,以免落入不法分子“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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