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世紀泰華假日廣場佰燒自助餐廳裡吃出“蛆”,餐廳:是正常的海鮮幼蟲

5月7日,市民劉先生前往世紀泰華假日廣場四樓的佰燒自助餐廳就餐,卻在大蝦中發現了異物,劉先生懷疑是“蛆”,餐廳工作人員並不承認。協商無果之下,劉先生撥打12345熱線投訴。奎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關所的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後並沒發現異樣,建議雙方協商賠償事宜。

濰坊世紀泰華假日廣場佰燒自助餐廳裡吃出“蛆”,餐廳:是正常的海鮮幼蟲

劉先生吃出的異物。(受訪者提供)

市民

吃自助吃出了“蛆”

5月9日,記者聯繫到目前正讀大學的劉先生。劉先生說,5月7日他與女朋友一起來到佰燒自助餐廳,憑藉學生證,以每位63元的價格購買了兩份佰燒自助餐卡。當天中午12時許,兩人進入佰燒就餐,飯吃到一半時,尷尬發生了。

“我拿了一盤子蝦,正要往烤盤上倒,發現蝦旁邊居然有蛆。”劉先生說,這個幼蟲是粉紅色的,還在扭動,看起來格外噁心。當時,劉先生便拍了照片和視頻,並立馬喊來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工作人員說這不是蛆,應該是幼蟲。”劉先生對這個回覆並不滿意,隨後撥打12345熱線投訴。5月9日,佰燒自助餐廳聯繫到劉先生,表示願意給予一定賠償,賠償力度從當餐免單到兩倍賠償,但是劉先生並不滿意。劉先生說,根據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

餐廳

是正常的海鮮幼蟲

在劉先生拍攝的照片和視頻中,記者看到,蝦旁邊確實有不明物,但區別是,蛆是白色的,這條幼蟲是粉紅色的。

5月9日,記者聯繫到佰燒自助餐廳一位宋姓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當天中午他並不在現場,所以並不能判斷是什麼東西,但是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照片,他認為這並不是蛆,而是一種正常的海鮮幼蟲。

宋先生承認,即便不明物不是蛆,他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很想與劉先生達成諒解。“我們一開始想提供18元的代金券,後來同意2倍賠償,如今對方要求10倍,我們無法滿足。”宋先生說。

對於宋先生的回覆,劉先生說,當天中午他匆匆離開,不明物也隨手處理掉了,如今僅能通過圖片視頻來看到。劉先生認為,不管不明物是不是蛆,都對他帶來了精神傷害,需要得到賠償,並且劉先生認為不明物是蛆的可能性很大。

律師

出現異物就該賠償

在市區從事水產生意多年的劉金傑表示,光通過照片並不能判斷這到底是不是蛆。根據照片看來,這些蝦已經“紅頭”了,說明已經不算很新鮮了。

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建華表示,無論是不是蛆,即便只是一根頭髮,只要餐盤中出現了異物,都說明餐廳的衛生標準是不達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也就是說,劉先生不僅可以要求當天126元免單,還可以要求獲得1260元的賠償金,共計1386元。

奎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關所的工作人員表示,接到轉辦單後他們第一時間前往佰燒查看現場,對蝦的品質、餐廳環境進行檢查,並無異樣。這種情況下需要雙方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就需要走法律程序。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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