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扫黑除恶通报案例】蒋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十人抢劫、贩卖毒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一案

自2017年11月以来,缓刑考验期内人员蒋某兵、梁某龙,刑满释放人员张某、钱某龙、李某、杨某海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吸食毒品、为非作恶,形成以蒋某兵为首的恶势力,在会泽县待补镇待补街及周边有分有合多次实施抢劫他人毒品、抢劫他人钱财、敲诈勒索他人钱财、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盗窃他人财物等犯罪活动,扰乱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起诉指控事实成立,依法认定本案系恶势力,对蒋某兵等10人,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万五千元,部分被告人剥夺政治权利三到五年不等的刑罚。

有黑必扫

有恶必除

有乱必治

有“伞”必打

来源:曲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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