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中學生拾金不昧受表彰

高淳中学生拾金不昧受表彰

通訊員 高曉平 攝

南報網訊(通訊員 高曉平 記者 胡英華) 今天(10日)上午,高淳區椏溪派出所民警張警官給紅太陽椏溪中學初一(4)班學生周楠送來一封感謝信,還代表派出所給她頒發了200元獎金。原來,幾天前,周楠拾金不昧,將撿到的一個錢包送到派出所,張警官帶來的感謝信正是失主寫給周楠的。

據瞭解,5月4日下午3點半左右,市民張女士在公交車站接人的時候,不小心丟失了錢包,裡面有現金和多張銀行卡和身份證。當時正好被路過的紅太陽椏溪中學初一四班的周楠同學撿到。周楠立即將錢包送到了椏溪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及時通過電話聯繫到張女士,並將錢包歸還了失主。張女士得知是紅太陽椏溪中學初一四班的周楠同學撿到錢包送到派出所後,很是感動。由於工作原因不能當面感謝這名同學,便寫了一封感謝信委託派出所表示感謝。張女士在感謝信中這樣寫道:“她的行為讓我感動不已,她的拾金不昧精神更值得我們學習。在此向周楠同學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也感謝紅太陽椏溪中學培養了這麼優秀的學生。”

張警官說,為弘揚這種高尚的品德,椏溪派出所派他來到該校,轉達張女士對周楠的感謝,同時代表派出所對這名學生給予200元現金獎勵。張警官對紅太陽椏溪中學培養出這樣的優秀學生給予點贊。

紅太陽椏溪中學校長王桂生說,為了表揚周楠同學這種拾金不昧精神,學校授於她“美德少年”榮譽稱號,同時,學校利用電子屏幕對她的事蹟滾動播放,鼓勵全校師生學習她拾金不昧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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