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繳社保掛靠單位名下,算有工作單位還是沒有工作單位?

趙小文720


這種情況是歸類到有工作單位的繳社保。

一般來講,在本地有戶籍的人不會找單位掛告繳社保,因為那樣做絕不划算,而找單位掛靠繳社保的,大多是戶籍在異地的人士。這是因為如果所有的社保費用由自己繳的話,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社保,不僅更為靠譜,而且繳費比例也更少。特別是,繳費比例更少,這是個關鍵所在。但是要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要有本地戶籍。

5月1日社保降費了,單位繳費比例統一到了16%,個人的繳費比例沒變,還是8%,二者相加就是24%。而此前,如果參加城鎮職工社保單位加個人的繳費比例一般是28%。而靈活就業人員是個人承擔所有費用,繳費比例比公司和單位的低,是20%。而且在社保降費之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就高或就低的選擇性也更強。

需要注意到的是,個人繳社保掛靠到單位名下,也有一些需要知曉的東西。

其一,從險種涵蓋來看。掛靠單位繳社保,包含了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險,生育險和失業險,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保險,一般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有的地方增加了失業險。這個方面還是掛靠單位好些,保障面更廣。

其二,從陽光性來看。掛靠單位繳社保,並沒有被明確允許,陽光性與公開性都差一些。你需要與掛靠的單位籤勞動合同,但其中的權利與義務並不是真實存在的。未來如果公司出了一些變故,比如公司倒閉了,比如公司中途不願讓你掛靠,如何確認此前已繳費的年限,自身要有一個提前的預案。


波士財經


算有工作單位。

首先,繳納社保的前提是,工作單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做就業登記,登記信息及時報就業部門備案。沒有這一步,就沒有代繳社保這回事兒。為你代繳的公司就是你的工作單位。

其次,代繳社保這種現象普遍存在,各地社保局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是合規的,法律定性上是一種騙保行為。一旦被社保部門稽查,會被處以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另外,雖然你與代繳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不存在真實的勞務關係,一旦發生糾紛,並不一定受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保護。舉個例子,假如某職工在公司和家庭必經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理論上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但實際上能不能認定為工傷呢?顯然,代繳公司多數情況下也不會主動為你申報。

最後,有一點要注意:多數代繳公司不管理檔案,但是《就業登記表》、勞動合同、以及停保後的《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必須放進你的人事檔案。檔案裡沒有這些材料,退休時無法證明你在該代繳單位存續一段時間的勞動關係,後期補辦也非常麻煩,肯定會影響退休業務辦理的。該代繳公司一旦倒閉,那就更麻煩了。這一點切記留意!


社保說


樓主您好,自己繳納社保掛靠那麼這種情況,實際上也算是有工作單位的,因為畢竟你通過這個工作單位來給個人繳納社保,那麼從實際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你並沒有一個實際的收入,並且你還要給這個掛靠公司繳納相應的費用才能完成你的社保交費,所以說實際來看你是沒有工作單位的,但是我們可以理解成有工作單位,因為畢竟你是屬於這種掛靠繳納社保在辦理退休層面上來講,那麼你是有工作單位的個人。

掛靠繳納社保有一個好處就是你的居住地和你的戶口所在地,如果不是同一個地區的話,那麼你完全可以選擇,自己的長期居住地一家公司來進行掛靠繳納社保。這樣的話就能讓自己的居住地來購買社保的,那麼對於醫療保險來說對自己來說還是比較重要的,因為你畢竟可以參保居住地的這個醫療保險,所以說就能享受你本地的一個醫保的報銷待遇。

並且如果你今後打算在這個地區退休的話,那麼只要是你保證你的連續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週年以上,你就可以直接在你的這個居住地來辦理退休,享受該地區的一個養老金待遇,並且可以享受這個地區的一個醫保的報銷政策,所以說掛靠交費是有這樣一個好處的。


社保小達人


代交社保這種做法對自己沒有多大利益,反而對國家有利,進入統籌賬戶的資金比自己按靈活就業人員交要多交6%.個人賬戶都是交8%,統籌賬戶單位交18%,靈活就業人員交12%.所以找單位交個人不合算。唯一的好處就是單位代交若干年後可以辦失業,可領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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