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掌摑公交司機獲刑4年的判決嗎?你還希望嚴懲哪些不文明行為?

愛豆伴醬


對這個案例,我舉雙手贊同支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為罪,只要行為成立,罪名就成立。有部分人認為這個婦女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觀意圖不明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判決過重,重慶萬州公交墜橋事件,那個婦女主管肯定沒有故意,但是那個後果當地政府承受不起,逝者家屬承受不起。法律是要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扼殺在後果出現之前,而不是根據後果來量刑,老百姓的公共安全社會的安定是第一位的,非要等嚴重後果出來才打擊,沒有意思,這才是這條法律條款制定的初衷。《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應該修改了,該法對高速公路上一些明顯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明顯認識不足,比如:在高速公路突然變道、行車道上突然停車等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這些行為往往會造成連環車禍,車毀人亡,但交法對這類行為處罰太輕,和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相比,扣幾分罰幾百,完全沒有威懾力,國家應該修改法律,以危險駕駛罪嚴懲,除了幾千罰款,起碼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能再考。


lszouxj


我認為判4年實刑過重了,應該判個緩刑,昨天全程觀看了庭審,雖然是觸犯了法律,但是從中可以看出那個女的明顯實無心之過,主觀惡意並不大,也是沒有文化,法盲造成的,再加之平時就是個潑婦,所以造成了這個事情的發生。自從重慶公交車墜江案件發生後,社會高度關注公交車安全問題,可以說這個女的撞槍口上了。這個女的唯一可恨的是當庭翻供,在辯護律師及法庭多次提醒的情情況下還依然我行我素,4年實刑對一個人來說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她自己內心可能認為就打了一巴掌就被判了4年,心裡不平衡,將來有可能會產生報復社會的行為,至少會在心裡留下怨恨,這種判決結果不能提現司法人性,感受不到社會包容溫暖,也不利於今天的改造,這種主觀惡意不深的給她個緩刑,罰款,教訓讓她長記性就可以了,個人觀點吧


用戶6553893167638


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發生乘客危害公共安全,毆打公交司機的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是因為犯罪成本太低,一般都是行政拘留幾日,不痛不癢。終於等來海南這起案件,違法犯罪分子獲刑4年,為這一巴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給今後以身試法者敲響警鐘。判的好! 請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莫一時發洩悔之晚矣!



聖勞倫進口酒水超市


嚴懲不法行為是應該的,從這件事上還應當看到政府應加大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守法意識。一個人因一時衝動受到牢獄之災,對一個人一個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


手機用戶6575219426


雙手贊成!凡危害公共安全罪應從重處罰!!!


用戶8449330126507


支持。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掌摑公交司機”的問題,這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如果司機出問題造成整車人傷亡事故怎麼辦?重慶公交墜橋已是先例。所以,應該嚴懲。


用戶4427406519


堅決支持,現在有些人太過份對法律沒有畏懼心。對襲警,霸坐,碰瓷等惡劣行為都應嚴懲。不能因為老,小而逃避法律懲罰


流星39161024


四年也還行,足夠她反應了。過馬路不看紅燈不走人行道的我覺得也應該判刑兩年以上,隨便去鄉村路上開車,活路的貓狗都知道讓讓車,這些沒素質的人頭都不抬,或者說撞死他們政府給與一定獎勵,而且要賠償機動車損失,尤其老年人更為突出。機動車都成了弱勢群體了


青島罔事


希望多出現一些這樣的判決!


76791833


再加二年我想大家也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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