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期满后房东不租了,那么转让费该怎么办?

臭小子贼坏


关于转让费的事,市场上这样的凸派,有太多的现实案例,转让费这个事,是实体商铺繁荣时代留下的一个诟病,其实解决这个事儿,可以从根源上去解决,那就是转让的时候,要让房东签字,签一个三方协议,就是不能收回房子出租权,在一定的期限内必须租给你,这样就可以逼迫出让方,和房东去做接洽,房东承诺了,给未来减少损失,至少你得把他转让费赚回来吧!对不对?



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哑巴吃黄连,因为转让费是额外给的,没有合同,没有收据,也没有任何的证明,钱到了人家手里,说不清楚了,就和现在的快递公司一样,有很多片区,快递公司,往出转让的时候就会收取高额的转让费,这实际上会,在未来留下很多诟病,犹如实体商铺如出一辙,因为快递公司是否让你在本地经营,就是上面一句话,可见这些问题,存在的不确定性,的确让人深思。

因为这样的情况下,房东也想得这个转让费,假如房东再租给别人,找一个亲戚,就说转让,转让费收十万,那么就白得了,而且三年可以白得一次,三年后可以再次把人撵走,这样的房东,应该在市场上大有人在,要预防这样事情的发生,就是要把这些事写在合同里,否则就不能转过来,既然你转过来了,合同里没有转让费这么一说,自然吃亏的就是你自己,只能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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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福居


这是一个多么痛彻心扉的事情,又是一种多么痛的领悟。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我的朋友在哈尔滨兑了一个服装店,当时对这个服装店的人也是租的人家的场地,然后卖的服装品牌。我的朋友看人家卖的非常的好,于是就跟他签订了一个转让的合同。在一切都办好以后,那个服装店的老板把他与房主签订的合同也交给了我的哥们儿。虽然这个房租是到三年结束续签的。可是等到第三年的时候,人家房东突然提出,要收回房子,不允许他们在开服装店了。这无疑给我哥们儿的生意会造成影响他找到那个对给他服装店的人。想让那个卖服装的租户去跟房主再沟通。可谁知那个转让给他服装店的那个人连联系都联系不到了。最后没有办法,在人家房东的催促下,他到三年搬出去了,损失了十多万元。


这种教训就告诉我们一定不要租房子找第三者。而且在转租别人店面的商铺的时候,一定要与房子的主人在续签补充一份合同。把应该考虑的问题,把将要涉及到的问题都想到,然后事无巨细的签订一个没有任何遗漏的租房合同。只有这样才给自己上了一层双保险,才不会让自己在生意场上受到欺骗和出现被动的局面,到头来让自己的生意受到惨重的损失可能就会让自己感觉到吃亏了?
因此我说只要是在项目转让房子租赁这两天事情上都想明白,都想好以后再签订合同,这样才是对自己将来做生意有个有力的保障。才不会吃亏上当受骗。


伊春美食美客


那有啥转让费呀,看情况你接收的时候也没有见房东吧,我去年接了一个超市,被坑了一下,还是朋友老乡介绍,接下以后才见的房东,见面就要涨一万房租,哑巴吃黄连呀,还说上一任把家里煤气什么弄坏了,这那的一大堆理由,才干了几个月,只能忍。反正以后不管做什么只要涉及房屋得,必须当着房东面把合同写清楚。还听朋友说过,有的填了合同也不管用,想坑你的终究要坑你。有的每年不靠谱的涨房租,有的就不给你机会,等你买卖好了,房子不租了,直接让你走人。


南极和北极88


接手了一个商铺合同到期房东不租了!转让费怎么办?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很多想开店的人都不知道店面不光有店租费用,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大头!那就是转让费!(学名叫交学费)


别看一个小店位置要好点,转让费动辄几十万!这真的是学费!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房东是否知道有转让费!

如果房东知道有转让费的话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一般在签合同的时候这事一般都会有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的!这种情况下最好办了,自己找到下家。找房东签好合同就行了!

2.房东不知情的。

如果是这样的事有点麻烦了,那就说明上个租客想少亏点钱,把损失加到了你身上了。这样的话只能靠协商解决了,让房东给你时间尽量找到下家!记得每次协商的时候要做好录音准备!不然闹翻了不好办!

3.房东知情和原租客合伙骗转让费!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不少,一些房东和原租客一起下套骗取受害人转让费!不过这些都是比较隐蔽的骗局,很难被发现!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情况直接报警解决!

在外都不容易!想做点小生意的时候一定睁大眼睛别弄的血本无归!


一点少年郎


这个我有发言权。问题中说的是合同期满,不是合同期中。首先本人租过铺面,转让费这个问题一直都是存在的。一般来说合同期满了原租客都享有优先租下来的选择权。我们都知道转让费动辄几千上万,好的位置甚至几十万。再来说一个,只要在合同上面清楚明白的写着合同期内因为某某原因可转让的,房东是干涉不了的,房东只是按时收取他的租金。

前面我们说到原租客享有优先选择权。铺面是别人的,合同期满了,别人收回去也是合法合理的。但是这个时候的铺面就和你没有关系了。所以总结得出,合同期满,转让费就和你没关系




谭有局


这个转让费是比较恶心的一件事了,其实所谓的转让费就是上家接手商铺后的装修费,如果还带设备的话也会包含进去的,如果你不要设备的话可能会低一点。但是真实的情况是,我新盘下来的门面当然是想用新的设备,按照自己设想的风格重新装修的了,不要上家的设备可以,但是这个装修你要不要都得给买单,当然这些前提是这个商铺的位置确实理想,它附近商铺的转让费基本是相差不大,也不可能说你装修花了二三十万别的商铺转让在五万左右下家就一定要为你这几十万买单的。所以转让费一定会在你商铺投资中占有一席之位的。

现在说到题主问题,如果合同快到期了房东不给租了怎么办?那主要看你了,签订合同的时候是不是有相关的规定了,这个就很重要了,你投资了不小数目的钱进去如果没有考虑好这些那你真的就当买个教训吧。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转让费是和房东没关系的。但是你签合同一定是要找到房东的,一定需要注意几点。

一 房东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商铺是他所有。

二 合同期间是否有转让权限。

三 违约责任。

四 如果合同不能续签须提前多久告知(最好一年)。

五 优先续约(个人觉得没卵用)。

六 合同有效期(一般三年,当然能时间长了更好)。

其它的租金什么的,合法经营等其它条约。

这些条款加上违约条款的约束,像题主提出的问题基本都包含在里面了,解决起来也不是很吃力了。



康康76862281


现在的临街(或市场)门面房(也就是商铺),随处可见“合同到期,低价转让”的信息,说是低价转让,其实一间50平的商铺,空店转让费开口就是十几二十万,让闻者听而止之。那么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我所在小区附近,有差不多20个临街门面房,这些房屋的所有权都属于不同的私人所有,基本上都已经租给不同的商户,房屋的面积都差不多大小,但是租赁费都不一样,最高的1200/月,低的900/月,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家也更换了一茬又一茬,房屋租赁费也越来越高,因为要用人家的房子,所以租赁费理所应当要给,可现在除租赁费外,又多了一个天假的转让费,让许多商家伤透脑筋,可这些房屋都是私人的,有的房主允许收取转让费,有的房主根本就不允许,你用房子就缴租金可以用,你不用房屋那么你就直接交房走人。

所以你在租商铺的时候,一定要和房主交涉清楚,你现在从别人手里接手有转让费,那么在你不用需要转让的时候,也要允许收取转让费,而且要写在合同的条款中,只有这样,你才可以接手上家转让的店铺,否则你千万不能盲目的缴出几十万的转让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主不允许收取转让费,所以你在接手商铺的时候,就不能相信上家的话,一定要和房主沟通一下,省下转让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款项。

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只能怨你自己在租房子的时候没有弄明白转让费这一块事,作为房主是没有故意为难你的意思,大多数房主只要按时收取租赁费,他才不会键入其它的事情。

就这样了,还有不明白的可以联系我。


涉足篮球吧


这种情况没遇到过,可能和我小心谨慎有关吧。

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要看转让合同上有没有约定,如没有约定你只能自认倒霉了,怪就怪自己没能考虑周到,还有一种可能是合同上注明了,如:合同期满房东不租,转让费由原转让者反还,这时房东不置可否,一旦发生这种状况你会惊喜的发现找不到转让者了,通过法律解决吧,周期又太长成本也太高,徒增太多烦恼。

最好是办法就是对转租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做好攻略,来个先小人后君子,接下来总结了一些转租的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

一,交验双方或三方的身份证明,(产权人,经营人,接手人),并约定自己是否有转租权,签合同时三方同时在场,签转让协议,房屋租赁合同。

二,问清楚是否有抵押,债务啥的,有无物业费,门前三包等其他费用,重点考察一下转租原因,(是否有拆迁,修路等等情况存在)在合同中注明以免落入转租合同陷阱。

三,验收,也就是所有的事都弄好了,对店面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查验登记(水,电,气的数值啥的),并填写附属的物品清单作为以后还房时核对的依据。

四,变更手续,一定要第一时间拿转让合同和所需手续去工商办理更名登记,转让的一方有义务协助。

转租是一个很复杂繁琐的事情,要做到事无巨细,避免粗心大意给自己造成损失,如有条件,合同公正一下最好了,只能想起这些了,希望能给想接手别人店面的朋友提供一点帮助!


互助创业


对于商铺转让者(承租人)、商铺接手者(次承租人)、房东(出租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的效力等,合同法及最高院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早已有了明确的规定。

商铺转让合同,其实是两种合同或多种合同的复合体,一是转租合同,即商铺转让者(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商铺接手者(次承租人);二是买卖合同,即商铺转让者将其原先投资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剩货,出卖给商铺接手者。

转租的,依照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方可,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即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除非另有约定。

转让费,即转租合同的租金、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剩货价款,要么是两者之和,要么单独是后者。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转租应该没有经出租人同意,所以租期届满的,作为房东的出租人当然有权利收回租赁房屋。

关于转让费的争议,主要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转租合同是否无效、转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事实上不能履行、承租人是否有过错等等具体情况,来具体解决。

对欲接手商铺受让者,本律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1、查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租赁合同中,查明合同中承租人是否有转租权、剩余租期。

没有转租权的,要取得出租人同意;不能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尽量不要接手。剩余租期短的,对店面再投资装饰装修的,要慎之慎。

2、尽量让承租人退出原租赁关系,使关系简单化为与出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即使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原租凭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而非次承租人)仍有义务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让已不再经营商铺的承租人去支付租金,风险很大。

当然,欲接手商铺受让者为了长期地、稳定地占有使用出租房屋,还应重点审查该房屋是否有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法院公安司法查封等对房屋使用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扬州谈律师


能怎么办?自认倒霉呗。我之前回答过很多关于开店、转让的问题,我屡次强调接手转让的门店时一定要房东在场,最好是与房东重新签署一份租赁协议,但很多人都说我说的是多余的。

于情于理我觉得这事跟房东关系都不大,第一与房东签署租赁协议的不是你本人,与房东存在协议关系的是上一任店主,一般在协议中会注明,协议租期到期后店主有优先续约权,也就是说如果房东不是自主经营的话,你可以继续续租。

但是,当第一任店主将门店设备、租期一起转让给你时,这一切就发生了改变,如果房东不在场的话,原来的协议依然默认是房东与店主之间的协议,也就是说这份协议与你无关。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是有权利不租给你的。

但如果房东在与店主签署租赁协议里会有注明“禁止店主转租”,或“禁止店主在房东不知情”的前提下转租,如果有这个条款的话,你的转让费会有可能要回来。一般正常的转让流程是第一任店主,接受店主、房东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你这种情况也只能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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