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菸頭扣7元”對環衛工太不人道

5月4日,鄭州一環衛大爺在地鐵口掃菸頭臉被氣得通紅,他稱附近菸頭大多是黑車司機扔的,發現1個菸頭他要被罰7塊錢,1天工資才86元。城管中心稱,只是口頭督促,沒具體實施,針對有人被扣罰這一情況將核實調查。

“發現1個菸頭要被罰7元”不管是真的實施還只是口頭督促,都有點不近人情,很不人道。鄭州環衛部門要求環衛工把菸頭撿起來,而且把保潔員撿得乾淨不乾淨進行嚴格的考核,表面上看是應該的,實質上是將城市控煙不嚴的責任轉嫁給這些環衛工。畢竟對市民亂丟菸頭,環衛工是無法控制的,如果按照“發現1個菸頭要被罰7元”這個標準考核,說不定一些環衛工工資全扣完了也不夠。如果只是口頭督促,那也是對環衛工的不尊重。

“發現1個菸頭要被罰7元”,真的按這樣的方式考核,如果城市管理者不做好控煙的宣傳,不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煙的話,這隻能讓更多的環衛工受到處罰。試想,人是流動的,環衛工不可能跟著每一個人,就算環衛工不停地在街道上撿菸頭,前腳剛撿完,屁股後面又可能有人扔菸頭了。最後,城市裡吸菸的人越來越多,保潔員卻被罰得越來越慘。

街道上有人亂丟菸頭,不能甩鍋給環衛工。有人亂扔菸頭,說明有的市民素質還不是很高,也說明城市管理還沒有到位。要想減少市民亂扔菸頭,有關部門應該做好控煙工作,通過新聞媒體等做好宣傳工作,對違規吸菸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處罰,從而提高市民的素質,提高市民的控煙意識。

控煙,在我國喊了很多年,從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2006年在我國正式生效算起,也有十多年了。2011年5月1日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實施,按照規定,7大類28小類室內公共場所將全面禁菸。但這所謂的“全面禁菸”只是虛晃一槍。這幾年,一些地方雖有“禁止吸菸”的標識,卻還是隨處可以看到菸頭和菸灰的痕跡。而且儘管違規吸菸的人很多,但很少聽說有人因為違規吸菸而被處罰的,也很少聽到過有人因為亂扔菸頭而被處罰的。

“1個菸頭扣7元”對環衛工太不人道。與其用“發現1個菸頭要被罰7元”處罰環衛工,還不如依法做好控煙工作,派出更多的人員去對違規吸菸行為進行處罰,從而從根本上進行控煙。目前,我國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很多城市已經為禁菸立法,控煙效果明顯。鄭州作為一個省城,應該儘快推進控煙立法工作,只有控煙立法,才能營造依法控煙的氛圍,才能更好地明確執法主體,使各執法管理部門權責分明,才能讓在公共場所違法吸菸的人如過街老鼠,環衛工也就用不著去撿菸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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