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合不合理?

手机用户52361471000


这个问题好像很不靠谱吧。现在很多的问题,只说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对于自己理亏的原因,只字不提。

一个小区,物业没打任何招呼,没经过任何程序,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大家还必须交钱。从古至今,还没听过这么牛逼的事情。古代的劫匪,还喊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呢?

小区物业的进入,大概有三种程序: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属地政府应急指定的物业。

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开发选聘前期物业,是基于未出售前,开发是唯一的大业主,有权选聘物业。出售房屋时,业主同时签了物业服务合同,此委托关系转移。

属地政府指定,是基于小区稳定的目的。

业主如果觉得不需要物业服务,随时可发动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自管或不需要物业。

物业服务,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审批事项,是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民事行为。就像你请了装修公司,签了合同,需要去政府备案吗?

实行备案制度,也许是政府为了留份资料,以利于双方发生纠纷时调解或见证,或掌握一下情况,否则,实在想象不出备案的意义。

现实中,无论是调解和诉讼,好像也没看到备案发挥了什么作用。法院判决时,也是以是否提供了服务为依据,没听说过备案或成立业委会与收取物业费有关。

无论备案与否,小区里的物业活动都在正常进行,收费与备案,没有必然的联系。

同样,小区有没有业委会,物业活动也都在正常进行,与收取物业费,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姜姜聊物业


必须取消全国物业公司,业主要的是自治,业主可以请些清洁阿姨和保安和水电回来自己打理,每年业主会推选个代表出来管理,每个月会开个业主大会,处理小区问题,收费公开,多出来的储备会拿出来搞些小区活动,增加业主感情 ,不需要物业公司压榨我们业主。


OA小宝AO


可以说百分之九十几的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都带有一些黑社会性质的!他们每年坐收渔利几百万上千万,当然想方设法赖着不走!!他们赢利太多了!如果只是正常的开支工资和维护那无可厚非。但他们确实滥收费滥涨价骑到业主头上作威作福。坚决支持取消物业公司!!!


中国台湾省高雄市刘莉


山东济南的一个小区,十几年,业委会都没有成立起来,因为政府不支持,物业勾结黑恶势力还打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分子,小区居民人人自危,任其物业侵害小区业主的权利!这个问题很严重,是国家上层,没有对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没有强制要求。


手机用户50418889705


不合理,物业进入要具备三个条件:一,等成立业委会,一天没成立就一天不能进入。二,小区业主至少是两派,需要物业的和不需要物业的,等哪一派占上风了再说。三,等业主哭着闹着需要物业的时候再考虑是否进入,每家写下承诺书,有一户不写就没权进入


魑魅WANGLIANG


中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开始亮像,开门对外营业,搞市场经济,服务也是市场经济中的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服务是行为是物,是物化的劳动。支付劳动报酬是交易双方根据劳动的成果和质量进行协商的,而不是交易的一方強迫另一方作出行为或支付报酬的,强卖強买是具有恶棒,黑帮,匪徒倾向的行为。那么,前期物业在开发地产房百分之九十以上全部售出的情况下或依《物业管理条例》的省《细则》三年期滿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撤出,又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开发商又派“自家”物业并未公告,入居民区搞物业服务,那就是強卖,其行为就是业主你买我的服务还算罢了!不买就告诉法院,让法院向你业主为物业公司要报酬。这样的物业是何权力人让他们进来的?第二,谁请他们来的?第三,是谁支付给他们报酬的?四,这种“黑物业”谁为他们掌腰?理直气壮的“告诉法院"就胜诉,业主必須掏钱的!当今企业家掏钱支付工人报酬,企业家认为员工不听话,随即说:"你滚蛋,把你辞退了"!这就是支付报酬的是主人,在物业与业主关系上,没服务标准,无标准就不能检查,监督,更无《服务合同》,这是什么交易,业主怎么就不能有“企业家”的权利?业主花钱买不高兴,这是天下少有的事!物业公司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房地产业派生出来的资本公司,不是社会公益原名叫社会公共事业(开改前),照搬照抄还没搬抄全,丟三落四,只看是绳不知是蛇,请到家里毒死了人才知是毒蛇。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现实中,有部分物业服务的还很好,但在商品社会,资本第一意识下,多数是业主不滿意的,而且业主是供养的服务者,却无权监管物业,这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是不合理的。改革不是改社会制度,改的是不合理的,学,学先进的,推动社会进步。总之,取消物业服务公司,将其转为街道做为主管基层机构,具体由居委会或村委会負责实施,建立一套完整的居民生活区管理体系及秩序。


孙海峰125941083


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没有业委也必须征求全体业主同意(前期物业除外),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说走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这属于强买强卖,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HelloSeny


不管谁管理物业,收入支出要有明细帐本,业主们一目了然,大修资金是否动用,收支是否平衡,结余多少,服务质量如何,这些都是业主们最关心的事。


手机用户52881518126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得收费,现在就是被无法无天架空了


古老的外星人


那这就是黑社会,进小区抢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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