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

冰派正好的易水糖


这个问题需不需要赔偿?是要看当时具体的情况,比如,是舞伴儿不甚或是故意把大妈绊倒,导致大妈摔骨折的话,那是需要对方承担一定责任的,大妈索要赔偿是合理的。但也不是所有的舞伴儿都承担责任,因为绊倒他的不是所有的舞伴儿。

如果不是他人的接触导致大妈摔伤骨折。是大妈自己不小心摔骨折的,这与舞伴们毫无关系,向舞伴们索要赔偿是绝对没道理的。

跳广场舞本来是一件好事,他不但能跳出健康,跳出快乐,更好的是,跳出团结,跳出友爱。跳出身心的真善美。怎么会有这样不讲道理的性质发生呢?

做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要,心存善念,天必佑之。


环环广场舞


大妈的心思你别猜,你大妈永远是你大妈。今天让舞伴赔钱,明天让广场所有的人赔钱,如果广场里的花花草草有钱估计也是大妈的受害对象之一。别招惹大妈,惹不起,大妈疯起来连自己都咬。


我们小区晚八点广场舞大妈就开始活跃了,一般九点半左右结束。大妈们原本只在小区前门跳跳,其余的地方留给小孩子玩,后面越来越夸张,小区总共三个门全被大妈占领了,你走到哪都是嗨到飞起的广场舞音乐,大妈们肆无忌惮的舞蹈。后面被业主投诉之后,大妈们勉强收敛了几天,大伙也不用听着聒噪的音乐闹心。几天后大妈搬出了更大的音响,把声音调到了最大声出来跳,对于小区里人劝告无动于衷,一说就撒泼,一群人针对你,嗓门一个比一个大,真是没办法。


“大妈”有份量的两个字,让富人颤抖,年轻人害怕,小孩子畏惧。

此回答中的大妈指的是“行为败坏,品行恶劣”的不讲理大妈,素质好,品德高的大妈不牵扯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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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外


跳广场舞时大妈摔骨折的情况有,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不应该舞伴赔钱,毕竟搭配这么长时间了怎么张开这个口。所以我跳舞选择舞伴都是年龄比我小的,怕地是出现这种情况,有一个大妈是新手,她找了一个舞伴也是新学的,跳舞时被舞伴不小心绊倒,大妈的腿骨折了,她的家人要求舞伴赔钱,后来闹到了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之下,舞伴赔偿了医药费。还有一次一个大妈和舞伴跳舞时自己不小心腿摔骨折了,舞伴给大妈送到了医院,帮大妈付了医药费用。

事后大妈以及家人将医药费钱还给舞伴,舞伴说什么都不要,他说,不管是谁的责任,因为我们是舞伴,也是朋友,就像亲人一样不是钱能代替得了的,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大妈和她的家人非常感动的说:,谢谢你这么长时间的陪伴,让我一个体弱成为体健的一个大妈!现在还在继跳。

因为跳舞,找到了自己共同爱好的朋友,生活也逐渐充实而快乐。舞友们姐妹们感情也越来越深厚,舞友们之间的相处就是一个共同的爱好。

现在一提到广场舞,就把大妈们说是一无事处,那么难听,难道不跳舞的情操就比跳舞的大妈高多少吗?个别的行为代表不了大多数。




用户834160410427五哥


真想不通。我也是70多岁的老头子了。年轻时和老伴养育了3个孩子。老三还因超生罚款了。工作也受了很多影响。我工作时常年在外,经常出差。但也没过多影响我们俩口的爱好。跳舞,旅游,唱歌,单位野炊。那一点我俩口都是积极分子。当时我老娘脑出血,瘫在床上8年多。近80岁才走了。街坊领居从来没说过我们一个不字。但关键是要勤劳。我们年轻时可能体验太多了。所以现在看什么事都很淡漠。看见此条报道老想,你们年轻时干啥去了?


高原野猫


大妈们好像铜墙铁壁,无坚不摧,外面的人,嫌吵嫌闹,去跟她们摆事实讲道理,她们往往振振有词,外人根本讲不过她们。她们对于外患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就是她们之间的联盟,也并不是铁板一块。

在我们这里,有一个广场,距离居民区特别近,那个广场上,原本就是有一个团体,跳的特别热闹。每天还特别执着,早晚各一次。

当地居民烦不胜烦,多次过去交涉,希望她们能小点声,可是她们压根置之不理。有的孩子学习时,被吵的头晕眼花,有的工人刚下了夜班,也被吵的睡不着。但是,人家压根不在乎啊!

有一次,那群大妈们打了起来,后来发展到报警了。警察过去一处理,真是啼笑皆非,原来大妈们,分成了俩个阵营,有的想这么跳,有的想那么跳,彼此吵的不可开交。

真是社会你大妈,人狠路子野啊!

警察们没有办法,就让她们暂时不要跳了。她们也怄气,果然不跳了。那几天,可真清净。没想到,她们又想到了办法,她们分成俩大部分,开辟了俩个大阵营,各自跳各自的。真是“你且舞罢她登场啊!”

跳的欢,没办法管哪!就像问题中的大妈,不要惹,她们急了,连自己都咬。离远点就好!


Longsuixinyuan


跳广场舞时有个大妈不小心摔骨折了,她还要求和她跳广场的舞伴赔钱,你有何看法?

社会我大妈,人野路子宽!

怎么能只是要求陪她跳广场舞的舞伴赔钱而已呢,还有围观的,还有路过看到的,还有提供音响道具的,还有提供广场舞台的,通通都要赔,一个都不能少。

陪跳的广场舞办和围观的群众负次要责任,提供广场舞台的相关部门需要负主要责任,详细的赔偿责任待无脑的律师公布,反正一个也不会落下。

另外,还有跳广场舞的舞伴家属也需要赔偿,怪家属没有监督好让舞伴出门,如果不出门,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大妈也不至于摔出个骨折来。

此外,大妈跳广场舞需要配置相关的医疗人员、安保人员在身旁,一旦出现个闪失,唯所有人是问。

大妈的脸皮比南极的冰川还要厚,想告谁就告谁,即便是自己的舞伴又怎么样?即便是自己的闺密又怎么样?大妈六亲不认,唯亲情友情不顾,大妈的眼里只有钱,其他什么仁义道德都是浮云,悲哉也!

不分黑白昼夜天天跳广场舞,严重影响他人休息且不说,为了跳广场舞甚至叫来拖车把人家合规停泊的车辆拖走,将人家的汽车轮胎放气,大妈的“焰气”越烧越烈,牛逼哄哄,就差给她一个窜天猴升天了。

人野路子宽,不知恬耻,为大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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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现在只要一出事儿,就搞连带责任,这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的恶,他们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但凡能赖上别人,那就咬住不放。像前几天,4岁女孩的父亲,自己的疏忽大意不负责任,把孩子忘在车里,闷死了,当然这孩子太可怜了,她的命不好,因为她有一个那样操蛋的父亲,致使她丧命。可孩子可怜,她父亲算是人吗?孩子都那样了,一家人还不检讨自省,反倒是闹孩子所在幼儿园,让人给他们赔钱。见过不要脸的没几过如此不要脸的。拿着这钱,不知道一家人怎么花。这次又是这样,自己摔倒了,要别人来买单。一个个的不要脸到家了。希望有关司法机关,以后不要再助长这种不正之风了。


李小平老师


像这种无赖的广场舞大妈,怎么摔骨折了,应该摔死了才对,跳广场舞的确可以陶冶情操,锻炼身体,但前提是不扰民的前提下,老年人有一个活动的平台是挺好的,这广场舞都是自发组织起来的团队,有共同爱好的一起买音响,一起玩,没有谁逼谁谁强迫谁,你想来玩想来跳跳舞,活动活动筋骨,可以啊,就跟后面溜吧,没出情况之前,你觉得这挺好的,吃过晚饭了,出去听着音乐,蹦蹦哒,出点汗,挺舒服的,人也精神了,时间长了就成了一种习惯,到那个点就想着该去锻炼了,这时候你肯定觉得这个广场舞的平台挺好的,带舞的也挺认真的,管理队伍的人也挺负责的,这时候你觉得什么都挺好的,可是你觉得挺好的同时,可曾想过,教你跳舞的,管理音响的都是免费为大家服务的,都是爱玩的人,不介意大家都来跟着后面一起玩,她不小心摔骨折了,她咋有脸讹别人给她赔钱呢,她想钱想疯了吗?她是别人抬着来的还是刀架脖子逼着来的,如果人人都像她这么无赖,那这个广场谁还敢出来跳舞啊,怕被讹上呀,如果不责任明确话,这个老年人的活动平台也就不复存在了,没人敢弄呀


手机用户5497446017


当代社会,出现不少动不动就呃钱、赔偿、索赔,甚至敲诈勒索的现象,比如:学生扶老人被呃、碰瓷的呃诈司机、偷果树摔死呃果园主、偷电瓶车电死呃车主、违章追尾呃前车、爬楼偷盗摔死呃户主、电瓶车违章闯红灯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赔钱、追砸运钞车自卫的运钞车赔钱、主动违法侵害他人自卫者还手还是赔钱、抢劫犯逃跑追逃的失主赔钱、电梯劝吸烟争执自己犯病死了劝吸烟的赔钱,还有就是欠账不还钱,法院判决不执行,高铁霸座,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等等,等等,大家想想这些社会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其实太简单了,之所这些败类会这样嚣张,明目张胆,原因有三:一是社会秩序管理机关处理问题不讲原则,和稀泥,息事宁人,助长歪风;二是执法部门不遵循立法本意,息事宁人,和稀泥式判决,对违法者权益保护过度,对受侵害者权益维护不够,且对判决执行不力;三是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粗犷的法律制度难以调节社会关系,细化完善法律制度,还有必要的,一些不合社会伦理道德的法律制度应改善,司法解释应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悟巭空


“中国大妈”的主要成分是一群五、六十年代出生的、经历过艰苦岁月的,对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做出过被动性贡献而又遭遇过“情感失落”时期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族群中相当多的大妈,为了追寻曾被失落的青春,她们不惜每天早晚在公园树下嘶声力竭地放嚎歌,那怕变调、扰民也在所不惜;为了平衡身体渐已老去而引起内心的焦躁不安,她们疯狂地在广场上抢夺地盘,结群乱舞,肆意妄为,甚至大打出手。这种普遍性的陋习,对于广场文化早已习以为常,泛滥成灾,人神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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