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都沒打,卻收27萬多元天價“律師費”!湘潭一律師被律所除名

近日,媒體曝光了湘潭市

一名律師為當事人工傷維權

竟然收取27萬餘元天價“律師費”

官司卻沒有打成的事件

5月9日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從湘劍律師事務所瞭解到

當事律師陳某已被律所解除聘用合同

予以除名

事件回顧

去年5月,黃先生在施工期間不慎從6米高處跌落,造成全身多處骨折,鑑定為傷殘八級。因工傷賠付問題與用人單位多次溝通無果之後,黃先生決定請一名律師來替自己維權。

經人介紹,黃先生找到湖南湘劍律師事務所青年律師陳某,與其簽訂了一份委託代理合同,並支付了15000元代理費及6200元的訴訟費。但此後,陳律師不僅將黃先生已經賠付到位的5萬多元工傷賠付金要去,還不斷以所謂“打點費”、電子匯票手續費、清空銀行卡,甚至朋友出事故等名目向黃先生開口要錢。

直到今年4月初,黃先生去湘潭縣法院詢問自己工傷賠付案件的進展時,才瞭解到這個案子根本沒有立案。前後花了277760元,官司卻沒打成, 黃先生希望討個說法。

官司都没打,却收27万多元天价“律师费”!湘潭一律师被律所除名

律師事務所回應

“這個事情簡直不可理喻,實屬瘋狂。”湘劍律師事務所主任、黨支部書記羅薇對此事很氣憤,她說,陳某簽訂合同未經律所蓋章, 收費未交律所開票,逃避了律所的監督管理,所裡對此毫不知情,他承接這起案件屬於私自辦案。至於其向當事人索取其他費用,純屬其個人行為。

律師接受委託代理的程序

羅薇向記者介紹了律師接受委託代理的程序,首先是委託人到所進行受案登記,由律師按照標準與委託人談定費用,然後簽署委託代理合同書,並由律所統一收費,開具發票。

“律師費不能由律師代收、合同要由律所蓋章,這些都是我們律所的明文規定。”羅薇拿出該所的委託代理合同書文本介紹,這幾項還用黑體字進行了強調。

陳某被律所除名

據瞭解,陳某曾在湘潭縣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三年, 2016年在湘劍律師事務所實習,2017年正式成為執業律師。作為一名深諳法律的專職律師,為什麼做出如此不計後果的事情來?事發蹊蹺,讓陳某的同事們都想不通。

“陳某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律所管理秩序,對律師形象造成了很壞的影響,而且已涉嫌詐騙犯罪。”羅薇說,目前,湘劍律師事務所已經解除了與陳某的聘用關係,予以除名;秉著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律所正在積極協助當事人黃先生向陳某追索款項;律所召開了警示教育大會,並舉一反三完善律師管理。

目前

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已立案

並在進行相關調查處理

來源:湘潭在線(ID:xtolcn)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劉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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