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最近一段時間,可能是由於求職畢業季遭遇高峰,也或許受律師行業就業情況不樂觀的影響,後臺關於「是否可以考慮先做法務或法官,再做律師?」的求職疑問,似乎普遍多了起來。

經過前期的調研與問詢,我們發現許多同學對於題述問題還是抱有廣泛的興趣並且在一定程度上也還是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的。

故而今天特此撰就本文,就題述問題進行適度展開,以期能為有需要的同學們提供些許參考與借鑑。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無意於就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任何數據進行全景式分析,而更願傾向於就你我身邊實際案例進行中觀展開,故下文主要將以我們對身邊前輩們的實際採訪情況為例。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 01 -

先做法官或檢察官,再做律師?


對於本節問題,我們的態度是:如若意在成為爭議解決律師,可以優先選擇先做法官或檢察官,並且最好是可以入職到北京、上海或深圳等地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其中法院更佳)

以國內訴訟標杆律所——天同為例,根據其官方網站介紹並經我們初步統計,在合夥人層面(現共31位),有13位具有法院或檢察院工作經歷,佔比42%左右

另根據湯森路透ALB於今年2月20日發佈的2019 ALB China 十五佳訴訟律師排名榜單,其中有6位具有法院/檢察院工作經歷,佔比43%左右(未將未顯示簡歷信息或無法查詢到信息的的合夥人納入統計範圍),初步統計如下: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同時結合我們對身邊處在法院/檢察院一線前輩們的採訪,他們普遍反映道:

“工作初期進入法院/檢察院還是十分有益的,因為在法院/檢察院一般有著充足的案件數量來鍛鍊自己,並且也還有著專業且系統的定期業務培訓。”“在裡面工作不知不覺就會變得比較專業,而且基礎還往往比較紮實,後勁比較足,以後轉型做訴訟律師也相對容易,受到法律招聘市場的較多歡迎,我們身邊這樣的例子不少……”


事實上,就筆者自己的親身體驗來看,此番判斷確實比較客觀。

並且從這兩年較多前法官/檢察官“下海”從事律師,受到市場普遍正面評價(例如天同的辛正鬱老師與近期得到關注的安傑資深顧問李丹等)的大勢來看,也能在某種程度上印證法官/檢察官前輩們的判斷。

不過,也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如下述前輩們所言,這應當僅適用於決心最終成為爭議解決律師之範疇,而對於那些立志成為非訴律師的同學們來說,此種方式我們可能並不會優先推薦。(“年限打折”問題與應對思路同下述法務轉型至律師。)

當然,本節討論情形類推適用到先做仲裁員再做爭議解決律師的也沒太大問題。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 02 -

先做法務,再做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的態度是:雖然法務也可鍛鍊“專業”,但仍暫不建議,除非實在是無法拿到二線及以上律所的OFFER的。

理由大致如下:

相較於律師角色,法務工作本身可能既帶有法律專業化色彩的一面,也往往會帶有公司行政化職能的一面。

並且,由於各家公司難免對於司內法務部門的認識與定位存在著一定的區別或差異:如有的認為法務部門僅是一個作為配合存在的板塊,其設置主要是為了配合公司業務運轉;有的認為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一樣,是一個同等重要的板塊,其設置具有獨立的戰略發展意義。

因此,法務工作或部門在公司中的自我認同感與存在感也一般相應會顯得有所不同。

根據對周圍一線法務前輩們的採訪,法務工作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最核心最常見的合同擬定與審查、參與各種工作會議、與業務部門等協同梳理與制定合規業務流程、定期整理法律資訊、協助外部律師推進較為複雜的訴訟案件或非訴項目等多個方面。

同時,接受採訪的前輩們也坦承:

法務雖然看起來工作內容不少,但基本也很少加班,這一點還是很爽的,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還是很讓人有幸福感的,當然偶爾加班那也是少不了,這個還是要看情況。法務說到底還是沒有外部律師專業,可能是因為氛圍在那裡;再一個的話,法務需要時刻配合公司戰略,尤其是業務部門開展工作,很多時候並不是只用單純做好專業那麼簡單了。”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另一方面,說到二線以下律所(在此並無詆譭之意,只在強調一個單純客觀劃分;至於其範圍為何,大致可泛指除紅圈所、精品所以及眾所周知的大所之外的其他律所),根據我們的調研與觀察,這些律所的業務往往以傳統民商事法律業務且更加偏重於民事方面為主。

且受限於律所基礎與積累以及辦所思路等,它們往往較少設有系統的晉升空間與完備的培訓體系,很多時候往往都更加需要靠(甚至是全靠)新人的自身努力與悟性來實現自我成長。

對於新人來說,不確定性、遭遇天花板之可能性較高。

更有甚者,還會強調需要新人剛入行即去開拓市場、獲取案源(當然這並不是說新人不需要有市場意識),這些對於一般新人而言,顯然較難有出頭之日,也常常較難適應。

尤其是在對於那些有拿到萬科、華為、小米、蔚來、特斯拉等知名頭部公司或新經濟公司法律崗OFFER的同學來說,這一兩相對比,顯然還是選擇後者、入職法務相較更為妥帖。

理由除上述之外,還有就是法務一般雖可能在專業上略遜於律師,但其對公司所在行業的瞭解顯然往往會更加強於律師,這一點可能在房地產與建築工程領域、醫藥領域或部分新經濟領域等體現得更為明顯。

說到這裡,曾經有同學問道:“那我現在已經是一名法務並且工作快一兩年了,但自己還是想堅定地做一名律師的,我現在考慮轉律師行業是否會有障礙,或者說會不會有什麼代價?”

對於這個問題,經過審慎諮詢與確認,我們進一步的回答是:障礙肯定不會有,只是可能轉入律師行業後普遍存在“年限打折”的情況,即自身作為具備一到兩年經驗的法務,轉入律師行業後可能大概率還是會被定級為律師助理,需要重頭做起。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對於那些已經成為法務但最終仍想成為律師的同學,我們首選建議其如果不是非常急切的話,工作三到五年甚至更長時間之後再尋求轉型,並且屆時可以考慮藉助一定的人脈資源,而非像應屆學生那番主要直接向HR投遞的方式展開行動,效果更佳。

對此可供各位有需要的同學參考。


做律師的最佳路徑是先別當律師?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先做先做法官、檢察官或者先做法務後做律師(針對那些最終想做律師的同學而言)是否可行問題的主要答覆了。

最後需要說補充說明的是,由於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各異,且客觀情勢也是瞬息萬變,因而以上答覆恐怕也只能作為一定參考,而不能過於絕對化與刻板化。

如各位同學有任何有關題述主題方面的問題的,可以寫在評論區,我們將就典型問題予以回覆。

衷心祝願各位同學都能擁有一個相對理想的法律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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