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企业应该怎么办?

豆汁泡油条


企业所面对的是两个问题。

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承担法律后果的风险,即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若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企业就会面临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存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因此而单方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依然要尽到及时催告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经过通知后劳动者还是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不愿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者不愿意参加是违法的。即使员工不同意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企业仍然避免不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风险。即:1.承担行政责任:企业不交社保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企业要赔养老金等损失;因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说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笔者劝企业还是找其他员工吧,因为这当中的法律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很可能在企业答应了员工的要求后,又被员工算计,从而使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先说第一点,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入职企业后,怕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会要求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这个员工却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这其中的缘由是什么呢?我想企业是要好好考量员工这么做的原因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劳动者很多也都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笔者曾经就了解到有员工为了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甚至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名都不是自己写的。所以对此企业应当要提高警惕,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群益,但是也不能着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道,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对于不缴纳社保,说实话的确有很多行业的人是不愿意缴纳社保的。笔者曾经在吃饭时问过餐厅服务员小姑娘,得到的答复都是自己就不愿意交社保,因为这样自己拿到的钱要多一些。而与此同时,企业也因为不用承担社保而减少了用工贵成本。但是这其中也是存在着风险的。就如笔者之前接触的一个案子,就是餐厅服务员在下班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十级。公司因为没有帮他缴纳工伤保险,使得公司到最后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而且不缴纳社保,还有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的问题,所以企业如果要做这一决定,是需要慎重的。

综合上述两点,笔者认为该员工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劳动法知识的,望企业在用工时注意,一切遵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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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看法






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履行国家法规的责任与义务!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的主要原因及应对策略:

一:有极少数的员工、握有企业(单位)的核心专业技术、并有极独特的技能,他们不愿意履行法定的劳动合同、不愿交纳社保;他们随时准备跳槽、另谋高就,或者随时准备自动离职、自己创业,他正会带走一批人马,他们是企业(单位)的危险分子、不得不防;

怎样应对:企业(单位)若拴不住他、应早作预防与应策,防业企业(单位)受损;要强制签定劳动合同、直接扣交社保,否则他即使辞职、还会反咬你一口;随时准备辞退他们、决不能养虎为患!

二:一部分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交纳社保的员工,是因为:大部分农民就业人员、在农村买有“新农合”的社保、而且政府还有15%一40%的补贴,他们出来打工、就是为了多拿现金,他们不知道职工社保、能转为城乡居民社保;还有,他们工作的流动性、随意性较大,哪里钱多、就往哪里,签劳动合同、交纳社保,也是对他们行为的有效约束与牵扯;

怎祥应时:劳动合同必须签定、社保要直接扣交,這是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不要将這类人员放在技术性强的岗位;

三:还有一部分“小聪明”人,他们逃避社会责任、伤失人格,他们认为,现在不交纳社保、老了就没生活来源与保障,政府会给他们发放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险金、扶贫金、基础养老金,总至政府不会“饿死人”,他是想钻社会制度的空子,他们是社会的“混子”、“赖子”和“痞子”;

应对与治服他们的办法:就是一切按国家的法规和规定办事,不能让他们如愿以偿,這祥做就是维护了国家法规的尊严、就是维护了企业的稳定和利益、就是维护与保障了员工的自身利益!

近些年以来,企业人才的流失是严重的,企业花费人力、物力和资金培养的人才,其结果都跑到合资企业、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待遇高的地方,企业招工成熟技工已成为老大难!当然,人们追求金钱是主要因素!


海海147035523


不要录用这类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各自的法定义务、权利和责任;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就是不愿意承担法定义务、享受法定权利、负起法定责任和对今后养老生活做出规划并实施。

谢谢《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用人单位之所以用人劳动,是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社会规定的标准,生产对社会和人类有用的产品,并从中获得利润和从事再生产。企业招录员工就是要招录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合格员工,才能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的。

如果招录的员工既不签劳动合同,又不缴纳社保,让把钱直接加到工资里,这类员工是无知的,且是危险的。试想:不敢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一定是社会危险分子。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干活儿的人的来路至少是清楚的,姓甚名随,年龄大小,来自何方,这些基本的东西是需要合法手续证明的。

不签劳动合同,就是没有合法手续证明其身份,这种人可能是盲流,也可能是流窜作案的罪犯,企业是不能用此类人的。

不缴纳社保就更有问题了。社会保险原来是“五险两金”,现在是”四险两金“,企业员工个人缴纳本人月工资的8%,是员工为养老存钱,同时企业原来再拿2.5倍(20%),现在只拿2倍(16%)作为统筹基金为员工将来养老并由国家财政兜底保障。

这是全世界都比较认可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而一些人把不缴纳社保作为劳动者到企业劳动的条件,这是很无知且愚蠢的。

一个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打算的人,或者是连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这种人企业是不能用的。

因此,企业不能录用这类员工,立即辞退。

管见了。


商世好


这种员工万万不能用的,太有心机了。

且不说他要求把社保费交给他自已,就是他不要社保费,这种人也不能用。

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而且一旦员工较真,企业的损失是很大的。

也许有人会说,只要员工签订了同意书就没事。

事情不是这样的,因为违法的合同,协议等都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该员工一旦以企业不为员工交纳社保为由要求赔偿,企业百分百要赔偿的。

个人建议,这种员工还是不留的好。



王付军624


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一般情况下,正规的企业都不会允许员工这样做,这样的行为明显是在引火烧身,一旦公司被劳动部门稽核发现存在类似问题,就会被罚款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明显是得不偿失的做法,不如赶紧打发员工走人,宁愿现在多花钱,也要及时清退这样的员工,否则等待企业只要是劳动法律法规的无情惩处。

2、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利益,遇到一些员工,故意要求公司这样做,然后再去投诉公司,公司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事情呢。何况,一旦发生投诉,公司无论提供什么证据都不能说明公司的行为是合法,不签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可能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3、社保同样如此,虽然一些小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一旦被劳动部门查处,不仅需要补缴,还需要支付滞纳金。对于公司没有一点好处,更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都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

4、因此从长远的考虑,建议赶紧劝退不签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保的员工,小心那可能是一颗炸弹,一旦爆炸,伤及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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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好2018


这种不愿买社保的员工,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要针对性处理。

一是有些社会青年,没好好读过书,对企业缴社保好处不了解,没打算在企业长期干下去,也没有个人职业发展目标,仅是挣多少花多少。这类人按临时性季节工处理就可以了,但要买工伤险,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二是有些农民工,工作变化快,年龄也不小了,知道缴社保的益处,因以前再其它地方工作买过,断交或扔掉了,买了觉着没意义,不知道社保关系可转移,可自行续缴。或者经济差,缴不起。这类员工企业可帮助做点工作,若技术好,踏实能干,尽量让缴纳,更好地长期为企业服务。

三是刚参加工作的学生,工作不稳定,工资低,赚得不够花的。这类员工,企业培训很重要,特别是医疗保险,生了病就知道它的作用了,这类员工一般明白了都会买的。

以上个人见解,供参考。


二月梅竹


存在这样心理的员工本身就是抱着一种如果自己干的愉快就继续干下去,干的不愉快就随时走人的想法,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的牵绊。

第一)员工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有些企业里面我也遇到过,但是作为企业的HR部门,首先必须是按照法律法规来保证企业没有过错,如果员工个人不愿意签订,只要企业能够证明已经要求员工签订合同,是员工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最好能够有员工本人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申明,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上是可以成立的。

第二)至于员工个人不愿意缴纳社保,并且要求将社保费用直接转发成个人工资。明确地说这样的操作是违法的。按照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自和员工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必须为员工如实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同意员工这样的诉求了,那么如何证明企业为该员工已经缴纳社保了(没有缴费凭证),其次是这样弄虚作假会遭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以及社保经办机构的处罚,对于企业是极为不利的。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有些员工确实不愿意缴纳社保,并且写出了自愿放弃社保的申明,但是需要在这里明确一点的是,这样的申明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企业为员工社保缴纳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不会因为个人声明放弃而有效。

第三)如果员工必须要求将社保直接转发成个人工资,并以此为要挟离职的话,建议这样的员工还是不要录用,企业为了满足一时的需求,埋下太多的隐患,引来社保稽查和劳动稽查并以此对企业加以处罚,真的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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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红卫HR


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国家的强制措施,如果企业不为应缴纳的社保员工缴纳,则视为违法。

法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任何人都不能单方改变,不守法的企业和个体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法具有严肃性,私情感情都代替不了法。

一个合法的企业,不可能与一个不守法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可能用这样的员工,一旦用了后患无穷。

但是遇到以下五种情况除外。

1.退休返聘人员。

2.非独立兼职人员。

3.聘用劳务派谴人员。

4.聘用实习生。

5.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人员。

属于以上五种情况的人,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且单位可以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属以下情况,则按以上情况执行





Alin94890740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很少有劳动者会不愿意签订,那么如果真的会存在这种情况,作为用人单位而言,一定不要心软,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否则自己很有可能哑巴吃黄莲,有理说不清。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是劳动者主动部愿意签订,那么这种情况下建议用人单位能够保留相关的证据,或者干脆直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你不终止而是任由劳动者继续在这里工作,而且也没有保留相关的证据的话,那么将来劳动者反咬你一口,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到时候用人单位部但会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还有可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得不偿失了。

而对于社保的问题也是如此。很多劳动者可能会跟用人单位要求不上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把缴纳保险的钱直接发给劳动者,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便是劳动者自愿的也不行。因为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对于劳动者的这种要求,用人单位不能答应,答应之后的风险会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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