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瓶車違章是要錢,江蘇省無錫的電瓶車違章是維持交通秩序,請問哪個效果好?

永恆150682


兩種做法都有可取之處,但是如果個人有急事的話絕對傾向罰款方式。在上海,電動車逆向行駛,闖紅綠燈屬於常態,怎麼說呢,究其一點與個人素質有關係,更重要的是個人安全意識沒有,他們只圖一時便捷,卻沒有考慮到可能發生乃至喪送姓名的事故。上海的建設離不開這些騎電動車的大軍,但他們確實擾亂了交通秩序,一方面上海最近實施了嚴厲的監管措施:電動車必須上牌照且必須為新國標電動車,嚴抓電動車各種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我認為還是從市民自身做起,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內自己的家庭,如果你因騎電車發生事故,這個家庭可能因此癱了;對外你造成其他人及其他們的家庭的變故也是因你而起。所以在上海希望騎電動車的人們為了別人,更為了自己及自己的家庭,請遵守規章法則,做一個守法公民。


丁叮濤


關於電動車新國標的事情,是最近大家廣泛討論的話題,我也來跟大家白話白話我的觀點。

我本人在上海生活13年,從12年買第一輛電動車到今年以舊換新買了第二輛電動車,中間因為帶人被罰過兩次款,都是30元。

其實,我個人覺得:新國標還有一些瑕疵,首先我就不認同不給帶人,我覺得電動車既然設計了兩個座位,就應該允許帶一個人(不管大人還是小孩),我們購買電瓶車,就是方便出行,大家都知道:上海地鐵車廂擁擠,上海公交擁堵,對於短途上班族來說,電動車是首選交通工具。

另外,我覺得上海交警的執法方式相對更能讓人接受一些,罰款而不扣車警告一下,雙方都能接受,畢竟騎電動車的都是普通老百姓,都要為生計忙活,時間很寶貴!如果像無錫那樣,直接查扣,被罰者就要花時間和更多金錢去處理,這樣會耽誤很多事情,最後容易讓人產生仇視心理,對和諧社會發展不利。

以上是我的一些淺顯觀點,請問你的觀點是什麼?歡迎留言和關注,一起討論。





行者二旺


上海的罰款是合法的行為,無錫的做法是限制人身自由,反而涉嫌違法,在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情況下,都是屬於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分一般程序和快速程序,而快速程序只有200元以下罰款適用,既你違法,被交警攔下來,你出示身份證,駕駛證,交警開罰單,50元以下交警收,50元以上銀行交,這個都是法律規定的程序,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不適用快速程序。現在是講法制,法制第一條是合法,而無錫的做法就是以前的人制的典型手法,記得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在80年代也做過這樣的,後來就沒有了,為什麼?不符合法律規定,對於一般違法行為,處理方式最嚴重的,只有罰款。很多人在這裡鼓吹,罰款沒有用,其實就是覺得自己可能會違法,可能會被罰款。在告訴你們很多國家的素質高,就是靠罰款罰出來,特別是日本,早期日本人什麼插隊,亂傳馬路,這些行為都是有的,就是靠警察用皮鞭,用罰款教育出來的。你們再想想,為什麼這些在國內非常遵守法律的洋大爺們,為什麼一跑到中國就和國人一樣不遵守交法了?就是中國法律對於行人,非機動罰的太少了。因此對於非機動車各種交通亂像,就是要狠狠的罰,罰到這些人學會遵守交規。


稱號606


我想說的是帶人受罰這件事本身就是值得商榷,首先你電瓶車設計有後位座椅本身就說明理論上可以攜帶一名成員,在安全上是不該有問題的,否則論證不通過的話存在安全隱憂就不可能設計座椅作為合格品出廠銷售。另一個問題是我們現在的法規是規定攜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其實這個完全本末倒置了,正確的做法是恰恰相反。為什麼這麼說,是因為肉包鐵的出行風險理論上大於鐵包肉的,而萬一電瓶車出現突發意外作為未成年人的小孩反應和自我保護意識顯然不如成年人


寶山鳴夫


我想這個問題是個系統工程,不應簡單地講哪個好哪個壞,而是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共治才能解決好個頑疾。所謂政府主導就是政府要牽這個頭最好是市一級的,能出臺一些規章法則細則,統一個標準,比如電瓶車要有登記,第一次違章可以說服教育,第二次可以要求執勤,第三次可以執勤加罰款,再後可扣車之類(可以徵求市民意見出臺一個從輕到重的處罰規則),所謂部門聯動也就是各部門依據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各自份內的事,比如宣傳部門可以利用各種方式大力宣傳(報紙電臺公益廣告等)營造氛圍,公安部門履行依法查處職能,城管部門有序停車等等。所謂社會共治這個好理解了,可以招募志願者開展勸導活動,還可以鼓勵社會對這種違法行為隨手一拍上傳曝光臺等,總之通過綜合治理可以逐步治好這類頑疾。


米奇54874481


兩方面來看待罰款或教育問題。

小時候我媽媽賣甘蔗,採用的是自行車,後座綁上兩個籮筐,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因逆向行駛,交警要求立刻原地調頭,往回走,到下一個路口過紅綠燈再對面馬路上行駛。那時候我覺得沒有一點同情心,覺得世態炎涼。

10年時候我騎著我的助動車,在浦東龍陽路地鐵站旁龍陽路芳甸路闖紅燈,被交警攔下來,接著車鑰匙就被搶走,無證無照駕駛,車被扣了,當時因不配合還和交警發生了過激的行為,那時候覺得交警就沒一個好的,什麼狗屁的交通法規。

後來我開車了,每當我遇見曾經和我一樣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我就在想當年的那個交警,他說的對,你不要命了!

罰款和教育只是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兩者之間並沒有區別。

在此還是希望大家共同擁護和支持警察叔叔的工作,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開車注意安全,生命安全第一!


老嚴聊上海戶口


我94年騎自行闖紅燈被老孃舅攔下來,批評教育,指揮交通半小時,當時上初中所以印象特別深刻,上海基本上每年都會搞交通大整治,搞了幾十年了,都是以教育批評,從2015以後開始你如果違規前兩次是批評教育,第三次是罰款。


頑石35132538


出血記得牢,否則會得過且過。


手機用戶14842912379


我也遇到過,上海的交警眼裡就只有錢,他們一心只想把自己的腰包裝滿,才不會去搞這些


蘇哲明


這個問題要激起民憤滴!手段因地制宜!不可統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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