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未央》抄襲案:作者繫於正旗下編劇,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起訴

今日一早,為期2年的《錦繡未央》小說侵權首案於朝陽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靜侵權成立,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

《錦繡未央》抄襲案:作者繫於正旗下編劇,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起訴

同時,判決生效之日起,周靜立即停止小說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被告噹噹網立即停止小說銷售。

歷時兩年,《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的漫漫維權之路,終於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不僅抄襲,還改編成電視劇,手遊和漫畫

小說《錦繡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靜所寫,並自2012年6月起陸續對外發表,該作品在發表後曾一度成為當時的熱文,吸引不少讀者的目光。

《錦繡未央》抄襲案:作者繫於正旗下編劇,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起訴

2016年,由唐嫣、羅晉、吳建豪主演的古裝劇《錦繡未央》改編的同名電視劇正式播出,使得抄襲的質疑愈演愈烈,有數據顯示,該書涉嫌抄襲200餘本小說,在所有294章的內容中只有9章未抄襲。

《錦繡未央》抄襲案:作者繫於正旗下編劇,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起訴

對此,多名志願者、作家及編劇於2016年11月共同發起維權行動,並有11名作家將《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周靜告至法院,稱其未經同意便在《錦繡未央》中大量抄襲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讀者的抗議之下,仍未停止侵權行為,反將侵權作品授權第三方改編為電視劇、手機遊戲和漫畫,帶來極為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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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周靜第一次被起訴

自《錦繡未央》抄襲風波後,周靜退出網文圈,改行做編劇,並投身於正工作室旗下。查詢企查查可知,於正工作室於2008年在北京正式成立,先後製作和發行了電視劇《賢妻良母》、《鎖清秋》、《宮鎖心玉》、《美人心計》以及《宮鎖珠簾》等眾多優秀影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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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於正工作室的周靜,幫於正寫了《美人制造》《鳳囚凰》等電視劇。

早在2014年,作者周浩暉就曾狀告於正《美人制造》抄襲他的《邪惡催眠師》。涉嫌抄襲的部分正是由秦簡所寫,秦簡的真名叫周靜,是《美人制造》的編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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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6年,周浩暉一審敗訴,最終法院認為,周靜在創作催眠情節時借鑑和模仿了周浩暉作品的構思,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範圍,沒有超出著作權法規制的範圍,不構成抄襲。

也就是說,周靜確實“借鑑”和“模仿”了,但還不足以認定是抄襲。

也許這一案件給了周靜足夠的底氣,以至於《錦繡未央》起訴前律師曾發過律師函,尋求和解談判,但被周靜方一口拒絕。

寫在最後

近年來,網文圈因為抄襲事件鬧得不可開交,當年瓊瑤狀告於正耗時19個月,莊羽狀告郭敬明花了超過2年,於正、郭敬明敗訴,卻一直沒有道歉,依舊在影視圈風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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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繡未央》抄襲案:作者繫於正旗下編劇,早已不是第一次被起訴

而《錦繡未央》侵權案件爭議長達6年,官司也持續了2年,其意義比於正、郭敬明侵權案更加重大,影響也更加深遠,對後續案件具有著重要的借鑑意義,也為那些抱著僥倖心理的更多的“錦繡未央”們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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