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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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

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丝路楼兰网全媒体讯(杨晓东 蒋鑫)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的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第三下沉组从5月8日起在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开展督导。5月8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就下沉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第三下沉组组长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州党委书记李刚,州党委常委、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书记、第二师政委吴彬出席会议并分别汇报了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图格杰加甫主持会议。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第三下沉组成员,自治州领导史建勇、贾春林、艾尔肯·哈斯木、崔劲松、党峰等出席会议。

李华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中央第21督导组第三下沉组下沉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开展督导,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立足“稳”这个大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斗争策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政法机关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李华强调,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要充分认识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高度,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政治高度,切实把督导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李华指出,本次下沉督导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展开。巴州和第二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央督导组督办转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集中攻坚、认真梳理核查。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紧紧抓住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侦、快诉、快判,有力震慑犯罪。要敢于较真碰硬,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要加强责任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督导工作。

李刚表示,巴州将以这次中央下沉督导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具体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坚定扛起党中央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将按照中央督导组的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进一步推动巴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真诚主动接受督导、实事求是认识差距,对督导时发现、指出、交办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以最高的标准、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措施、最硬的作风,落实责任、全面整改,保证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交办的任务个个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纵深推进工作。深刻把握社会治理规律,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三是做到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抓紧建章立制,继续搞好延伸督导,举一反三、查找短板、补强弱项,以实际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吴彬表示,第二师铁门关市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具体安排,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和节奏,强化工作推进和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线索排查,坚持重拳出击,建强基层组织,狠抓督导检查,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第二师铁门关市将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真功、在打“伞”破“网”上求实效,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向党中央和兵团党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督导期间,督导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案卷)、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要求,2018年1月以来,新疆巴州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开展了四次“雷霆”行动,依法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有力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在此,我们郑重重申,巴州政法机关将严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案件没有查透不放过,“保护伞”没有挖干净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黑恶势力犯罪等其他罪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以自首论。

五、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六、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机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对其参照证人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八、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为发现、查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发挥重要作用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司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州中级人民法院:0996-8792314、8792219;

州人民检察院:12309、0996-2116000;

州公安局:0996-5896057;

州司法局:0996-2027212;

州扫黑办:1183883。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巴州人民检察院

巴州公安局

巴州司法局

2019年4月23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巴州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工作汇报会召开

审核:周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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