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檢察:羈押必要性審查 傳遞檢察溫度

案情簡介

昌吉市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 传递检察温度

2017年11月期間,鄭某某夥同秦某某、王某某,楊某某到三工鎮某村,將村民韓某某家看門狗毒死,撬開韓某某家鴿舍房門,使用編織袋盜竊韓某某家40多隻鴿子,韓某某自稱被盜鴿子及被毒死的狗價值1500元。

2017年12月期間,秦某某駕車到吉木薩爾縣鄭某某家,由鄭某某帶路採取將看門狗毒死的方式盜竊鄭某某家周圍一姓康村民家的三十多隻鴿子。

2018年2月份快過春節的時候,奇台墾區居民呂某某給王某某打電話說他的鄰居光抓他的鴿子,讓王某某過去偷鴿子,后王某某夥同秦某某、鄭某某,由呂某某帶路,採取將看門狗毒死的方式盜竊呂某某家鄰居五十餘隻鴿子。

調查與處理

2018年8月22日,昌吉市人民檢察院依鄭某某律師的申請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進行羈押必要性立案審查,理由是: 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能夠服從管理,積極配合辦案單位工作,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贓並主動賠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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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聽取偵查機關意見,辦案人員認為鄭某某涉嫌盜竊罪,而且相關證據都已固定,本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其他證據能夠互相認證,鄭某某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本人對自己涉嫌犯罪行為極為悔恨,且能積極給被害人家屬積極賠償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可以適用緩刑,對鄭某某變更強制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能夠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因此,不需要繼續羈押,符合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法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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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檢察院監所科檢察人員對本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依申請對羈押必要性進行初審,認為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案件事實已查清,證據已經收集固定,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緩刑,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因此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提請立案報告,經分管領導批准後予以立案。通過審閱卷宗材料,徵求偵查階段和公訴階段各部門的意見,與犯罪嫌疑人鄭某某談話,認為犯罪嫌疑人鄭某某無必要繼續羈押,因此製作了羈押必要性審查報告,提出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改變強制措施的建議,經分管領導批准,以昌吉市人民檢察院名義向昌吉市公安局發出了對犯罪嫌疑人鄭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並要求昌吉市公安局在十日內回覆處理情況。

昌吉市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 传递检察温度

2018年8月22日,昌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昌吉市公安局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昌吉市公安局採納昌吉市人民檢察院監所科意見,予以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產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爬去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免於刑事處罰:

(一) 具有法定從寬情節的

(一) 免於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而不是主犯

(二) 被害人諒解

(三) 其它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檢察官提示:

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涉嫌盜竊罪案,鄭某某多次實施盜竊。鄭某某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一名公民,我們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平時沒事時可以看一些法制宣傳節目,看一些法制報刊雜誌,還可以看一些比較通俗易懂的普法讀物,來充實自己,避免犯以上鄭某某所犯的違法行為。

鄭某某涉嫌盜竊罪案做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在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過程中,辦案人員認為: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對案件事實無異議且有悔罪表現,根據其案件事實情況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大。

在案件審查中我們堅持以規範、理性、文明的綠色司法理念為引領,注重寬嚴相濟,通過全程監督審前社會調查等形式確保調查報告公開公正,並在變更強制措施後進行重點關注,注重延伸幫教,通過最大限度減少司法辦案的負面產出,積極構建文明健康的法治生態。

來源|昌吉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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