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漁業資源,打擊非法捕撈”,禁漁期,浙江省青田縣農業農村局在行動

5月7日,青田縣農業農村局將禁漁期毒魚,電魚查處完成的兩個案件移送公安進一步處理。

4月8日7時,接群眾舉報有河道出現大量死魚,漁業執法人員和派出所人員快速出擊,在高湖鎮五源山村河道發現大量死魚,執法人員採取水樣,死魚標本,拍照固定證據。沿河巡查,沒有發現毒魚人員,通過走訪群眾,發現毒魚人員線索。4月10日,毒魚當事人來農業農村局投案。通過詢問當事人,現場勘驗,走訪農藥商店,專門鑑定,確定了當事人禁漁期用農藥甲氰菊酯毒魚的事實。

5月3日21時,接群眾舉報有人電魚,漁業執法人員和派出所人員快速出擊,在溫溪鎮寺下村,當場查獲電魚當事人,現場查獲電魚工具一套,漁獲物若干斤。通過詢問當事人,相關目擊證人,現場勘驗,確定了當事人禁漁期電魚事實。

機構改革後漁業職能轉隸到青田縣農業農村局,局裡迅速調配執法人員、車輛安排,指定舉報電話,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查。自3月20日禁漁期以來,共出警20人次,查獲非法捕撈案件4次,行政處罰4人次,罰款5400元,移送公安案件2件。

青田縣農業農村局加強禁漁期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開宣傳車,張貼禁漁通告到各個鄉鎮、村開展宣傳,局黨員利用黨員活動日到村集市日集中發放宣傳單,確保禁漁期效果。

青田縣農業農村局繼續加大巡查力度,會同公安部門,依照漁業法律法規和刑法相關條款嚴厲打擊禁漁期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查獲一起,處理一起,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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