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执行

5月6日,经过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两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终将申请人潘某的嫁妆搬运到四轮车上。看着潘某远去的背影,执行法官徐红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2017年农历五月,潘某(女)经媒人介绍,与邻村的耿某相识,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但婚后不久,潘某发现耿某常常和一名女子约会。在多次劝解无效后,潘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坚决要与耿某断绝关系。

经过长时间的分居,耿某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了民权县人民法院,请求该院依法判令被告潘某返还彩礼钱21万元。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潘某返还原告耿某彩礼款11万元;被告潘某的嫁妆返还给被告潘某。

该院判决生效后,潘某将11万元彩礼款如数返还给了耿某。但潘某的嫁妆,耿某一直不予返还。无奈之下,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这一案件在执行时却遭到了耿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两人拒绝返还潘某的个人财产。为息事宁人,做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徐红星邀请当地村委会负责同志一起做耿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并给被执行人耿某施加压力,以案说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迫使耿某履行法定义务。

尽管徐红星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耿某的父母依然态度坚决,并从中阻挠。

为维护申请人潘某的合法权益,让潘某看得见公平正义,5月6日,徐红星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执行现场,法官再次明法释理,做耿某父母的思想劝导工作。慑于法威,耿某父母最终同意将潘某的嫁妆返还给潘某,并配合执行干警将大门、屋门的两把锁打开,清点了潘某的所有个人财产。

至此,一起嫁妆返还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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