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偶尔不是理由 违法就得处罚

(三晋都市报运城记者站讯:闫东山 通讯员 焦芮岩 赵慧荣)

2019年5月7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朱某某(男,60岁,古交镇人)被处以2200元罚款的处罚。

新绛:偶尔不是理由 违法就得处罚

当天上午9时15分许,该大队新城中队民警在泽古线18公里+700米处对一辆无号牌的奇瑞牌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便将其带回办案区。通过全国公安信息网查询得知,驾驶人朱某某既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又未办理注册登记。据朱某某交代,此车是前几年在工地干活时用工钱顶来的无号牌二手车,平时也经常放在家里不敢上路,只是偶尔去地里干活用,没想到今日恰巧干完活回家途中被查。

民警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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