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穿越無人區,哪兒來的底氣

5月5日上午,失聯50天的90後徒步愛好者馮浩,與搜救人員在青海格爾木市烏蘭烏拉湖東側50公里處相遇被救。對於李志森、馮浩以及馮浩女友林夕(非本名)三人非法穿越羌塘無人區,西藏安多縣林業局派出所於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各罰款5000元。

對此,李志森認罰,但是馮浩和林夕對處罰有異議,馮浩認為他是初犯,罰款5000元有點高,林夕覺得自己沒有做錯,一分錢罰款都不會交。這兩人還要求走行政複議,當地林業局幹警表示,7日會帶著他們到安多縣法院或檢察院走行政複議。(相關報道見A9版)

違法穿越無人區,致使西藏乃至全國巨大的人力和財力資源進行救援,救出後被救者還表示不交一分罰款,這得有多大的無知才會如此無畏!

不交罰款的無知首先在於對自然保護區法律的無知和法盲。2017年5月5日,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發佈《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嚴禁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或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嚴禁通過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向新疆阿爾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否則將依法嚴肅查處。

有的人可能會藉口不知道這個法規,也有的人明知故犯,因而屢屢有人違反禁令私自穿越無人區,不僅會讓搜救人員疲於應付,私自穿越者也把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境地。現在這三位私自穿越者中的兩位,一是認為初犯,不應罰那麼多,還有一人認為自己根本就沒有什麼錯。秉持這種認知的基礎可能在於,把自我的位置擺放得高於自然保護區,也把人的地位置於其他生物之上,因而不認同禁止穿越無人區的法規。這可能也是不少人的想法和理念,因而穿越無人區的人才肆無忌憚,越來越多。

人的地位固然高於其他生物,但是,也要記住,印第安酋長西雅圖早就說過,地球不屬於人類,而人類屬於地球。從這句話延伸,可以明瞭,人和地球上的其他生物都有同樣的生存權,因此,留一些淨土給其他動植物,人類不去染指插足,才比較公平公正,也可能獲得可持續發展,因而最終也有利於人類的生存。

正因為如此,一些生態學家基於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和防止生物多樣性退化、水土流失和種種環境災難,提出把自然的一半留給其他生物,人類只佔用地球的一半。威爾遜(E.O.Wilson)就是其中之一,他在2016年出版的《地球的一半》一書中明確提出,在地球上留出大約一半的保留區,人類不去動用和佔用。

2017年,又有49位科學家響應威爾遜的倡議,擬定和公佈了《全球自然保護協議》,以此作為《巴黎氣候協議》的補充和保護地球的具體行動綱領。主要內容是,人類應當把地球的一半讓出來,留給自然,包括其他動植物和自然環境,人類居住和佔用地球一半的面積就夠了。

儘管有很多人並不同意,認為這是不顧人類的需求和現實的需要,如人口的增長以及人類對於更高質量的生活的需求,不現實。5月6日聯合國發佈的自然評估報告指出,人類正在摧毀賴以生存的大自然,有100萬種動物、植物面臨絕種。人類行為一直影響地球生態,在過去50年裡,這些人類痕跡已成為地球的深層傷痕。

想一想,地球不屬於人類,人類屬於地球,或者說,地球屬於所有生物,就應當為違法穿越自然保護區和破壞自然保護區而自責和道歉,而非當嘴硬好漢,不交一分罰款。如此執迷不悟,恐怕就不會再有下一次了。

(作者 張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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