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受处分

保定市定兴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陈学东在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在推进定兴县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陈学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取协议供货方式,分别在该县惠科数码电子设备销售中心和友谊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电脑36台、空调54台,共计29.83万元。2018年4月9日,陈学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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