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一货车司机超载发生车祸死亡,车主被同步追究刑事责任,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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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被追究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车主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达到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依法应当追究车主的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也会被判承民事赔偿责任。例如:

1、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他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有责赔偿限额12.2万,无责赔偿1.21万)由车主承担。

2、车主雇佣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驾驶员义务帮车主开车造成交通事故,有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有过错的(如明知借车人无证、酒驾、毒驾、车辆有隐患等),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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